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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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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事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由于《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现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作出制定及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定及修订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2、3、8项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保证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我们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汇总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提供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并在公司以往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预测。《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的定价政策公允、定价依据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和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2024年1-3月未经审计实际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2024 年预计交易总金额会随着商品交易价格和总量的变化而变化,此处为预计最高交易总额。

  注2、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各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注3、以上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43%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37,180万美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轮胎及轮胎配件、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相关领域依法进行投资;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0,000万新加坡元。投资范围除轮胎业务外,还经营机械、服装、食品和贸易等业务。

  2、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

  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隶属同一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7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主要是设计、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及相关产品;加工、销售轮胎原辅材料、橡胶工艺专业设备,并对售后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3、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

  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与本公司隶属同一控股股东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注册资本为200万新加坡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分销、进出口轮胎相关产品,以及提供服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零星商品等。在考虑效率、质量、成本等因素后,福建佳通可以选择通过关联方集中采购功能获取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其它商品采购为福建佳通因临时需要采购的零星商品,交易金额小,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

  2、固定资产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可向关联方采购各类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和模具等,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3、销售货物: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销售轮胎、材料等零星商品。福建佳通可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销售产成品,并按双方协商确认的内部结算价执行,内部结算价的定价依据是产品市场价格扣除预计关联方为销售产品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利润。其他商品销售为福建佳通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售卖的零星商品,交易金额小,按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4、提供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销售网络托管和福建佳通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销售网络托管是指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收取的托管费。该等网络托管费为公司按照其运营、维护和发展销售网络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总金额,向委托方收取费用。

  5、销售固定资产:主要交易内容为销售设备、模具等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关联方因其技术和产品结构调整可使用该项固定资产并可提升本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的前提下,福建佳通可将相关设备和模具销售给关联方。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6、提供仓储租赁及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部分闲置仓库出租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由此提供相应的服务,租赁价格将以福建周边市场同等条件仓库租赁价格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闲置的自备车队出租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7、接受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的信息服务费、技术使用费和售后服务及理赔费用。信息服务费主要为福建佳通将信息化服务内容如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硬件维护等服务外包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项交易将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技术使用费主要为福建佳通根据因使用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附属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佳通”)授权的研发技术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及相关服务费用。安徽佳通作为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的轮胎企业的研发中心,经自主研发或经授权拥有涉及轮胎生产的有关技术所有权或转授权,并且有权向福建佳通许可其使用上述轮胎生产的有关技术。技术使用费的计算按福建佳通使用安徽佳通技术而受益的产品销售收入乘以技术使用费费率。前述技术使用费费率将以福建佳通和安徽佳通双方认可的国内外知名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费率区间为参考,经福建佳通和安徽佳通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费率。相关服务费用以实际成本为基础计算,双方参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售后服务及理赔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将或已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的大宗商品集中采购功能,可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并保障各类原辅材料的及时供应。

  2、采购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提供的设备、模具符合佳通的技术要求,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模具发生任何使用问题,也能得到关联方的优先技术服务与支持。

  3、销售商品: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没有建设单独的销售网络,其产品一直以来都是通过佳通集团固有的销售网络实现的。佳通集团从事轮胎业务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已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为佳通集团在中国的轮胎生产企业提供境内外的销售服务。通过该网络销售福建佳通的产品,能保障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4、提供劳务:鉴于福建佳通的产品需要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实现销售,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给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托管了关联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并向其派出主要的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该网络所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将通过收取托管费向委托方收回成本。该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关联交易的影响,并能确保福建佳通的产品能在该网络中的优先销售。

  5、销售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6、提供仓储租赁及服务:出租的仓库为福建佳通富余的存储空间,出租给关联方使用并且提供相应的服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7、接受劳务:公司将信息化服务外包给关联方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优化成本,获得更为高质量和有效的IT解决方案等。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通过关联方授权的技术进行生产,可实现轮胎产品的持续更新和改良,丰富产品系列。公司的售后服务及理赔由关联方统一结算有利于优化成本结构,提高业务效率。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97人

  上年度末(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172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64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106万元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上年度(2023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8家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329.95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447.49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龚雷、陈岗,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龚雷,2000年2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1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岗,1998年5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9年12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9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惠子,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工作1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过的上市公司7家,主要有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4万元。费用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审阅了相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轮胎,2023年第四季度实现轮胎销售收入10.85亿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95亿元。随着2023年经济恢复,国内轮胎需求逐步复苏,公司在确保稳定市场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2023年第四季度轮胎销售价格同比2022年度第四季度下降4.22%,2023年第四季度环比2023年第三季度轮胎销售价格下降2.39%。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本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同比2022年第四季度下降8.53%,2023年第四季度环比2023年第三季度上涨4.88%。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3年度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轮胎,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轮胎销售收入 10.63亿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16亿元。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及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2024年第一季度轮胎销售价格同比2023年度第一季度下降3.23%,2024年第一季度环比2023年第四季度轮胎销售价格下降0.10%。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同比2023年第一季度下降4.00%,2024年第一季度环比2023年第四季度下降1.08%。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李怀靖先生、陈应毅先生、彭伟轩先生、张兴君先生、陈福忠先生、黄文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钟庆全先生、朱华友先生、郭博耀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监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推荐董民先生、程安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前,第十届董事会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怀靖先生,1964年生,国籍:中国香港,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兼任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PT Gajah Tunggal Tbk监事、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陈应毅先生,1968年生,国籍:马来西亚,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PT Gajah Tunggal Tbk监事等。

  彭伟轩先生,1954年生,国籍:马来西亚,学历:学士。现任公司董事,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张兴君先生,1965年生,国籍:中国,学历: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海南夏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海南夏日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Singapore Summer Enterprise Pte Ltd董事、总经理。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和新加坡佳新投资(亚洲)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陈福忠先生,1973年生,国籍:中国,学历: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与销售执行董事,曾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黄文龙先生,1964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学士,新加坡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监。曾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及银川长城轮胎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桦林股份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庆全先生,1969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学士,专业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Crowe Horwath First Trust LLP副总裁、Jubilee Industries Holdings Ltd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Acrometa Group Limited独立董事。曾任Arthur Andersen经理,Linklaters Allen & Gledhill Pte Ltd区域财务经理。

  朱华友先生,1961年生,国籍:中国,学历: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海南赛伯乐教育集团总裁、海口经济学院执行校长。曾任海南省办事办处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海南省副秘书长、海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院研究员。

  郭博耀先生,1979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本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Metro Transit Solutions Pte Ltd (Singapore) 总裁、DTRO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非执行董事、MTS Systems Engineering Pte Ltd (Singapore) 执行董事。曾任NEC Asia Pacific(Singapore)业务经理,SMRT Corporation (S53.SI) 区域总经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民先生,1972年生,国籍:中国,学历:硕士。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海城佳德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物流部总经理、内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

  程安顺先生,1974年生,国籍:中国,学历:硕士。现任公司监事,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内控部总经理。曾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展部项目经理、内审部经理、内审部副总经理、内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莆田悦华酒店(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北路延寿溪畔)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在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助登记。

  ■

  (五)登记时间:2023年5月14日 9:30-16: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七)联系人:股东大会登记咨询

  (八)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电话:021-22073131 传真:021-22073002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弄2号 邮编:20033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8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2.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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