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一)信用减值损失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2,283,476.04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79,071.2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5,595.2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本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人民币9,691,310.05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审计机构认定后的减值金额为人民币7,407,834.01元,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7,407,834.01元,减少2023年净利润9,086,257.52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度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4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目前回购尚未结束,待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情况确定。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03,287.89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2,023,328.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62,503,58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8,226,061股,即以154,277,52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849,77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6.78%。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止2024年4月25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226,061股,公司回购事宜仍在推进过程中,最终基数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分红规划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环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发生差旅费由公司按实报销。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2023年度的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沟通问询及监督履职,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需求,同时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2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
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
除上述对照表中所列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等具体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完全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注销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4.40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全部完结。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2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新经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2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64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45.15元。
6、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将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为768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36.40元,同时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97.6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7、2023年8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5.60元,同时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16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将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4.40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上述“2020年净利润”指标以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照上述口径计算,2023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低于60%。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依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2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4.40万股进行注销。公司后续将按照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全部完结。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核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完全达到行权条件,同意注销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相对应的254.40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去年同期数据已按报告期末口径同步调整。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6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由关联交易引起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占公司全部采购和销售业务总额的比例均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分别经过以下会议审议通过:
1、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通过本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发生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其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充分,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联董事陈明俊先生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采购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不超过910万元,合计不超过930万元。2023年度公司依据已经审议的范围开展关联交易,向关联方实际采购金额为14.84万元,销售金额为534.28万元,合计549.1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发生金额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份额均不足0.1%,故在上表中未做同类业务占比列示;
注2:因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宁群已辞任远流经典董事职务超过12个月,故远流经典及其全资子公司蒲公英童书馆在2024年不再作为关联方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百灵鸽书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81247630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3号3幢一层101至111室
经营范围:出版物批发;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图书出租;办公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图书批发零售、文创品销售及餐饮服务。
股东情况:北京百灵鸽是新经典书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已经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万元
■
关联关系:北京百灵鸽属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北京百灵鸽经营情况稳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北京百灵鸽资金周转顺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支付采购公司商品的能力。
(二)北京永兴百灵鸽图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804C4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鹏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9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廊房头条13号院1号楼1层01号、2层01号、3层01号
经营范围: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图书出租;办公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图书零售、文创品销售及餐饮服务。
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已经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关联关系:永兴百灵鸽属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永兴百灵鸽经营情况稳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永兴百灵鸽资金周转顺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支付采购公司商品的能力。
(三)北京奇良海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34345588R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海英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9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28号
经营范围:零件印刷;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出版物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装订;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加工纸制品;电脑图文制作;制版、装订;广告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礼品;承办展览展示;电脑喷绘。(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出版物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装订。
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已经中企惠(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关联关系:奇良海德属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奇良海德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且具备持续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及结算方式与公司同类型其他客户采用的定价及结算方式一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以实际采购或销售时生成的订单确定具体金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业务匹配,获取更好的效益。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劳务及委托关联方的销售均需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较低,且充分坚持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侵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主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笔资金额度可在授权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记账式国债等),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要求。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均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笔资金额度可在授权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实施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委托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法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更好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如果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利润表中相应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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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营业务分类进行了合并,去年同期数据已按报告期末口径同步调整。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院5号楼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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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明俊、黄宁群、第五婷婷、薛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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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凭证,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登记:在电子邮件或快递中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持股凭证的电子扫描件,电子邮件或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快递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8423599-684
电子邮箱:main@readinglife.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5号楼2层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需自理。
(二)各位股东需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场,以便工作人员办理登记签到。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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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