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支持智能汽车的发展,覆盖了技术路线、生产规范、信息安全和产业链整合等多个方面,为智能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标准和方向,使得智能汽车的市场空间更加明晰。

  ②电动化带动智能化落地

  当前,新能源汽车会更加积极地采用L2及以上的智能驾驶,以及更加倾向于使用更多的新功能增加智能座舱的体验感和科技感。同时,随着全新电子电器架构的使用,传统能源车在智能车领域也在稳步提升,智能化产品的渗透率也将逐步提高。

  ③科技公司入场加速智能化落地

  近几年传统车企、新势力车企、科技公司都在加紧布局智能汽车赛道。传统车企和科技公司共同发力,推动智能汽车的升级迭代。

  在传统燃油车领域,国际车企凭借百年的技术和品牌积累,在产品和品牌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智能汽车领域,由于很多技术尚处在初期应用阶段,仍然有很多的技术迭代和技术变革的潜力,再加上国内技术公司的大规模进入汽车领域,将最新的技术和最新的软件开发流程带入汽车行业。

  ④智能座舱的发展趋势

  1)沉浸式视听体验渐成焦点

  卓越的视听享受成为智能座舱娱乐体验的重要环节,尤其是主打家庭和商务细分市场的车型。沉浸式的超强视听体验,声光影的配合,成为了产品主打的重要卖点之一,车载扬声器、车内氛围灯、座椅震动和超大屏幕与全面升级的音响系统共同打造了身临其境的5D影院式环绕体验。

  2)智能语音交互体验不断升级

  目前智能语音的高识别率已经成为语音助手最基础的功能,分区语音识别及交互已经逐渐成为主流,领先车型已经能够非常准确地识别语音指令来自车内哪个方位并且为其执行相应的操作。语音交互的功能和场景也在不断丰富,从基础的车辆控制到信息娱乐、车内外场景联动、社交生态和所见即所讲方向延伸。

  智能语音助手在未来会实现与其他交互模态的深度融合,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主动化、情感化的深度交互体验,例如通过语音声纹识别、人脸状态识别和瞳孔识别的综合运用来精准判断驾驶员的不同状态,提升疲劳监测的准确性;通过语音声纹识别和语义交互替代密码输入和人脸识别提供更便捷安全的车载支付等。

  3)多维度交互模态

  智能座舱是实现汽车“第三生活空间”的核心载体,智能座舱的交互的未来一定是多模态交互方式。交互过程中的输入将包括物理按键、触屏、语音识别、手势识别、声纹识别、体态识别、表情识别等等,视觉焦点识别、生理状态识别、瞳孔识别和脑电波识别等等输入方式也不会太遥远;交互过程中的反馈包括震动、仪表屏、中控屏、虚拟声、HUD、语音输出、灯光提示等方式,未来全息影像、虚拟人物、嗅觉反馈等新技术也会加入到交互模式当中。未来将是在当前使用场景下的多交互模态综合使用,真正达到“人的解放”。

  4)释放自由,与消费者共创

  智能汽车发展到今天,一方面在继续追求单体智能的极致表现,另一方面是能够提供智能的个性化场景的解决方案。智能座舱可以让用户根据自身用车场景进行不同功能的调度与组合,不断发掘车机的内在潜能,从用车机到玩车机然后让车机更好地服务自己,从而提升用车体验,真正做到“千人千面”和“千人千乘”。目前在市场上出现的“深度共创”功能除了用户可以自由调用不同功能进行组合外,还能为用户提供场景模拟测试、场景共享和多场景组合功能,还在车机上提供了场景图形化开发工具,能够让消费者更便利的开发个性化场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2,263.1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753.27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509.8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442.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319.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8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8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036.2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6%。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超募资金账户所剩余额均系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及利息收入,金额为1,735.8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募投项目尚未结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本次回购,使用超募资金总额4,996.98万元(含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当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当虹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度,当虹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

  ■

  [注]受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和客户预算缩减的影响,相应产品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导致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以及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6日17:0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rcvideo.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传真:0571-87767693

  邮箱:ir@arcvideo.com

  联系人:刘娟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注: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晨梦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力,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监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33,264.22万元,比上年上升0.36%;营业利润-16,242.98万元,比上年下降42.18%;利润总额-16,252.35万元,比上年下降4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19.02万元,比上年下降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2024年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及行业情况,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孙彦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持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大视频领域不断深耕和技术创新,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33,264.22万元,比上年上升0.36%;营业利润-16,242.98万元,比上年下降42.18%;利润总额-16,252.35万元,比上年下降4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19.02万元,比上年下降4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2024年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认真地履行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孙彦龙、谭亚、吴奕刚、叶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谭亚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谭亚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回避表决情况: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谭亚、陈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回避表决情况: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谭亚、陈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4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小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5、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公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确定以2023年6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需作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5.00元/股÷(1+0.40)=17.86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7.9261万股×(1+0.40)=263.0965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263.09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40%、30%、30%,鉴于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4.7450万股。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4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5.3406万股,上述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20.0856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3.0109万股,均为已授予尚未归属,激励对象变更为46人。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737.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资金系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补流时超募资金账户的金额为准),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28%。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18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11.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的投入,各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2,933.2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37.25万元,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资金系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补流时超募资金账户的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28%,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当虹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当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当虹科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19.0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31.6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46.60万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52.09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项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根据以上规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2020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4、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1)。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价格调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3)。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6月3日公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确定以2022年6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08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公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确定以2023年6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需作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0.50元/股-0.2508元/股)÷(1+0.40)=35.89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7.45万股×(1+0.40)=38.43万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80万股×(1+0.40)=15.1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合计38.43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8.43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合计15.12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5.12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3.55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期激励计划考核期结束。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浙江省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层A座

  变更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3楼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6月28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0,316,5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315,48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公司股本为79,001,017股,合计转增31,600,4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1,916,907股。

  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80,316,500股增加至111,916,907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1,916,907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最新修订的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352,403.9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0,075,495.9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672,326.28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78,733.85元。

  3、对商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71%,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经测试,本期期末商誉发生减值1,883,315.5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1,352,403.9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