(详情见《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总股本将由409,862,216股减少至409,802,216股,注册资本由409,862,216元变更为409,802,216元,由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21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
本总数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 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 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
要文件;
(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 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
相关事宜;
(十)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三)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十四)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 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 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人陈世贵:男,中国国籍,1963年11月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1996年7月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历任顺德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贵阳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副总经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所副总经理、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2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在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3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在公司的组织安排下,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销售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相关对口专业人员进行授课,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2023年,公司能一如既往配合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当届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当届的独立董事董延安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公告》及《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当届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11月17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22年8月25日,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0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当届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3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9,862,216股。
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签名:陈世贵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0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4,947,388.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及待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62,216股,以408,251,3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及待回购注销股份数合计1,610,9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1,650,263.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7.90%。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50,9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60,00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本年度已实施回购金额及预计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11,645,063.20元,占 202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8.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0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0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截止2020年4月22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89,526,070.3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99,103,040.8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0,233,339.15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261,508,377.83元,募集资金净额236,841,000.00元,二者差异24,667,377.83元为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212,268.23元转入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账号:35210123670000666)的注销手续。2021年5月29日,上述专户已完成注销工作。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89,526,070.3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99,103,040.87元。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期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为: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905.70万元(截至2024年4月8日,含银行利息收入,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情况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7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24),同意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本次地点及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
2、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中的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建设地点和主要建设内容变更情况如下(公告编号:2021-021):
■
3、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本次建设地点和主要建设内容变更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公告编号2022-026):
■
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公告编号2023-021):
■
3、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公告编号2023-070):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贵州三力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州三力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金额尾差系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金额尾差系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0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2023年
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星,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管丁才,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3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包括内控审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2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15 万元主要因公司合并范围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1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各类中风险以下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
● 投资金额:预计2024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5亿元(含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利率等各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2024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现金管理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等。
公司财务部门及经办人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五)投资期限
公司2024年度进行现金管理预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等。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安全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适配的投资产品。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公司不存在有大额到期未偿还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或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投资品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职工大会,会议选举郭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杨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职工代表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珂,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任中债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行业务人员;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人员;2020年11月至今,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01月至今,任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7月至今,任小芄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6月至今,任贵州德昌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9月至今,任贵州三康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至今,任贵州三康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依,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加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海先生、张千帆先生、盛永建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选举郭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以上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2024-012)。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强先生、陈世贵先生、归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其中王强先生、陈世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1.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经审阅张海先生、张千帆先生、盛永建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以上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胜任非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同意提名张海先生、张千帆先生、盛永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经审阅王强先生、陈世贵先生、归东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以上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同意提名王强先生、陈世贵先生、归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将形成《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龙静女士、梁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事项将形成《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2024年4月8日,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选举杨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2024-01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海,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地区销售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1年9月至今,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盛永建,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省富阳市(现杭州市富阳区)物资局职员;1997年1月至2014年12月,代理销售贵州维康制药、贵州大龙制药、安徽丰原药业等公司产品;200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合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9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杭州合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9月至2018年11月,兼任杭州指间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千帆,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贵州星空影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贵阳西部化工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31日,兼任贵州绿太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兼任贵州三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9月至今,兼任贵州诺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贵州新融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贵州好司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世贵,男,中国国籍,1963年11月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1996年7月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历任顺德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贵阳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副总经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所副总经理、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世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归东,男,中国国籍,1974年2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湘潭大学法律硕士。1996年至2003年就职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1999年至2003年以兼职律师身份先后在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和贵州晨吉律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12月至2009年8月在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贵阳分所执业;2009年9月作为创立者之一设立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主任至今;2011年底获评二级律师(副高级职称)。目前担任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受聘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贵阳市法学会理事;担任贵州省律师协会理事,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贵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青年委员)、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归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强,男,中国国籍,1970年1月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3年7月至1996年9月任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处审计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主任,1999年11月至今,任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4月至今任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评估协会理事),2018年9月至今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龙静,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贵州友祥云实业有限公司行政、财务助理;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贵州三力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梁东海,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一2010年任职于贵州神奇制药有限公司,历任市场督察专员、地区销售主管、办事处商务主管,2010年加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仍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三)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王康翔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披露了有关公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公告》。
3、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4、2021年9月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6、2021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7,322,216股增加至410,862,216股。
7、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周咸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1,00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8、2023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9,862,216股。
9、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等情况离开公司,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原激励对象王康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派息 P=P0-V”,即P=7.50-0.10=7.40元。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000.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意见认为,贵州三力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所涉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及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的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9,862,216股变更为409,802,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862,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9,802,21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镇创纬路118号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3、联系人:刘宽宇
4、联系电话:0851-84607958
5、传真:0851-3811357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以上两个项目予以结项;至此,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905.70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该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4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261,508,377.83元,募集资金净额236,841,000.00元,二者差异24,667,377.83元为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212,268.23元转入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账号:35210123670000666)的注销手续。2021年5月29日,上述专户已完成注销工作。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及药品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正式转固。2024年4月8日,公司完成内部相关审批流程,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总体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4年4月8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将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中的“拟购买适宜场所用于新建研发中心大楼一栋,在现有厂区新建中试车间以及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调整为“在毗邻公司现有厂区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用地中新建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不再另行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
2、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905.70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保荐机构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编号:2024-02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待日活动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活动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周四)下午15:40-17:30
● 活动召开地点:“全景路演”(网址:http://rs.p5w.net)
● 活动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在上述召开时间,通过“全景路演”(网址:http://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活动,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投资者可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4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召开的时间与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 下午 15:40-17:30
(二)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 进入专区页面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海先生、独立董事王强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先生、财务总监张红玉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周四)下午 15:40-17:30,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进入专区提前提交问题。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刘宽宇
联系电话:0851-84607958
传真号码:0851-38113572
电子邮箱: zhangqf@gz-sanli.com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 http://rs.p5w.net 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2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盛永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业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镇创纬路118号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在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并将身份证扫描件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作为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镇创纬路118号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宽宇
电话:0851-84607958
传真:0851-3811357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