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及草酸业务,上述两项业务各自的行业情况分别如下:
A)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各国对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持续提升。根据净零倡议组织Net Zero Tracker统计,目前已有超150个国家宣布了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是全球各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各国政府已围绕可持续性发展目标提出一系列有力措施,受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扩张以及储能市场旺盛需求的带动,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新能源汽车行业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31.6%,同比提升5.9个百分点;储能行业领域,近年来中国储能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共享储能示范省份不断增加,在政府强制配储政策的引导下,中国储能行业发展驶入快车道,装机量快速上升。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国内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到34.5GW,其中2023年国内新型储能新增装机21.5GW,约为2022年的3倍。
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增速放缓。根据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202.6GWh,同比增长25.6%,增幅相对于2022年呈现下滑。2023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887.4GWh,同比增长34.3%,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73.8%,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EVTank预计,到2025年和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的出货量将分别达到1926GWh和5004.3GWh,相对于该机构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而言,EVTank调低了对于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预测。
2023年,在全球经济下行、终端需求增速放缓情况下,锂电产业进入增速回落期。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竞争明显加剧,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结构性产能过剩等风险,行业整体的盈利水平承压,部分落后产能可能面临出清。同时,在 “双碳”战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背景下,我国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依旧广阔。
B)草酸行业
草酸行业属于化工行业细分领域,草酸又称乙二酸、修酸,是一种二元酸,因其由两个羧基相连,酸性强于其他二元酸并具有较强的还原性。草酸外观为无色透明晶体,相对于多数强酸,其固体形态便于运输与储存,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和容量分析试剂。
主要应用于制药、稀土、精细化工等行业,近年来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趋势:
①传统行业需求稳定
制药行业:制药行业中,草酸及其衍生品一方面作为很多药品的中间体,如用于生产磺胺甲基异恶唑、维生素 B6、周效磺胺、苯巴比妥等;另一方面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酸化,如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维生素B2等。2018年出现制药行业的部分产能因环保限产的情况,化学原料药产量有所下滑。随着环保治理的不断完善,2019年以来相关企业陆续进驻化工园区,行业发展后续有望向好,草酸需求量有望增加。
稀土行业:稀土金属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严格实行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管理。近年来,国内稀土行业经历着一段漫长的整合阶段,随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广东稀土产业集团、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大集团整合接近尾声,未来稀土产能得到释放,对草酸的需求也会逐步回升。此外,海外重启稀土矿开采,拉动我国草酸出口量的扩大。
②新兴行业空间广阔
新兴电子行业:草酸深加工的草酸衍生品是生产电子陶瓷基体和超级电容器的重要原材料,电子陶瓷将受益5G、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发展。超级电容器可以广泛应用于辅助峰值功率、备用电源、存储再生能量、替代电源等不同的应用场景,在交通运输、工业控制、风光发电、智能三表、电动工具、军工等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电子陶瓷、超级电容器等新兴电子行业的发展给草酸的潜在需求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非稀土矿山领域: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环保监管力度的提升、对产品质量的更高要求,除稀土矿山领域外,其他矿山(铜矿、铁矿等)开采中草酸也正在逐渐替代原有的硫酸铵等高污染类材料。国内的铜矿开采领域目前正在试用草酸,如果草酸在该领域的应用得到推广,行业总体需求量亦有望扩大。
草酸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已形成了以丰元股份、通辽金煤、华鲁恒升等企业比较集中的市场格局。公司在近二十年的竞争中通过不断积累和研发,形成了工业草酸、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合计10万吨/年的产能规模,奠定了公司在草酸行业的优势地位。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A)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a)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现有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两大主流系列,多种主要产品型号。其中磷酸铁锂产品主要用于储能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等领域,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和数码领域(含电动工具)锂电池等领域。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产品如下:
■
b)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①磷酸铁锂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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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常规三元材料工艺流程:
■
③高镍三元材料工艺流程:
■
c)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关系图
■
d)主要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一般采取签署长期供货协议并会根据产品价格波动采取及时、灵活的采购机制,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品质稳定和有利的采购成本。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选择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进入采购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②生产模式
运行管理中心根据订单情况、运营情况和预计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协调产能资源,下达生产计划,各生产基地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在品质管理方面,品管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③销售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采取直销模式。经过客户的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或目录,并根据客户订单和产品需要,调整产品参数指标,实现稳定供货和货款回笼、售后跟踪服务及技术交流等活动。
B)草酸业务
a)主要产品情况
草酸行业主要产品包括工业草酸、精制草酸及草酸衍生品。精制草酸是由工业草酸精制后生成的高纯草酸,产品质量高于工业草酸国家标准。随着下游客户对草酸纯度和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精制草酸需求快速增长。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促进了以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为基础原料的衍生产品相继被开发出来,如草酸盐等。
公司草酸业务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工业草酸、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等。经过多年发展,具备总产能10万吨/年,其中工业草酸产能8.5万吨/年,精制草酸产能1万吨/年,草酸衍生品0.5万吨/年。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及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丰元”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丰元牌草酸(II型)”、“丰元牌工业用草酸”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
b)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①工业草酸和硝酸钠的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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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精制草酸的工艺流程
■
c)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产业链关系图
■
