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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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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拟暂时调整“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将进行对外出租,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  本次调整是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决策。本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733.4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使用金额经审计;

  *该项目为2024年02月02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新设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356.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由于研发项目市场环境发生改变,为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立项,同时实践满足临床所需的差异化竞争发展战略,公司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扩容的速度预计在短时间内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闲置。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将目前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出租闲置场地面积不超过2.9万平方米,约占该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1.78%,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需要扩容场地前再进行收回。

  四、暂时调整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优化了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研发布局设计,提高了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在节约经营场地的情况下,募投项目的使用可以得到保证,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关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无影响且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宇制药暂时调整“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9,785,741.8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6,323,714.0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136,328股后的股本421,463,6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9,771,762.1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2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宇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永强)》《汇宇制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昕昕)》《汇宇制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如伟)》《汇宇制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云沛)》。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龙永强、谭勇、梁昕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136,328股后的股本421,463,6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9,771,762.1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22%。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丁兆、高岚、马莉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时购买中低风险、保本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之“第十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78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丁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可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歧黄二路1533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汇宇制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宇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136,328股后的股本421,463,6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9,771,762.1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2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202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外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时购买中低风险、保本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之“第十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78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可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基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60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丁兆、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兆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该年度同类业务的预计发生额

  注 2;2024年1月-3月实际发生额为不含税价价格且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悦迎”)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汇宇悦迎

  法定代表人:丁兆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进出口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汇宇制药持有汇宇悦迎60.10%的股权,北京厚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汇宇悦迎39.9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汇宇悦迎总资产为2052.70万元,净资产1171.37万元,营业收入为1970.04万元,净利润为-392.9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宇悦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兆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上年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专项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消费属性的改良型新药项目研发等。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与经营稳定。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见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五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公司在岗工作人员的个人失误,将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资金88.11万元误付给上海复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复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归还该笔资金。公司已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汇宇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将募集资金 88.11万元误付给上海复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上海复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归还该资金,同时公司已对该等情形予以规范整改。除该等情形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3年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78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78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该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878份,并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上网附件

  (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无增长,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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