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91版)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债券代码:113027 债券简称:华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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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5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公司需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和修订,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解释第17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即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有色金属》要求,现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1-12月)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产销量及盈利情况披露如下(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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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证券简称:华钰矿业公告编号:临2024-021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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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15-16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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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12:30,下午15:00-18:30
(五)登记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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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三)通过传真、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函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会议登记需携带的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4-2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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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二零二四年四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霞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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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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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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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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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道衡投资共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8,075,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7%,处于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65,382,73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1.05%,占公司总股本的8.30%。剩余质押股份数62,56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85%,占公司总股本的7.9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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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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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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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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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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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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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良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