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做出的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2024年,公司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监事津贴。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适时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并进行融资的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881,971.70元,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53,924,396.91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274,201.32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9,720,493.24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4年具体的中期(半年报或三季报)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董事长项梁先生;总经理陈甜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专元先生;独立董事李港先生;财务总监岳希朱女士;总工程师姚唯亮先生。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6:30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WaNzTQTT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销售需要出口海外市场,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投资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3、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商品远期、黄金远期等。
4、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拟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适当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能使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期限: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6、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形势较为敏感,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买入产品,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事项审议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31,000万元。
五、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均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关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与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铜陵善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与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孚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铜陵善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善纬”)发生采购商品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确认,2023年度公司与善孚科技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241.73万元。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善孚科技、铜陵善纬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000万元。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先行审议。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视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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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交易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视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41.73万元,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发生总金额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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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交易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1151670570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3,7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包秀群
注册地址:歙县徽城镇循环经济园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环氧树脂、聚酯树脂、化工助剂、粉末涂料、化工原料,自营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新材料研发、技术服务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91亿元,净资产2.5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0亿元,净利润-0.07亿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洪汇(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对善孚科技进行投资,并持有善孚科技5.3050%股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善孚科技视同为公司关联方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
善孚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铜陵善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善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WCL0B2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包秀群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苏州路
经营范围:环氧树脂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材料研发、技术服务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亿元,净资产1.9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23亿元,净利润-0.02亿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洪汇(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善孚科技5.3050%股权,善孚科技持有铜陵善纬61.50%股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铜陵善纬视同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铜陵善纬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先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受市场需求变化和合同执行进度影响,因此2023年度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一致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鉴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总计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3、业务规模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4、保护投资者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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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认真核查了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