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周炳涛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7、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1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955,6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2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2022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向3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32,6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23元/股。并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年2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徐秋芳等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于学东先生因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其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回购注销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合计回购注销3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7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9、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晓莉等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500股和预留授予的周辰等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000股,合计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9,50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顾亿华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00股和预留授予的孙亚等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000股,合计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9,00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月1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赵建文等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000股和预留授予的董宇博等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000股,合计回购注销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8,00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仲其权等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15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贲富来等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25股和预留授予的许世超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500股,合计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25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王剑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25,650股将由公司按照41.9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333,450股和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56,800股,合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690,250股,将由公司分别按照41.99元/股、85.23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15,9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相关人员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王剑等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650股,回购的价格为41.99元/股。
2、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及子公司添可智能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要求为公司层面“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80%。”子公司层面“以2022年添可智能品牌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添可智能品牌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和以2022年添可智能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添可智能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2024年4月25日,公司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以2020年为基数,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4.54%。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对10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33,450股,将由公司按照41.99元/股的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对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56,800股,将由公司按照85.23元/股的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690,250股。
综上两项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15,900股予以回购注销,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9%,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72,544,02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6,272,012.50元(含税)。
2022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73,921,87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1,314,062.50元(含税)。
2023年6月15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72,398,37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5,158,536.60元(含税)。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扣除2023年度分红价格。
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2020、2021和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1.99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5.23元/股。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回购价格具体调整情况
1、调整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1为44.49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1=44.49-0.50-1.10-0.90=41.99元/股。
2、调整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2为87.23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2=87.23-1.10-0.90=85.2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总额为13,366.77万元(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计划回购注销2,815,900股;3、《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计划回购注销4,445,500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决定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15,900股予以回购注销。此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副总经理退休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副总经理退休离任情况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MOUXIONG WU先生的退休离任报告。因其已至退休年龄,同时考虑家庭在海外等因素,特申请辞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离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MOUXIONG WU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MOUXIONG WU先生在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徐伟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徐伟强先生简历
简 历
徐伟强,男,中国籍,1977年1月出生,汉族,毕业于同济大学, 获硕士学位。现任科沃斯全球产品管理中心副总裁,负责公司产品战略规划,制定全球市场的产品战略和技术路线图并领导新产品定义和开发交付。徐先生具有多年设计、组织和管理大型研究项目及团队的经验。加入科沃斯之前,徐先生曾担任诺基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移动宽带网络基带及运营维护用户交互产品线总监,负责诺基亚基站基带产品全球的研发工作,以及基站的用户交互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同时兼任全球最大研发中心(杭州中心)的高层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2005-2016期间担任诺基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研发中心总经理,负责苏州研发中心的建立,运营管理并成功建立了苏州研发中心,主导园区无人驾驶通信及其控制预研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徐伟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6)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6,106,445.17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62,898,193.76元(扣除后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总股本50%的法定上限),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3,697,072.52元,扣除上年度分红515,158,536.60元,期末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1,746,787.33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576,462,77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211,685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261,400股后,即以565,98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发放现金红利169,796,906.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149,942,046.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169,796,906.40元(含税)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319,738,953.37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蓓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19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不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240万元(不含税)。
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和总结,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在从事公司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供应链金融、资金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授信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授信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1、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钟舒乐等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6,31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2名2019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四个和2019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4,32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共计回购注销2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40,640股。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640股,注册资本减少140,640元,期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449股。公司总股本由572,397,925股变更为572,257,734股。
2、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26日,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62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734.01万份。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60.68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587.42万份。注册资本增加4,606,800元,期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0股。公司总股本由572,257,734股变更为576,864,534股。
3、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单俊杰等4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7,19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7,190股,注册资本减少277,190元,期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1股。公司总股本由576,864,534股变更为576,587,365股。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徐迅等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4,81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4,810股,注册资本减少124,810元,期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36股。公司总股本由576,587,365股变更为576,462,591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如上变更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
■
■
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被担保人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沃斯”)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如下,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科沃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科技”)
苏州科沃斯机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电子商务”)
深圳瑞科时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科”)
苏州科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畅电子”)
苏州科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瀚电子”)
苏州科享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享电子”)
添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电器”)
苏州悠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尼科技”)
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智能科技”)
苏州食万美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万美味”)
苏州食万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万生态”)
苏州科昂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昂电子”)
苏州添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电器科技”)
苏州添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添可”)
苏州添可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电器销售”)
苏州悠尼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尼电器”)
● 本次担保额度: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不设置金额上限,具体担保额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机器人科技、科沃斯电子商务、科享电子、添可电器、悠尼科技、食万美味、食万生态、科昂电子、添可电器科技、苏州添可、Ecovacs US、Yeedi Tech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机器人科技、科沃斯电子商务、深圳瑞科、科畅电子、科瀚电子、科享电子、添可电器、悠尼科技、添可智能科技、食万美味、食万生态、科昂电子、添可电器科技、苏州添可、添可电器销售、悠尼电器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计划在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平台”)开设抖音小店铺,全资子公司同意为其店铺的经营行为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如全资子公司在抖音平台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约或违反抖音平台规则情形时,抖音平台有权冻结或扣除全资子公司货款、保证金且限制全资子公司退店,有权根据平台规则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预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为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担保事项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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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主体与公司关系:为科沃斯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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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为抖音平台开设的抖音小店铺的经营行为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如全资子公司在抖音平台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约或违反抖音平台规则情形时,抖音平台有权冻结或扣除全资子公司的货款、保证金且限制全资子公司退店,有权根据平 台规则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申请以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与抖音平台进行合作,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子公司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其董事会审议当天的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5,574.06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4,152.90万元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421.16万元之和),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约0.8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王剑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25,650股将由公司按照41.9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333,450股和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56,800股,合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690,250股,将由公司分别按照41.99元/股、85.23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15,9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815,9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815,900元。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各项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4年4月27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1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徐喆、汪杰
4、联系电话:0512-65875866
5、传真:0512-65982064
6、邮箱:ir@ecovacs.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3年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1,0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8,200份,注销因离职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35,500份,合计注销1,11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4,953,700份和回购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1,0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31,000股,因离职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4,500股,合计回购注销1,0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45,5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2.76元/份调整为61.86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9.23元/股调整为38.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数量为股票期权2,587.42万份、限制性股票460.68万股。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8、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许开立等2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7,100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44,100份予以注销。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段思雨等3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200股。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6,400份。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0、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1,0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8,200份,注销因离职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35,500份,合计注销1,11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4,953,700份和回购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1,0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31,000股,因离职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4,500股,合计回购注销1,0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45,500股。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激励计划的原因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实施工作。但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消费景气度偏弱,叠加行业竞争加剧,价格和渠道结构变化,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本次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014人,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2,618,200份。公司因离职涉及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97人,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335,500份,本次共计注销1,11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4,953,700份,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比例为96.44%。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000人,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31,000股。因离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95人,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4,500股,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09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4,445,5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96.5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7%。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和“公司因经营环境或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本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或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本计划,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得根据本计划向任何激励对象授予任何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因此,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8.33元/股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8.33元/股,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扣除2023年度分红价格。
3、回购金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总额为:根据回购单价计算的股票回购款总额为17,039.60万元(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回购注销期间若存在由公司代管的现金红利,公司将予以收回。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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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计划回购注销2,815,900股;23、《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计划回购注销4,445,500 股。
五、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45,500股,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决议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及注销、回购注销、取消预留授予权益登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注销及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计划事宜除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外,还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1,790,167.63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868,247.16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169,658.56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7,738.09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1,790,167.63元,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1,790,167.63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07%。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