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76 公司简称:正川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67,655.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67,084.6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76,708.47元后,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32,457,050.04元。
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202,0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40,407.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5.10%。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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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医药包装材料是医药制剂工业中必不可少的配套环节,医药包装材料与药品是配套产品,受下游医药工业的行业和需求特点影响,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并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生活品质提升,国家对药品、包材及辅料行业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内不能满足质量和价格的药用玻璃产品将逐渐退出市场,不能与药企进一步深度合作,且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企业也将被市场淘汰,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头部企业的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逐步凸显。公司是国内药用玻璃行业中同时具备技术、人才、自动化生产及完整的“拉管--制瓶一制盖”一体化生产企业,具备长期在该领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药品及保健品市场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给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医药包装行业属于规模效益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自2019年12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由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批监督体系,也构建了行业的准入壁垒。
从产业政策来看,2020年5月,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等系列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已上市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品种均需开展一致性评价;且注射剂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和性能不得低于参比制剂,以保证药品质量与参比制剂一致。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将开启我国药用玻璃产业升级之路,我国是仿制药大国,参比制剂以进口的原研药为主,而国外医药企业已普遍选用中硼硅药用玻璃,一方面文件要求“不得低于参比制剂”,另外一方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耗时长且成本高,制药企业为尽快通过一致性评价,会尽量选择质量更好的药用包装材料,将对中硼硅药用玻璃产生极大的需求,进一步加速中硼硅药用玻璃替代低硼硅药用玻璃的进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国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医药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药用玻璃包材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已是大势所趋。国内外主要生产企业均加快在国内市场的中硼硅玻璃生产布局,公司近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客户一致性评价和关联评审,与国内知名药企形成深度关联战略合作关系,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公司也不断推进中硼系列产品的扩产提质,产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药用玻璃管制瓶等药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理事单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玻璃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会员。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硼硅玻璃管制瓶、钠钙玻璃管制瓶,并生产各类铝盖、铝塑组合盖等药用瓶盖,产品主要用于生物制剂、中药制剂、化学药制剂的水针、粉针、口服液等药品以及保健品的内包装;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布局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卡式瓶等高值产品,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公司已形成“拉管-制瓶-瓶盖”的高度一体化生产,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品质,为制药企业提供更完整的全产业链服务,充分满足制药企业对药包装材料的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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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硼硅玻璃管制瓶
硼硅玻璃管制瓶主要用于水针、粉针(包括冻干粉针和普通粉针)等注射剂以及口服液药品的内包装。硼硅玻璃管制瓶具有良好的物理化学性能,耐酸、耐碱、耐高温性能,与盛装的药品不易发生反应的特点,不污染内装药物;阻隔性优良,密封性能好,满足药品的特殊需要;光洁透明,造型美观;可回收利用,较塑料包装材料后期易处理,不会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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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钠钙玻璃管制瓶
钠钙玻璃管制瓶的材质成分与硼硅玻璃管制瓶的材质成分有所不同,其化学稳定性要低于硼硅玻璃管制瓶,因此主要适用于盛装口服的液体、固体粉剂或片剂等,钠钙玻璃管制瓶的价格相对较低,阻隔性优良,密封性能好,满足药品的特殊需要;可回收利用,较塑料包装材料后期易处理,不会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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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药用瓶盖
公司生产的药用瓶盖主要包括铝盖和铝塑组合盖,与公司生产的药用玻璃瓶配套销售,具有高密封性能,同时美观的外观和便捷的开启方式,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瓶盖是较为重要的药用包装材料之一,随着药用包装材料行业的发展,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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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卡式瓶等高值产品
目前,在医药包装领域,尤其是高端市场生产线,预灌封注射器和卡式瓶等精细化、高质量药品包装较受欢迎,容量一般较小,能够实现精准剂量,主要适用于生物制品、疫苗、胰岛素及高端医美产品等需精确给药的高档药物的包装。预灌封注射器和卡式瓶则能降低使用时的二次污染的风险,提高使用效率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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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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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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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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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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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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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064.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正川永成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王志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67,655.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67,084.6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76,708.47元后,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32,457,050.04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及考虑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202,0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40,407.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5.10%。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5.10%,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川股份”)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52.8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047.1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及预付承销和保荐费用113.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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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系公司未将已计提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4.72万元)转出至普通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虚拟子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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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86.96万元,其中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4,565.43万元,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221.53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8-265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转B5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