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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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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完备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体系,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工作。

  1、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始终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在事中进行风险监控及止损,设置最高亏损限额,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以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设置适当的止损限额;交易进行过程中,将持续跟踪、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控制用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同时强化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保证金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986,998.1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809,918.6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80,991.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64,917,347.98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6,546,274.76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08,000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后的总股本685,861,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439,600.95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76%),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兼顾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3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履行阶段

  2、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履行完毕,调解履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赢返还的1,000.00万元定金、柏光辉返还的1,000.00万元定金,合计2,00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03民初60号,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就该案作出(2023)京03民初60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董赢、柏光辉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董赢、柏光辉的复议请求,董赢、柏光辉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7月18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019、2023-031、2023-042、2024-031)。

  二、《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董赢、柏光辉分三期返还定金。近日,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一笔定金合计2,000.00万元(董赢返还1,0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1,000.00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746.0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2%。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履行完毕,调解履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在不影响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会员资格,为配合上金所的业务要求,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防范交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获得上金所会员资格,为配合上金所的业务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2、交易金额: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4、交易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变化较快,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完备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体系,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具体工作。

  1、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始终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在事中进行风险监控及止损,设置最高亏损限额(600万元人民币),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以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公司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设置适当的止损限额;交易进行过程中,将持续跟踪、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控制用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及权利金,同时强化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将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2024-04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文件要求,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7,136,882.79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536,995.44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536,995.44元。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7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永生先生、钟宏先生、郑登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融资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董事津贴,根据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只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均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

  关联董事刘金钟先生、王薇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起到了保障作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起到了保障作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能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配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要求,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三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6、议案7和议案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与公司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30至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邮编:100079

  2、联系人:孙梦瀛

  3、电话:010-56933771

  4、传真:010-56933779

  5、邮箱:sunmengyingwork@163.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03”,投票简称为“盛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兼顾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变更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监事津贴,根据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只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全体监事均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互动方式举行。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董事、总裁刘金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财务总监孙延庆先生,独立董事郑登津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ZBUK4M41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销售金、银制品,黄金、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金、银制品,黄金、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内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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