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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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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8,512,7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时尚消费品的品牌运营管理和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珠宝首饰和时尚女包,核心业务是对“CHJ潮宏基”“ADELE VENTI梵迪”和“FION菲安妮”三大品牌的运营管理。

  1、“CHJ潮宏基”品牌创立于1997年,从创立之初就秉承传承与创新,彰显东方之美,以原创设计与非遗工艺的现代应用引领中国珠宝时尚潮流,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受尊重的时尚珠宝品牌。品牌目标客群为注重寻求展现独特自我和生活态度表现的都市独立时尚女性。

  2、“ADELE VENTI梵迪”是公司旗下针对细分市场进行培育探索的新锐钻饰品牌,汇集全球新锐设计师,通过精炼的线条和充满时尚灵感的精致创意珠宝传递“美兼顾自己与万物”的品牌哲学理念,演绎独特而多样的设计风格,定位于年轻化和更张扬个性。

  3、“FION菲安妮”,1979年创立于香港,亚太地区知名女包品牌,2014年公司完成全资收购。近年来,FION从品牌形象、产品设计以及渠道进行了年轻化战略调整,致力于融合最前沿的设计及深厚的手工匠艺底蕴,为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创造出高雅精致的皮具。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美感和创新蝶变推动了足黄金首饰高速增长,年轻人也喜欢购买黄金

  2023年开年以来金银珠宝类消费增速远超社零总额,金价的不断上涨并未有消除消费者的热情。而且和十多年前出现的“抢金潮”不同的是,之前更多是带有投资属性的,而现在消费者购买足黄金产品更多是消费属性,且年轻人也喜欢和购买足黄金首饰。国人对足黄金珠宝自古以来就有偏好,但过往传统黄金因为质地较软较难制作时尚精美造型,黄金消费佩戴需求较低。随着近几年黄金工艺不断突破和产品设计不断创新,3D/5D硬金、5G黄金和古法金等新工艺让足金产品体现出时尚感和设计感,并且在国潮崛起背景下,融入中华传统文化元素设计的足金首饰,愈加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美感和创新蝶变推动了足金首饰的市场景气度。世界黄金协会发布的《全球黄金需求趋势报告》指出,2023年中国国内金饰消费金额达2,820亿元,创历史新高,并预测2024年黄金消费需求将保持强劲态势。根据《2022年中国黄金首饰消费行业消费洞察报告》,5年内青年人购置黄金的比例已从16%增长至59%,成为各年龄群金饰消费潜力榜首。在多种因素的带动下,预计黄金首饰消费势头仍将持续,行业高景气度或将延续。

  2、女性已成为新时代消费的主力军,推动“她经济”规模的发展

  随着女性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家庭地位的提升,女性的自主消费能力与自我意识日渐增强,推动了女性消费的升级,中国近4亿女性撑起10万亿元消费市场,且正以飞快速度在不断增长,女性已经成为新时代消费的主力军。单就新中产女性群体来看,收入预期逐年上升,直接驱使中产女性对更高层次消费及更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其中与女性消费相关的“美丽经济”迅速升温催热整个消费市场,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她经济”市场规模已达到4.8万亿元,“悦己消费”成当下女性一大消费趋势。诸如珠宝、皮具、美容美妆之类能为女性带来美丽和提升品位的时尚消费品类更是成为女性消费的热潮重心,无论在消费意愿或消费能力上,均表现出美丽产业在未来消费趋势中将进一步崛起,“美丽经济”市场消费潜力巨大,未来将持续释放价值空间。

  3、珠宝消费悦己属性上升,年轻客群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增长

  对于消费品行业来说,年轻一代是不可忽视的群体,抓住年轻消费者就是抓住未来胜出的王牌。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消费群体正逐渐成为中国消费市场的主导者,他们的审美观念、消费习惯和偏好也引领着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年轻消费群体的时尚珠宝需求持续提升,自我表现、为心情买单成为他们重要的消费动因,工艺技术创新更推动了他们的消费热情。无论是作为日常佩戴的饰品,还是作为特殊场合的点缀,珠宝都是女性展现自我、彰显品味的重要载体。根据贝恩咨询的调查,超过六成人群购买珠宝的原因为自我奖励。以悦己、社交需求为代表的珠宝消费不断扩大、释放,推高了珠宝市场的销售及复购率。伴随着国力日益强盛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崇尚“高颜值+有趣的灵魂”,设计感强的产品、品牌的理念和内涵以及传递出来的文化价值是他们购物时着重考虑的因素。时尚珠宝作为文化与情感的绝佳载体,已是国潮文化的中坚力量,也必会赢得具备强烈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信的这一代年轻客群的青睐,他们是推动珠宝行业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来源。

  4、国家拉动消费的政策,为具有品牌优势的本土中高端消费品企业打开机会窗口

  2023年一季度开始国内消费市场逐步恢复,部分行业景气度提升较快,国家和地方也不断出台相关促进消费的政策,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发展优先位置,明确指出增加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消力等政策导向,无疑为未来消费生态的良好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产品需求不断重塑,但他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会改变,且越来越注重情感体验和取悦自我,为本土品牌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消费基础。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国潮”经济市场规模达到20,517.4亿元,同比增长9.44%,预计到2028年将突破30,000亿元。在此背景下,消费群体的迭代为具有品牌优势的本土中高端消费品企业打开新的机会窗口,尤其是在珠宝、皮具、美妆个护等品类中表现尤为突出,为符合国风潮流趋势的中高端时尚品牌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独立复核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和独立复核人刘远帅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慧颖、独立复核人刘远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持平。本期审计费用系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信息安全管理、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该事项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完成对菲安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本次收购事项形成商誉116,267.34万元。公司自完成收购“FION菲安妮”品牌后,积极对菲安妮品牌形象、产品和门店等进行升级和年轻化改造,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整体进程不达预期,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2年度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计提了20,906.00万元、15,158.62万元和8,066.35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虽然菲安妮在2022年的品牌升级初见成效,但因2023年国内、外整体消费环境的变化,菲安妮2023年度的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菲安妮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林评字【2024】159号”《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菲安妮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菲安妮有限公司包含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公允价值为76,217.49万元。公司收购菲安妮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存在减值,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43.26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43.2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结果为未发生减值损失;

  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发现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于是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抵减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43.26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3,943.26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菲安妮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68,193.1万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将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资源整合与优化,巩固“FION菲安妮”品牌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优势,以40多年手工工艺的品牌基础为支持,以产品为核心,新媒体传播为抓手,多措并举促进品牌提升和销售业绩提速增长,同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并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3,943.26万元。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期初已根据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含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之间的差额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故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

  (下转B48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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