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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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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推进发展战略,持续积极优化业务布局。一方面公司保持个性化教育领域业务优势及品牌形象,随着经营环境逐步改善,公司个性化教育业务市场需求提升,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同时,公司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业务,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管理及组织优化,提升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成本管控,提质增效,优化运营组织和经营效率。同时,公司积极降低资产负债率。报告期内,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亿元及所对应的利息人民币约2,304万元,并分别于2024年3月及4月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1亿元(上述借款本金对应利息由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紫光卓远的剩余借款本金金额约为人民币4.64亿元,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实现正向增长。具体为:公司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2.1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35.2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约为31.52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6.04亿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长38.34%。

  公司自2001年创立以来,始终坚守教育初心,牢记“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的教育使命,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个性化教育”为准则,聚焦教育业务,通过创新的个性化教育模式,助力新时代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全面贯通培养,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赋能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升级。

  (1)个性化教育

  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提供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教育服务,发掘个性优势,培养学习能力,提升综合素养,激发潜能,打造终身成长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用科学的工具和方法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以个性化教育理念贯穿到学生“成绩”、“成长”、“成才”的全路径培养,让每个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

  目前,公司个性化学习中心近240余所,覆盖100余城市,并依托学大教育“双螺旋”智慧教育模式,线上线下互补教学,将优质的课程呈现在互联网平台,让全国的学生享受优质课程学习体验。实现全流程个性化服务,为学生提供真正有效的个性化学习方案。

  全日制学习基地致力于为高考复读生、艺考生等学生群体提供无干扰、无顾虑、无隐患的学习环境,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全程安排个性化的教学进度和授课内容,使学生获得高效的学习体验。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全日制培训业务在系统、师资、课程、教研、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强大的能力和资源,已成为公司传统优势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布局了30余所全日制培训基地。此外,公司在大连、宁波等地结合当地教育发展需要,兴办具有个性化教育特色的全日制双语学校。

  新高考综合服务方面,为保障学生健康、个性化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为学生做顶层规划,提供包括新高考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选科指导等一系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个性化学习中心的资源分配,深化了个性化教育在垂直领域的重点布局,进一步巩固了个性化教育传统优势领域业务。

  (2)职业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极具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报告中强调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聚焦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目标重点打造的核心板块。公司职业教育涵盖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三个板块,充分依托公司多年来积累的教学教研知识体系、师资资源、技术优势、产业资源等,通过联合办学、校企合作、投资举办、专业共建等模式全面打通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和升学就业的通道,构建以培养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为目标的现代化职业教育发展新生态。

  1)中等职业教育

  公司中等职业教育旨在通过联合办学、托管办学、投资办学等方式,搭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体系,助力职业学校“提质培优”,提升职校学生的就业前景和升学空间。

  公司将全面提供包括教研体系、课程设计、教师培训、督导体系等在内的教研教学支持,改变中等职业教育体系呈现“空、小、散、弱”的现状,全面提升中职学生升学和就业水平。

  截止目前,已经收购了东莞市鼎文职业技术学校、大连通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沈阳国际商务学校;托管运营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绿泽电影美术学校、西安市西咸新区丝路艺术职业学校等。

  2)高等职业教育及产教融合业务

  公司从产业对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等方面出发,联合业内知名的产业企业,为各大高职类院校、职业本科院校提供包括产业学院共建、实训基地建设、技术输出、双师队伍培养等服务,将产业发展与教学活动开展有机结合,共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最终达到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实现高质量就业的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以不同地区的产业和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专精特新”和“紧缺人才”两大方向落地相关专业,并与惠州工程职业学院、吕梁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机器人学院、湖北省业自动化技师学院、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济宁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重庆理工大学两江人工智能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等多所职业院校、行业头部企业达成合作,项目覆盖共建产业学院、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诸多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将集成电路、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专业成功落地大连通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内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方面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辽宁省首个710401专业,填补了新一代信息产业技术在中职学校专业领域的空白。

  3)技能培训业务

  积极探索打造的现代化、多元化、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新路径。可联合人社部门、行业龙头、知名企业,依托学大教育全国覆盖100所城市的线下学习场地、教学设施、师资团队,共同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地方政府、重点企业和各类院校提供首席“双碳”官、企业碳管理师、碳市场合规管理师、绿电绿证、综合能碳管理等双碳相关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同时公司人员参与了国家发改委碳减排市场化机制重大课题研究、多地政府双碳培训和咨询业务。

  (3)文化阅读

  公司基于在教育行业超过20年的深耕,着力打造全民阅读体验升级的全新文化业态,激发全民阅读兴趣 ,塑造主动阅读能力,成为推动“全民阅读 ”根本实践的文化容器。目前,公司开业文化空间共计10所,其中:

  句象书店聚焦促进“全民阅读的开展”,搭建定制化阅读场景和沉浸式空间,从人生第一本书到通过阅读理解世界,赋能全年龄人群的阅读方法,使阅读人群体验、收获得到全方位升级。构建集图书销售、共享阅读、图书借阅、儿童成长、咖啡轻食、文创展销、文化沙龙、空间租赁等文化业态于一体的复合型文化阅读空间。绘本馆是为儿童提供阅读评测、阅读体系、阅读推荐、阅读指导、绘本活动的个性化阅读空间。培育儿童阅读能力,激发阅读兴趣与潜力,使其学会阅读,爱上阅读,养成终生受益的阅读习惯。开拓了儿童和青少年阅读市场,丰富产品线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在文化阅读领域的成果获得认可,从133份评选材料中脱颖而出,获评第十三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书香企业殊荣。2024年4月,公司正式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阅读与写作委员会会员单位。