d)主要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本公司生产草酸所需的原辅料均由公司采购中心下属草酸采购部直接面向市场独立公开采购。采购部门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整体生产计划和市场信息,确定每月原辅料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依据采购计划与主要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②生产模式
公司草酸事业部下辖工业草酸制造部和精细草酸制造部,制造部门根据市场需求订单和自身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整体生产计划,并将计划下达至各制造单元、采购部门等其他部门。各制造部分别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监督并控制生产进度;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类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③销售模式
公司草酸事业部下设独立销售部门,销售渠道分为内销和外销,销售模式为直销。销售部门根据片区市场划分多个子级销售单位组,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和售后服务,国外客户根据不同情况也会由青岛丰元贸易公司对接业务。需求量相对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的最终用户,公司也会借助贸易类客户进行渠道开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在华宁县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投资建设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及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
(二)关于公司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刘炳生、蔡显威、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之源”)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对青海聚之源进行投资。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终止该投资项目。鉴于青海聚之源未根据《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并未无息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订金共计人民币71,602,222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欠款的督促与沟通情况,公司启动对刘炳生、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中,公司大部分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公司将根据事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高能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山东台儿庄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高能正极材料项目,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
(四)关于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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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赵晓萌、邓燕、陈令国、赵程、万福信、赵凤芹,独立董事周世勇、金永成、李健九位董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由李桂臣、张明春、朱涛三位监事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邓燕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陈令国先生、赵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庞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倪雯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六)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山东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被列入山东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公司再次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至2025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七)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及行业变化等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
■
(八)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山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全资子丰元锂能被列入山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丰元锂能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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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玉溪市投资建设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及配套相关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该二期项目选址位于玉溪市红塔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不超过247亩,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由丰元锂能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
(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个旧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12.5亿元人民币,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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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的发展,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安徽丰元拟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安徽丰元原股东丰元锂能、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与新投资者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安庆皖江出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对安徽丰元进行增资,丰元锂能及安徽金通均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公司与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公司将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义务。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安徽丰元注册资本将由86,400.00万元增加至99,950.14万元,丰元锂能持有安徽丰元的股权比例将由82.64%变更为71.44%,安徽丰元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
证券代码:002805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保证了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可将金融机构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相关协议或银行批复为准。对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董事邓燕女士、陈令国先生、万福信先生及赵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308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3、4、5、6、8、9、10、1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7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2、7、8、9、10、11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5月23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决议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且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 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500.5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561.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4.6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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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236.0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8,587.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9.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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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046,759.43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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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下转B4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