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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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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姚建铭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姚建铭、陈静、吴宇珺已经回避表决。

  由于表决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在本次会议上未形成决议,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374,165.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6,066,546.6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税前)。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8,309,120股,如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3,661,82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0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673,892.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26,107.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年12月公司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一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华夏银行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两个项目完成结项,陆续投产。具体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26日,前次现金管理决议期限届满后,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华夏银行账户继续办理了4,038.46万元的七天循环利存款业务,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提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行为进行了补充审议。

  2023年1-1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合计464.45万元,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2,657.29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报告期内,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完成了项目结项,其募集资金存在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项目还需支付金额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已经签署的采购合同应付而暂时未付的项目质保金等款项。

  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58.3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于前次现金管理决议期限届满之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此数据指报告期内,本项目实际产出是指根据新老产能比例折算出新产能下ARA干菌体和DHA毛油的产量,按照2023年1-12月生产得率,统一换算成精油,参照公司产品2023年年度平均售价,估算得出本项目产出的市场价值(不含税)。

  注2:此数据指报告期内,根据本项目实际产出ARA和DHA粉剂产品,参照公司产品2023年年度平均售价,估算得出本项目产出的市场价值(不含税)。

  注3:该项目报告期内已正常投产,产出经济效益与期初预测存在差异主要受市场订单、产品价格、毛利率等综合因素影响。

  注4:该项目目前因客户粉剂产能验证切换尚未完成,目前实际产出较少,故报告期内产出经济效益较低。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易德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姚建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易德伟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主要关联方预计将发生金额不超过2,521.13万元的采购、销售商品等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实际交易金额,涉及汇率转换的使用实际交易月末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2024年预计交易金额,涉及汇率转换的使用2023年12月29日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827元。

  注2:关于法玛科的特别说明:

  2023年3月18日,公司因法玛科破产风险事项对法玛科(含其子公司法玛科泰国)进行了减值处理,合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156,453.06元,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403,055.54元。2023年因与法玛科发生采购和销售交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14,711,260.4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2,621,146.40元。

  与此同时,2023年年内,法玛科为缓解其现金流紧张状况,进行了股权和业务重组,将原法玛科澳大利亚母公司主体清算解散,将主要资产、债权债务及核心业务转移至子公司法玛科泰国进行运营,公司相关股权债权也由此一并转移至法玛科泰国。

  截止2023年12月15日,法玛科泰国完成工商变更,公司自该日起,直接持有法玛科泰国27.2%股权,相关业务也直接与法玛科泰国发生,故2024年公司预计与法玛科泰国直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再与法玛科澳大利亚发生交易。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4月12日和2023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主要关联方全年将发生金额不超过3,138.57万元的日常采购、销售商品等交易,2023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129.3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Pharmamark Nutrition (Thailand) Co., Lt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31日

  主要股东:Wte Felix Ltd.、Cabio Asia Pacific CO. Limited、BioScience Management Parterneship, LP

  实际控制人:无

  注册地址:Thailand Science Park, 6th Floor,INC2D-615 (Tower D), 141 Innovation Cluster 2 Building, Phahonyothin Road, Khlong Luang District Pathumthani Province 12120

  主营业务:粉剂微胶囊加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1,196.78万泰铢,净资产为-2,021.81万泰铢;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9,108.63万泰铢,净利润为-4,603.93万泰铢。

  Pharmamark Nutrition (Thailand) Co.,Ltd .系公司原参股公司暨关联方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全资子公司,亦为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的业务经营主体,经2023年重组后,成为公司目前直接参股公司,即公司2024年实际关联交易主体。

  2、合肥中科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祥松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主要股东:合肥中科健康生物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孔雀台路交口西南角高新区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A3栋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62.96万元,净资产为61.9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1.54万元,净利润为27.31万元。

  3、合肥中科华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立洁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7日

  主要股东:杨兴墨

  实际控制人:杨兴墨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化;化妆品的研发;品牌管理;化妆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生物制剂、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礼品、包装材料、美容器材、化工原料(有毒及危险品除外)的批发与零售(含网上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85.48万元,净资产为465.5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0.45万元,净利润为-13.42万元。

  4、合肥中科健康生物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祥松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4日

  主要股东:合肥科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姚建铭

  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孔雀台路交口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A3栋1至4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肥料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品牌管理;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创业空间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319.35万元,净资产为574.0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63.50万元,净利润为118.05万元。

  5、广州利必多脂类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应根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主要股东:广州佰仕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王亚楠

  实际控制人:梁桃仙

  注册资本:1,428.57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有园·长湴大学堂创新园自编B3-1单元

  经营范围:生物饲料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311.78万元,净资产为1,649.1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630.83万元,净利润为-674.74万元。

  6、上海时代光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卫珏

  成立时间:2004年5月26日

  主要股东:孙卫珏

  实际控制人:孙卫珏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429-43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一般项目:计算机软件、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文化体育用品、办公设备、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1,396.81万元,净资产为6,951.0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348.68万元,净利润为615.84万元。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2024年公司与法玛科的交易由嘉吉经销,交易结算通过嘉吉完成,能够保障公司回款安全,上述其它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如缺乏同类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则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充分考虑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的结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陈向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向东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和主持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易德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向东、刘圻、李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易德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关联董易德伟、杜斌、王华标、张春雨、王逸斐、苏小禾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关联董事陈向东、刘圻、李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现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58.32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673,892.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26,107.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投资额由19,750.00万元增加至24,646.25万元;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将投资金额由14,845.20万元增加至32,000.42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项目还需支付金额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已经签署的采购合同应付而暂时未付的项目质保金等款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节约、谨慎的原则,审慎地配置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募投项目各环节成本与费用,因而产生少量项目建设节余募集资金。与此同时,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3,758.3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前述预计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尚未支付的质保金款项等尾款。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尚在建设中的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相关公司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雪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相关公司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3年的费用基础上,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下属子公司数量、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预计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结合最新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调整注册资本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00元变更为168,309,120元,具体情况如下:

  ■

  调整原因:

  2023年5月29日,公司因股权激励归属事项股份总数增加220,800股。

  2023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年7月18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088,320股。

  综上,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00元增加至168,309,120元。

  2、调整经营范围

  公司拟调整《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办理时变更的表述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3、其他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其它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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