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7亿元,下降2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3亿元,与上年同期有所好转。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高端医疗装备业务新签合同额及产品交付不及上年同期,军工电子业务和公共安全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好转,后续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深挖市场潜力,推动新产品研发上市,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同时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经营管控水平。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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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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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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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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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譞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
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十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储能电源验证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储能电源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27,752,47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258,995.28元,扣除保荐承销等有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408,348.8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净额人民币321,850,646.43元已汇入公司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73号)。公司及子公司航天柏克、航天朝阳电源、长峰科技、长峰科威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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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具体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项目系“储能电源项目”,计划投资6,352.2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25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4,627.00万元、软件购置费用623.00万元、技术人员工资50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94.7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7套储能测试系统,每套系统由2个2.5MWh电池箱和1个2.5MW电气舱组成。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原因
“储能电源项目”系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论证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技术验证项目,一方面是公司为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和储能产业窗口期,延伸公司电源产业方向、保持技术领先,另一方面是提升技术可靠性和运行效率,进而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储能电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主要面向的发电侧、配电侧储能业务领域的商业模式、市场环境等与论证时相比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大储能行业与配套投资紧密结合,企业间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利润空间被压缩。从现阶段看,因该项目的主要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作为储能系统集成产品供应商,需根据市场变化对发电侧、配电侧业务领域的产品形态、业务模式等重新进行进一步论证。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
四、暂缓实施项目的后续安排
为保证后续决策的科学、严谨,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建设必要性、项目预计收益等情况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储能电源项目。如论证后公司决定不再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将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募投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建设。
同时,储能电源产业依然作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将在工商业侧领域持续加强技术储备、新产品研发、市场布局与开拓力度,促进电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储能电源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储能电源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变更履行的必要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十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对储能电源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该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二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文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该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综合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充分发挥资本运营主平台作用为主责,做强做优高端医疗装备、军工电子、公共安全产业,以“数字长峰”建设落实集团公司“数字航天”战略为核心,秉承“让社会更安全,让生命更健康”的使命愿景,深化实施产业化发展、人才强企、科技创新、资本力量“四轮驱动”,构建业务发展“一基三新”格局。积极布局重点区域、行业与客户,加速实现“一多两提升”转型目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科技创新,深化协同增效,加强与院属单位协同合作,全力推进“十四五”中长期规划“233N”发展思路与目标任务落实见效。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职责优化调整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为使本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聚焦核心职能,落实精益管理,综合考虑各部门当前业务开展情况,现对公司本部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责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为强化管理统筹,落实公司战略,提升总部牵引、服务、保障、支撑能力,有效提升总部的集约化和经济性,通过优化组织架构,缩短信息链,增强各层级、各部门间沟通的有效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将对公司办公室、证券与资产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产业发展部、审计部、纪检与法律事务部(合规与风控管理部)、行政保障部、保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等部门的设置及职责进行优化调整。公司本部部门由13个调整至10个,分别为:公司办公室(法律法制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产业发展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审计风控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综合安全与保障部(安全生产办公室)、保密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