  (4)医教融合

  公司医教融合业务是为儿童改善注意力,调节不良情绪,提高其学习效率、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优化“医院+家庭+学校”综合干预模式,为面临孤独症、注意力缺陷、学习困难等挑战的儿童提供适应性发展的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千翼健康子品牌正式步入医教融合领域,以期服务学习困难儿童,助力其健康成长。2023年8月,千翼健康开设首家自营康复医院并与多个城市的二级和三级医院达成合作。千翼健康借势自身储备的专家资源、技术优势和运营管理经验,成功打造了集儿童青少年健康管理、儿童保健、儿童康复、学习困难筛查诊断与干预治疗为一体的儿童保健康复科室。公司不断推进医教融合,以期实现覆盖全国的高质量服务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2023年7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12名激励对象完成授予登记436.2万股。公司实收注册资本因此增加436.2万元,现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积极归还借款,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展期协议书三》,紫光卓远同意就10.14亿元相关债权继续向公司展期,展期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公司在2023年度已向紫光卓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亿元及所对应的利息人民币约2,304万元,并另于2024年3月、4月分别向紫光卓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1亿元(上述借款本金对应利息由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截至目前,公司对紫光卓远的剩余借款本金金额约为人民币4.64亿元,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随着教育行业发展的变化,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3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对外投资稳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

  (1)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学大职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职教”)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沈阳双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实现间接持有沈阳国际商务学校(为一所民办中等专业学校)80%的举办者权益,本次交易对价为3,040万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学大职教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出资持有珠海隆大智业教育管理顾问有限公司70%股权,并实现间接持有珠海市工贸技工学校(为一所全日制中、高级技工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珠海市工贸管理专修学校(为一所文化教育、管理类培训、自学考试辅导学校)70%的举办者权益,交易对价为5,460万元,是公司进一步夯实高质量职业教育核心板块业务的重要布局。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宁波思佰益学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佰益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教育、创新教育及有竞争力的培训教育等领域,该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8亿元,其中学大信息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出资占44.44%。2018年5月,思佰益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累计完成约10,974.61万元募集资金的实缴,其中学大信息累计出资4,915.32万元。

  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集成和服务,该项目已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为6-16岁少年儿童提供在线编程培训服务,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认购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公立学校教学、科研及日常管理提供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件、硬件及综合解决方案的公司,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新高考改革时代教育科技服务企业,拥有“好专业·教育科技”、“辰才·升学服务” 两条核心业务线,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54亿元,母公司净利润约为-0.4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约为-3.89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8.80亿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

  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的母公司净利润、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9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金融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拟购买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审核流程、管理办法、受托方选择、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将指定专人负责投资资金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账户进行检查,监督是否按照方案执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相关审计。

  (4)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公告编号:2024-020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2024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品种、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用信合同为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2、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担保对象”)上述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注: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如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412949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8号楼1层一单元103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58,962.57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9年7月13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教育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仪器仪表、玩具、工艺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学大信息100%股权。

  10、学大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大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92301225P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业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267房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7、成立时间:2009年8月17日

  8、经营范围: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及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研发产品;教育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

  10、学成世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成世纪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有助于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9,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12月31日)的31.45%;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约为-3.89亿元,公司实收股本约为1.22亿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5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35.24%,但受历史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影响,本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公司顺应教育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精神,在巩固原有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维护好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落实个性化教育、职业教育、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业务,同时注意降本增效,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竞争力,防范经营风险,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提供租赁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采购租赁等业务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2023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5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廖春荣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未审议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相关议案。

  2023年,公司与廖春荣先生控制的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游乐设备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姓名:廖春荣

  2、国籍:中国澳门

  3、关联关系说明

  廖春荣先生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廖春荣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属于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春荣先生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将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提供租赁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采购租赁等业务。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交易双方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定价及签署相关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公告编号:2024-02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未来十二个月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近年来,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政策不断出台,持续保持着对职业教育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应教育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精神,在巩固原有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落实个性化教育、职业教育、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及购买、出售股权(以下简称“交易”,关联交易除外)的决策效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未来十二个月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在额度2.5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度范围内交易,快速布局和开展上述领域业务,其中单体交易额拟在5,500万元人民币内,交易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体交易额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是对未来12个月内现金方式交易额度的授权,尚不构成关联交易。如交易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基本情况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交易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不含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投资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或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范围:职业教育、个性化教育、全日制教育、职业培训、语言类培训、艺术类培训、文化教育培训、教育数字化、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领域),购买、出售股权。

  2、交易单体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如单体投资或增资额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近年来,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政策不断出台,持续保持着对职业教育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公司顺应教育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精神,在巩固原有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发挥行业品牌优势及多年来个性化教育教学积累和运营管理经验,夯实职业教育、个性化教育、文化阅读、医教康融合等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但此类对外投资属于日常投资项目,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及项目管理制度,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授权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24-02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教育”,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立萍,2013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冬梅,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芳,200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控专项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9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金额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3、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下转B98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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