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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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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奥翔药业及其子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奥翔药业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0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2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  交易金额: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公司及子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4、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4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593,069,38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37,227,75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0,297,145股。待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将由593,069,389股增加至830,297,14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3,069,389.00元增加至830,297,145.00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3,069,3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505,951.1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3,069,3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237,227,75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830,297,145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郑志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先生

  财务总监:朱丁敏女士

  独立董事:骆铭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至5月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团团

  电话:0576-85589367

  邮箱:board@ausun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一)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二)公司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4月22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的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奥翔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1:3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7016

  联系电话:0576-85589367

  传真号码:0576-85589367

  联系人:王团团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0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翔药业”)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继续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日常经营需要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在2024年拟为麒正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麒正药业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麒正药业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08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述事项,拟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形式为自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资本开支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31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40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5,99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于2017年5月3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13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366.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10,000.00万元

  (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分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麒正药业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3,722,219.27元。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4412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3,722,219.27元。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资相关产品。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奥翔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效益。

  附件3: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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