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能投甘西51%股权,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能投甘西44%股权,四川凯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能投甘西5%股权。
与公司关系:能投甘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失信情况:经核查,能投甘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能投甘西于2023年12月27日登记设立,无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五)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建刚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6MAD97M0FXT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金江街道金江路二段7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会东风电公司51%股权,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持有会东风电公司49%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会东风电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失信情况:会东风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会东风电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登记设立,无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六)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建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36MAD7KQCDXR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巴普镇俄普村3组8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美姑风电公司51%股权,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美姑风电公司49%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美姑风电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失信情况:美姑风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美姑风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登记设立,无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七)马尔康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马尔康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1MADE2TQY77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685号烁朗酒店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马尔康新能源51%股权,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马尔康新能源49%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马尔康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失信情况:马尔康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马尔康新能源于2024年3月28日登记设立,无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担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办理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设定,能够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目前资产优良、经营稳健和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4,669.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8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802.985万元;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866.1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均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5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6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2024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一)购买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购买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额度购买商业银行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购买方式
购买对象主要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不超过一年)产品,主要包括期限固定、保本保收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规定。
(四)购买期限
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理财产品期限,单个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购买额度和购买期限,且产品收益可能在收益区间内大幅浮动。
2、理财产品发行单位产品风险揭示书揭示了理财产品通常具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证上〔2023〕7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理财资金额度后,授权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理财额度内开立资金账户、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项。财务资产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理财。
四、对公司日常的影响
1.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证本金支付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购买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相对可控,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提高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7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重组标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行股份购买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61,753.46万元。2020年11月26日,公司与四川能投分别签订《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四川能投分别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业绩承诺和补偿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2021年11月12日,标的资产完成股权过户,川能环保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川市监成)登记内变核字〔2021〕第4968号),川能环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川能环保公司增资80,350.96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和四川万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70.55%和29.45%股权。2022年11月4日,川能环保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四川万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川能环保公司29.45%股权给四川能投。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四川能投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四川能投承诺川能环保2021年、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540.52万元、16,571.16万元、12,072.35万元。若川能环保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四川能投应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即公司无偿回购股份),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针对目标公司累积已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川能环保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46.74万元,扣除使用募集配套资金而节省的财务费用支出1,652.11万元后本期完成的业绩承诺金额10,794.63万元,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21年至2023年累积完成业绩承诺金额55,599.28万元,超过累积承诺数5,415.25万元,四川能投当期无需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业绩承诺期满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 号),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公司)51.00%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600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川能环保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21,085.21万元,川能环保公司5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1,753.46万元。
2021年11月12日,川能环保公司51.00%股权完成过户,并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川市监成)登记内变核字〔2021〕第4968号)。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53号)。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情况
(一) 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四川能投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四川能投承诺业绩承诺期内川能环保公司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以下金额:
单位:万元
■
净利润是指川能环保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 补偿安排
如川能环保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四川能投应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即上市公司无偿回购股份),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川能环保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川能环保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川能环保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川能环保公司交易作价-针对川能环保公司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由四川能投以现金方式补偿,川能环保公司现金补偿金额=(川能环保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川能环保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川能环保公司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川能环保公司交易作价-针对川能环保公司累积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针对川能环保公司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施现金分配,四川能投所获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当期返还现金红利金额=当期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
(三) 期末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对川能环保公司做减值测试,如果川能环保公司期末减值额大于四川能投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则四川能投还需按照下述计算方式另行向公司补偿部分股份:
针对川能环保公司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川能环保公司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针对川能环保公司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期间内针对川能环保公司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
另行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由四川能投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针对川能环保公司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川能环保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针对川能环保公司补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间内已针对川能环保公司补偿现金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80号)、《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1-45号)、《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1-219号),川能环保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 2023 年末,业绩承诺期已经届满,川能环保公司2021- 2023年累计实现业绩承诺金额为55,599.28万元,已实现承诺。
四、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川能环保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北京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270号)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4〕11-218号)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能环保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208,482.07万元,扣除补偿期限内川能环保公司股东增资80,350.96万元后,川能环保公司5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5,346.87万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的有效期为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号)。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3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关于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后续工作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利润分配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e0J42fAOd2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利润分配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副董事长、总经理万鹏先生,财务总监王大海先生,董事会秘书欧健成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进行会前提问;投资者也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价值在线”平台(网址https://eseb.cn/1e0J42fAOd2)或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扫码加入)参与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需对本次业绩说明会暨利润分配说明会相关事项进行咨询,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28-62070817;邮箱:mail@cndl155.com。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连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实际,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8,103.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何连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号、012号。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1-225号),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217.71亿元,较期初增加1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88亿元,较期初增加37.71%。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5%;每股收益0.54元(上年度每股收益0.4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69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的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2024年度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具体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1-219号),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46.74万元,扣除使用募集配套资金而节省的财务费用支出1,652.11万元后本期完成的业绩承诺金额10,794.63万元。2021年至2023年累积完成业绩承诺金额55,599.28万元,超过累积承诺数5,415.25万元,当期无需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号。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业绩承诺期满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合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导2023年薪酬兑现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五、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中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部分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经理层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整体计划投资188,412.00万元,其中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PPP项目投资以及前期项目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数量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数量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3日)止。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号。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与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00一5:00。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7171335
邮 编:610000
电子邮箱:xy@cndl155.com
(四)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参加会议回执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会议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
注:
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个人(单位)持有_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实际,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8,103.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报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号、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2024年度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具体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数量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数量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3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6,931,2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024,971.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509,623.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11-7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垣川能”)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行及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11.91万元,其中 8,596.8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2022年3月17日2022-014号公告。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详见公司2022年4月21日2022-029号公告。
原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已到期,川能环保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续签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其余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续签。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44,407,286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川能动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5,016.88万元,超出承诺募集承诺投资金额16.88万元,系运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支付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