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临2024-29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渝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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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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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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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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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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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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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6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相关方充分论证协商后,公司决定采用以现金方式收购天兵科技部分股权,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2.2023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发行证券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局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发行调整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调整事宜。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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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渝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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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渝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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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