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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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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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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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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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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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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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536,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27%,最高成交价为11.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96,3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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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蓝继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利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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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蓝继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利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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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