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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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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颋麟,200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计划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西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8 年,202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

  项目质量复核人:陆友毅,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开始负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费用为123万元(含税)。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实际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审计机构的公开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选聘结果及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的众华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1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552.25万份,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504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8.25万份。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2、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年6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1日,公司披露《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02.50万份。

  6、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数110.50万股。

  8、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7月0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已获授的合计100.1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10、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668.25万份。

  1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80.55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注销原因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552.25万份股票期权。

  2、注销数量

  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552.25万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海南中力焕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七家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广州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将为前述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吴少斌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4号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新化学物质进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6,221.81万元,负债总额15,029.65万元,净资产1,192.16万元,营业收入28,600.96万元,净利润-39.47万元。

  2、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余军文

  注册资本:53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路2号绿地汇创广场1栋26层2621房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21,279.09万元,负债总额6,095.14万元,净资产15,183.95万元,营业收入16,780.69万元,净利润-261.77万元。

  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11楼D座1105室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

  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990.07万元,负债总额926.78万元,净资产63.29万元,营业收入3,247.10万元,净利润-74.47万元。

  4、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王汉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六楼之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7,983.32万元,负债总额318.65万元,净资产7,664.67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96.05万元。

  5、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汉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富山八路3号

  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蓄电池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3,021.32万元,负债总额15,223.36万元,净资产-2,202.03万元,营业收入15,917.19万元,净利润-6,964.01万元。

  6、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彬云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7号楼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磁性材料生产;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镀加工;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5,345.39万元,负债总额1,419.37万元,净资产3,926.02万元,营业收入2,314.66万元,净利润138.75万元。

  7、海南中力焕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王汉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45号D组团D1一层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照明器具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850.00万元,负债总额252.31万元,净资产597.68万元,营业收入1.51万元,净利润-187.06万元。

  8、广州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陈子协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4号楼501单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二手车经纪;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0.00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0.00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

  三、担保方案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孙公司 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孙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为银行授信及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6,275万元,其中对子公司广州市金华大学试剂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1,000万元,对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6,000万元,对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8,865万元,对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08%。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980万元,其中对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600万元,对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2,300万元, 对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70 %。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0,712,868.1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20,016,674.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9,303,806.33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674,945,604.79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水平及债务状况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新项目投资需求以及流动资金需要,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3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2023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本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因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发布《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在执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和审计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2023年度,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1、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为人民币85.17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高万里先生薪酬

  董事高万里先生薪酬为人民币129.35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

  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为人民币127.32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4、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2024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2024年,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2024年度董事基本薪酬为:

  1、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25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高万里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高万里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4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5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4、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上述董事对涉及个人薪酬项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税)

  1、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薪酬

  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薪酬为人民币89.10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薪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薪酬为人民币78.07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薪酬

  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薪酬为人民币77.14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税)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

  1、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总经理郑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38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基本薪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50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基本薪酬

  董事、财务总监蔡雯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35万元/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上述董事和关联董事对涉及个人薪酬项目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目标测算,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24年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同意根据需要以公允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自有资产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同意根据需要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开立融资性保函),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授信条件经双方洽谈确认并以各家银行的授信批复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杨荣政、蔡雯、余军文、高万里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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