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乳制品和含乳饮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奶牛养殖业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乳制品、乳酸饮料、冷饮生产、加工、销售;奶牛养殖;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饲料收购;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维护、运营管理、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144乳制品制造” 类。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
公司以甘肃省、青海省、陕西省为主要销售区域,并分别主要拥有“庄园牧场”、“圣湖”、“东方多鲜庄园”三个乳品品牌。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含乳饮料等各类液态乳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受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公司自有牧场奶牛饲养成本居高不下,为保障公司全产业链安全可控,公司的自有原奶供给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饲养成本攀升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叠加终端市场需求不足,为应对市场激烈竞争持续投入较高营销费用,导致营业利润进一步下降。综合各项因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7% ,公司亏损8,147.51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5.32亿元,净资产12.66亿元,资产负债率49.99%。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2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并于2010年首批获得H股审计资格。大信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专门加强对执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认真执行复核制度,严把质量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鉴于大信在2023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1)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宗义
大信高级合伙人,西北业务总部总经理,甘肃省政协委员。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甘肃省领军人才。从事财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20多年,先后负责了包括金川集团,酒钢集团,甘肃电投集团,甘肃金控集团,甘肃电气集团,农垦集团,公航旅集团,兰石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行债券等审计咨询工作,负责了多家公司IPO审计工作。同时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准则培训工作。作为省政府国资委财务顾问参与了国资国企改革,企业境外并购和绩效评价工作。受聘担任兰州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和特聘教授。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积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5万元(含税)。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上述审计机构2024年度酬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2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及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毅先生、王志远先生、范仲林先生、魏红兵先生、马红富先生、马铁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海鹏先生、梁琪女士、孙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其中王海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梁琪女士、孙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杨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会计、党委秘书,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杨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毅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王志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专业,历任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远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范仲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改革办副主任(挂职),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甘肃农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范仲林先生曾获共青团甘肃省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自2007年至2023年期间,相继在《甘肃农业》等期刊发表《浅谈西北干旱区发展节水灌溉的技术措施与对策》《甘肃省行走式节水灌溉技术浅析》论文5篇,主持完成甘肃省重点研发项目“BIM技术在西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成果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范仲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仲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魏红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管理会计师,历任甘肃农垦亚盛股份条山分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魏红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红兵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马红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甘肃省民勤县昌宁小学担任民办教师,甘肃省民勤县宏昌农贸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马红富先生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乳品协会会长。1994年8月,被共青团中央、国家科委评为“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2002年10月,获甘肃省政府授予的“优秀企业家”称号;2004年8月,获“兰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17年6月获甘肃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评选的“陇商新锐人物”称号。2018年庄园牧场被中国奶业协会评选为“最具品牌影响力的乳品企业”,马红富被评为“功勋人物”。2022年11月被评为“优质乳工程助力国民营养计划功臣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7%,除此以外,马红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红富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6、马铁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牧场事业部总监,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马铁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铁民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海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历任国营华兴电子机器厂计划员、兰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业务部长、甘肃广合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北京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人,兼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鹏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梁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农业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兼任甘肃省功能乳品工程实验室主任、甘肃省乳品行业技术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梁琪女士获甘肃省“陇原人才”称号,主要科研成果分别荣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甘肃省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甘肃省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主要教学成果获“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
梁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琪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孙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新闻系新闻学专业,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为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孙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甘肃农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与考核分配部副部长,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兼任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甘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杨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20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公司2023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768.80万元,加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16.17万元,扣除年度内实施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219.53万元及提取盈余公积41.62万元,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923.83万元。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147.5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2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买方保理担保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22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甘肃农垦金昌农场有限公司、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甘肃农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为4,251.6万元。关联董事姚革显、黄宏宇、张宇已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监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决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3、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采购生鲜乳同类业务不包括公司向下属养殖牧场采购的生鲜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082378356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龙口村
注册资本:16,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春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乳制品生产;生鲜乳收购;食品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肥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销售(不含犬类);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855,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7%,通过全资子公司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0,894,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80%,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资产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7,931,6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0%。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2,681,7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7%,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为甘肃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2、甘肃农垦金昌农场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农垦金昌农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224744420X
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生炕
注册资本:3715.1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胜利
经营范围:农、林、牧业的主副业产品的种植(不含种子),化肥销售;大麦、小麦、向日葵、南瓜、黑瓜籽、洋葱、枣、梨、马铃薯农作物的去籽、净化、分类、去皮、包装、销售。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如前所述,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2,681,7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7%,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金昌农场有限公司为甘肃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甘肃农垦金昌农场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3、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56110052XA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占鼎
经营范围:各类牧草产品(包括草粉、草块、草颗粒)的种植、加工、销售;紫花苜蓿种植、加工、销售;饲料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种植、销售;农机作业。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如前所述,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2,681,7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7%,为公司控股股东。
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持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57%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农垦资产公司间接持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1%股份,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58%股份,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4、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39QEYXT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5楼501室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农用薄膜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如前所述,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2,681,7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7%,为公司控股股东。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3
(下转B4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