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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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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98,699,698.9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533,736.09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3,484,278.84元。

  鉴于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日用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器皿产品和玻璃瓶罐产品,下设安庆华鹏、甘肃石岛等多个子公司,现拥有日用玻璃制品生产能力约25万吨。公司设备装备和技术研发水平位居行业前列,玻璃器皿产品主要以玻璃高脚杯为主,包括采用二次成型工艺生产的无铅水晶玻璃高脚杯、封焊拉伸高档玻璃高脚杯,形成了种类齐全、造型功能相得益彰的产品格局。产品行销全国并销往韩国、日本、美国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包括麦德龙、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连锁超市企业。公司玻璃瓶罐产品直接面向酒类、食品、饮料、药品等生产企业进行销售。公司的玻璃瓶罐按用途分为酒水饮料瓶、食品调味品瓶,以及医药包装瓶等三大类十几个品种,拥有国内领先的瓶罐轻量化技术和高档特型瓶制造技术,为中粮长城、鲁花、张裕、石库门等知名企业所用,公司产品深受广大用户、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高度青睐和好评。

  公司拥有著名商标“石岛”和高端子品牌“弗罗萨”,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先后获得过“中国玻璃高脚杯王牌企业”、“中国轻工业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中国包装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行业名优产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导致国外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而国内市场消费需求疲软,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市场需求不稳定,竞争更加激烈。面对这些因素无疑给我们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压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不畏艰难,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09.79万元,同比下降30.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53.37万元,同比增长27.4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三十多年以来中兴财光华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8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5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960.4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2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026.5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李兆春先生,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余年,对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和上市公司购并审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1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津庆女士,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进入事务所,专注于上市公司、新三板、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及审核业务。审计经验丰富,有较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2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兆春先生,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余年,对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和上市公司购并审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1家。

  李晓艳女士,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2年服务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经商定,2023年年报审计费89万元,内控审计费5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减值损失按项目列示: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情况如下:

  1、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共计人民币-887,988.84元;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133,437.62元。

  2、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390,669.23元。

  3、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68,582.73元,前期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销售时将原计提的跌价准备同时转销33,854,484.91元和其他减少2,616,972.90元。

  4、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子公司辽宁华鹏在建工程计提减值7,382,240.43元;对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6,289,263.43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25,024,529.75元,对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共计提31,313,793.18元;对子公司甘肃石岛固定资产计提减值3,922,822.08元;对子公司安庆华鹏固定资产计提减值834,771.78元。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共计提减值43,453,627.47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29,636,118.01元;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54,522,210.20元,影响净利润金额84,158,328.21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兴业银行、烟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混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98,699,698.9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533,736.09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3,484,278.84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4年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原为控股股东,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绿色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8%,同时,公司以合法拥有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上述资金主要用于短期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胡磊、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

  4、法定代表人:朱鹏

  5、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绿色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末,合并资产总额43.03亿元,负债总额23.1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9.93亿元;2022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10.95亿元,利润总额-3.63亿元,净利润-3.60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绿色投资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1.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8%,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具体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绿色投资及其关联方的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发生的金额、期限、利率等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业务发展由绿色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将用于短期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胡磊、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至5月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9:00-10:00

  2、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崔志强、总经理黄帅、董事会秘书李永建、财务负责人赵颖娴、独立董事魏学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至5月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7379496

  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18,998.1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86%,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

  ■

  截止目前,石岛玻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关系:山东华鹏持有石岛玻璃100%股权,石岛玻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最高额担保,为子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间发生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金额见本公告第一条。本公司将与有关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的银行保证合同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形式为本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代码:603021                                                  公司简称:山东华鹏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5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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