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国新关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5月5日,公司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并公开披露;后续,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对补充、修订后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披露。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鉴于公司在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签字会计师发生人员变更,2023年9月7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并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
公司在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22日。
鉴于公司在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1月1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同步更新,并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990,814.4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23年12月13日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全部完成。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903,762,868股增加至984,176,13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2月16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8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24日和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协与中国联合数据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3月7日,北京海协与中国联合数据签署了《信息化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对原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CA服务等内容进行调整。根据采购内容调整情况,合同总价格由13,082,300元调整为12,432,3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协与中国联合数据签署〈信息化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综合性改革,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
公司于2018年6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其中包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李志等4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京颐科技99.3267%股份。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2019年3月17日,公司向京颐科技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支付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李志将促使京颐科技全体股东全力配合完成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工作,并将其持有的9,686,947股京颐科技股份质押给公司,占京颐科技总股份比例为10%,作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提供的质押担保。后续,公司陆续收到李志方面归还的诚意金及违约金利息人民币5,100万元。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李志方面归还的诚意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应利息人民币655.65万元,双方债权债务结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5、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与浙江海虹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拟与浙江海虹签署《租赁合同》,浙江国新有限承租浙江海虹的房屋,租期两年,合同金额为1,174,768.56 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与浙江海虹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6、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907,215,204元变更为906,413,20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7、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南化纤、广东海虹股权事项
公司持有海南化纤18.96%股权,并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新有限、益康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广东海虹25%、20%股权,拟将所持海南化纤18.96%股权和广东海虹45%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海南化纤、广东海虹股权的议案》。
截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已履行完成海南化纤、广东海虹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7日和2023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关于租赁办公场地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现公司决定更换租赁场地。拟租赁北京首开首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号楼,总建筑面积为6128.05㎡的办公场地,用于公司经营、办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9、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签署《国新健康2023 年采购国新数据有关数字化服务合同》,由国新有限向国新数据采购数字化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合同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1,154,503.4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2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沈治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治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沈治国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沈治国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沈治国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治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沈治国先生自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来,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沈治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1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情况
2024年4月25日,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永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永华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情况
(一)补选董事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提名袁洪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因工作变动,李永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永华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袁洪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交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袁洪泉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认为袁洪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提名袁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袁洪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李永华先生简历
李永华,男,出生于1975年,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国新综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华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7,333股,除上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的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袁洪泉先生简历
袁洪泉,男,出生于1982年,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袁洪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洪泉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8,000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2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认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12.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79.20万元,每股收益-0.0876元。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5,154.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2,025.12万元。
一、主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称“解释16号”),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元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元
■
三、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1、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95,154.35万元,总负债53,019.91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42,134.43万元。资产负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报告期末与上期末相比,资产负债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货币资金增加447.64%,主要由于公司2023年1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入账,相关资金在专项账户储存管理。
合同资产增长39.70%,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经营业务及收入增长。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36.08%,主要由于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减少导致。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26.87%,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法变动导致,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核算项目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海虹”)及普康(杭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普康科技”)的股权投资。2023年度,广东海虹确认投资收益-184.67万元,普康科技确认投资收益1,434.01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长32.94%,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非交易性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其中:杭州图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图特”)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增长475.00万元,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蓝星”)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增长200.0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减少34.41%,主要由于部分房产不再对外出租,转为自用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减少56.33%,主要由于使用权资产的摊销及部分租赁到期结转所致。
开发支出增长81.3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导致研发投入有所增长,研发项目尚未结项。
长期待摊费用增长20.98%,主要为新增装修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受解释16号影响,根据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部分公司计提坏账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短期借款增长322.27%,主要由于公司为减缓经营资金压力,短期借款有所增长。
应付账款增加209.18%,主要由于本期公司业务增长,相应采购服务增多。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都为公司使用新租赁准则确认的负债,本报告期末由于公司支付租赁合同款导致负债余额减少,同时本报告期内未新增长期租赁合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受解释16号影响,根据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部分公司计提坏账相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坚定“一体两翼”的战略布局,着力提升“一体”,即数字医保板块的专业服务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加快“两翼”,即数字医疗、数字医药板块的投入,不断优化和完善产品体系。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平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3,012.67万元,比上期增长6.12%。营业成本24,813.94万元,比上期增长0.62%;毛利率比上期增长4.12个百分点。报告期,数字医保业务收入比上期下降3.12%,成本比上期下降12.56%,毛利率比上期增长9.68个百分点。数字医药业务收入比上期下降10.54%,成本比上减少9.53%,毛利率与上期基本持平。数字医疗业务收入比上期增长40.65%,成本比上期增长64.72%,毛利率比上期下降7.56个百分点。健康服务业务由于处于业务初期,目前处于亏损状态,毛利率为-89.90%。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
3、费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比上期增长88.13%,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加大业务市场拓展,前台人工投入增长,导致销售费用增长;管理费用比上期下降1.81%,财务费用比上期增长396.42%,主要由于本期公司短期借款增长,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增加;研发费用比上期下降89.97%,主要由于公司不同研发项目的内容、所处阶段等存在差异,本年公司大部分研发项目处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投入在开发支出核算。
金额单位:元
■
4、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1,542.45万元,比上期末增加75,406.68万元,增幅467.33%。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21.51万元,相比去年减小净流出5,798.91万元。主要由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增加了8,830.05万元,本年公司加大催收回款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同时本年收回赔款及取得政府补助使得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高于上年。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长幅度较小,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较大幅度收窄。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94.80万元,相比去年增加净流出3,110.05万元,是由于上年度处置子公司Sino Power Management Limited,收回FAST BOOST投资款,本期无此事项,导致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大幅减少。同时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1,440.55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797.66万元,相比去年增加91,927.08万元。主要由于公司银行借款资金流入增长以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产生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同时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长5,212.5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债务现金流增长,但由于增长幅度较小,本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4-2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1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治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
二、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20)。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791,984.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760,381.5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046,606.27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16,428.88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53,244.32元,母公司2023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746,521,184.55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725,092,186.95元。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3,244.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配。由于公司处于业务拓展关键期,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亏损。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逐步提高,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积极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七、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1)。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1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公司其他董事会成员过半数推举,由李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李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李永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袁洪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三、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袁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
五、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王秀丽、白彦、孙洁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20)。
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791,984.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760,381.5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046,606.27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16,428.88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53,244.32元,母公司2023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746,521,184.55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725,092,186.95元。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3,244.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配。由于公司处于业务拓展关键期,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亏损。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逐步提高,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积极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满足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以及监管政策要求,根据《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王秀丽、白彦、孙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十三、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1)。
十四、关于提取2024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亿元的0.45%提取并四舍五入取整后作为2024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149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