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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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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典当业务

  典当业务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当金、支付当金利息和相关费用、赎回当物的行为。公司典当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民生典当运营。民生典当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持有92.38%股权,是北京市成立较早的典当企业,现为北京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在北京、成都设有经营场所,多年以来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融资服务。

  民生典当从事典当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受理、评估、登记、放款等环节,主营业务包括动产质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以及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等,主要产品包括房地产典当、汽车典当、民品典当及股权典当等,其中房地产典当业务量占全部典当资产的比例较大。

  报告期内,民生典当对逾期业务加大力度催收,对内继续调整优化业务和客户结构,进一步强化落实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业务风险把控。报告期内,民生典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营业收入4,076.80万元,同比增长151.19%。

  2、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经纪业务是公司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公司保险经纪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运营。民生保险经纪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其业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保险承保业务、协助索赔业务以及再保险业务等,主要产品为财产保险及其相关增值服务、人身保险及其相关增值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主要流程包括取得客户委托、设计保险方案、制作保险询价单、向市场询价、代客户投保及后续服务等环节。

  报告期内,民生保险经纪在股东业务下滑的不利局面下,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确保了经营收入的平稳增长。报告期内,民生保险经纪实现营业收入384.03 万元,同比增加12.3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9,981,4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6%,其中质押119,981,42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冻结119,981,42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

  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

  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12月25日及2022年4月13日、7月14日、8月9日、9月22日及2023年3月18日、4月1日及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投资1亿元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到期,该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兑付。出于谨慎性考虑并参考其他投资中融信托产品上市公司的账务处理,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底将持有的中融-汇聚金1号信托产品公允价值减记为0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1亿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及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3、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 披露《关于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因基金资产端违约,公司以4300万元投资的“中国民生信托-至信772号荣盛地产股权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延期兑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投资的该信托产品尚未兑付的投资本金金额为470.14万元。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2022年1月6日、2月26日、3月18日、4月2日、4月8日、4月13日、5月6日、6月8日、6月24日、9月24日、10月15日、10月25日、11月10日及2023年1月4日、2月11日、4月1日及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4、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鉴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已经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本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5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深交所将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鉴于公司交易类强制退市时点早于财务类强制退市时点,深交所将按照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对公司股票启动终止上市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一一一一一一

  批准报送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民生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陆前进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吴革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桑萍女士、董事刘楚然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杜景方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陈卫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冯壮勇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方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4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方舟、刘楚然、冯壮勇、陈卫民、桑萍、杜景方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民生控股”)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刘晓勇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赵英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68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8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相同。公司暂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复印件。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547,677.32元,母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37,919,577.05元。

  经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等

  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不符合公司章程第156条规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公司长远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用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因日常经营需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及子公司拟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952.96万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方舟、刘楚然、冯壮勇、陈卫民、桑萍及杜景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注:经查询,上表中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上表中关联人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与公司合作关系等判断,其应具备履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约定的能力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表中,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其余关联人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租赁房屋(办公场所)、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与各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需要,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化原则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说明:上述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到2024年5月21日, 9:0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6。

  2.投票简称:民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现场出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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