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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塞力医疗与上海上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李颖保证合同纠纷(2023)鄂0112号民初5032号
本案已于2023年10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待开庭。
(二)徐金连、济宁市慧泽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子瑞、阮民华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3)鲁0811民初17922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出具(2023)鲁0811民初179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徐金连、济宁市慧泽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子瑞、阮民华撤诉。
(三)塞力医疗与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
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上诉,2024年1月24日湖北省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鄂01民辖终204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于2024年1月24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2日出具(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塞力医疗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塞力医疗及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民事判决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2024年4月28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四)塞力医疗与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韩乃志、胡瑞佳、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2023)云0102民初1221号
2024年2月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云民申798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塞力医疗已提起强制执行。
二、本次新增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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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塞力医疗与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2024)鄂1381民初556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诉讼主要情况
(1)事实及理由
2019年1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被告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与湖北汇深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深医药”)签订《卫生材料集中配送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由汇深医药向被告集中配送卫生材料。2020年10月,公司与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及汇深医药经协商一致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作为广水第二人民医院卫生材料的补充供应链商,公司遵守前期签订的《卫生材料集中配送协议书》的约定,向被告进行了供货,但被告一直未按约定及时向公司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告尚欠公司货款20,602,231.69元。
(2)请求
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货款20,602,231.69元;
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98,804元;
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250,000元)。
(二)张春蕾与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凉劳人仲案[2024]1号
1、仲裁各方当事人
原告:张春蕾
被告: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仲裁主要情况
(1)事实及理由
原告张春蕾自2022年9月23日担任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原告于2023年12月6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被告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
(2)请求
①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拖欠工资775,000元;
②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工作期间垫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合计52,256.07元;;
③裁定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5,000元。
3、仲裁进展
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4月1日出具凉劳人仲案[2024]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①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506,092元;
②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经济补偿32,489.24元;
③驳回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
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已提起诉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栋A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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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温伟、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王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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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2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真号码:027-83373263
邮箱:ir@thalys.net.cn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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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1,558.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导致数据存在部分尾数差异。)
一、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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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类金融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于各类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06.8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51.70万元,合计11,558.51万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1,558.51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联营企业北京塞力斯川凉慧医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692.01万元,扣除查封及冻结连带担保责任人相应资产的可变现净值500.00万元后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92.01万元,其中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088.41万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5,088.41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证券简称:塞力医疗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01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423,245,228.34元(不含本报告五、(一)所述的2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3,637,963.36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6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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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变更10,856.97万元至“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实施主体为塞力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公司按照要求开立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初始存入金额合计610,059,956.79元,后公司将前期已垫付的各项发行费用替换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608,016.80元。
3、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4、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5、2023年5月10日,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在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宁夏塞力斯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剩余本息4,067.42元已全部转入宁夏塞力斯一般户。2023年5月12日,宁夏塞力斯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宁夏塞力斯与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6、2023年8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955088023577100034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016215600160000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42,619.2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2,868,453.53(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8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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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8月1日,塞力医疗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203财保686号之一】,为确保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对塞力医疗的相关诉讼请求最终得以恰当履行,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予以冻结;2023年1月,该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
2、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3、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191326341000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璧山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312006010400115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银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银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银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银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1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554783737343)。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5月10日,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在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宁夏塞力斯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剩余本息4,067.42元已全部转入宁夏塞力斯一般户。2023年5月12日,宁夏塞力斯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宁夏塞力斯与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8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955088023577100034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01621560016000082)。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570383727668)。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191326341000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璧山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31200601040011531)。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原“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10月归还。
2019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2020年9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该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2年8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5,000万)。2023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3年7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9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4年1月8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3年5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3年7月27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提前归还1,6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3.7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6月2日,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2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70383727668)转入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实施主体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银行账号:571913263410701)中用于支付相关募投支出。前述操作造成公司两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在混用,即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2023年7月21日,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将20万元原路返还至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及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且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等整改措施。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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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预计建设期为三年,运营期为五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医疗行业市场政策及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方式的变化,为审慎起见,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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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2、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项目地块已于2020年5月完成招拍交易,已于2020年底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政策影响,该地块“三通一平”等基本建设条件延缓,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准备阶段。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及时做出整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基础,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有合理性、合规性、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24年度薪酬以2023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07.87万元,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3万元,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基础,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全体董事对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07.87万元,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3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温伟、温小明、温一丞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姚江先生、张开华先生、刘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A栋A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1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要求。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塞力斯”)、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腾微”)、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信”)。
● 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100万元。
●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决定对上述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1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在担保协议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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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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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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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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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银行就担保事宜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为便于上述担保对象向银行办理授信借款申请事宜,已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后,在审批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并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上述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人作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下属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金额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并未超出公司拟为其担保总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各下属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11.6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江产业大厦17一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541.58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中审众环部门主任,合伙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唐婷,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夏才渠: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汉商集团、九州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21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费用
2024年度中审众环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0.0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合计150.0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且中审众环及项目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胜任2024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
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5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571,532.7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251,138.4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33,462,855.6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2,928,989.04元。
由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基础,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目前暂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