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调整对公司期初所得税费用和留存收益不产生影响,公司递延所得税按净额列报后对期初总资产、总负债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述融资具体授信额度,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担保方式、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贷款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134,133.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36.93%。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均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中的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库存黄金存货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存货中黄金存货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黄金存货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库存黄金存货总量。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黄金存货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针对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存货库存量为基础,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黄金存货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足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足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多数套期工具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量,通过买入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黄金租赁业务合约上的黄金价格波动进行锁定,通过该组合的对冲或其他董事会批准的方式,以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只能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黄金租赁量较大,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三、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交易额度总量不得超过公司向银行申请黄金租赁的总授信额度,以及实际向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总额,且时点业务总量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在上述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违约风险: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可能存在交易对象停止交易或者不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采用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控制交易对象风险。
2、公司已就相关的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合约交易组合业务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和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时,应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综合协调,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和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业务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现有资产及负债。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4、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解浩然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43,626,702.96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362,6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4,119,260.9元,减去当年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派177,702,541.40元,202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5,680,752.16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2,128,176.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3,943.26万元。
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述融资具体授信额度,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担保方式、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对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交易额度总量不得超过公司向银行申请黄金租赁的总授信额度,以及实际向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总额,且时点业务总量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8层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8层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73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4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