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竹兴;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址: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总资产31,500.01万元,净资产6,000万元。2023年1-12月,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此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十三)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学超;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址: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乡新圳村;经营范围:稀土化合物、稀土金属及其材料、化工、建材、五金交电加工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总资产40,153.01万元,净资产24,321.95万元。2023年1-12月,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19.11万元,净利润3,010.6万元。(此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村田精密材料有限公司、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江华正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稀(山东)稀土有限公司、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龙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中稀(寿光)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龙南市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常规行为。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将持续开展与上述公司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为了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当期经营情况,使冶炼分离企业产成品成本分配更接近实际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槽体料是采用溶剂萃取法分离提纯稀土时,固定在萃取槽中的稀土元素、有机相、无机酸等物质,其主要作用是维持水相有机相两相元素纯度梯度的动态平衡。槽体料需要整体保持各稀土元素相对稳定以维持正常的输入输出,在产能、原料、产品、工艺相对稳定时,各元素压槽量存在最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企业持有槽体料是为了维持正常生产运转,不以当期出售为目的。
公司将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槽体料相对固定不变部分由存货变更至长期资产核算,更能及时准确反映当期经营情况,使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产成品成本分配更接近实际,有利于引导冶炼分离企业聚焦生产管理,提升成本竞争优势。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将槽体料整体作为存货核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槽体料进行如下核算:
1、充槽时P507等有机相按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按10年进行摊销。生产过程中补充损耗按照领用直接进入生产成本。
2、稀土物料按最小压槽量(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槽体料中必须要维持的最小的稳定不变的稀土物料的量)2023年末的账面价值固化后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持有期间不摊销。每年年末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最小压槽量与生产线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最小压槽量”由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预计增加净利润约3,400万元,影响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槽体料固化受原料来源结构、原料纯度、工艺参数等各种因素影响,公司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运营时间较长,充槽时的数据无法查证,期初最小压槽量无法精准固化,不具备追溯性,所以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应公司当期经营情况,公司对所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槽体料相对固定不变部分按照长期资产核算的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各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应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地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2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湖南”)94.67%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已持有中稀湖南94.67%的股权。中稀湖南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1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述交易对手方中稀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收购中稀湖南94.67%股权完成后,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追溯调整对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追溯调整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报表数据,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
(二)对2022年1-12月合并利润表金额追溯调整如下:
■
(三)对2022年1-12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金额追溯调整如下:
■
注:追溯调整前数据已包含公司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而追溯调整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5、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4]24917-7号)。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国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闫绳健先生代表经营班子围绕2023年工作回顾、短板与不足、2024年工作安排等方面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章卫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1、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由固定薪酬、业绩薪酬等构成,固定薪酬按照岗位职等对应的基薪标准计发,业绩薪酬等根据公司业绩表现与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14、审议《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修订6项制度、新增1项制度,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内容。
本议案中《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国安先生、闫绳健先生、董贤庭先生、郭惠浒先生均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章卫东先生以及原独立董事栾政明先生和胡燕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因栾政明先生和胡燕女士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代其作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等。
(2)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其中提案8.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2、其他内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日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31,投票简称:“中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对每个提案只能表决一次,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2、每项表决内容只能用打“√”方式填写,填写其他符号均为废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8.00时,关联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4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0、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杨杰先生、李学强先生、王庆先生均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应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地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0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号)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331,826股,发行价为26.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6,660,658.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934,621.0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80,726,037.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032,661.33元、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评估费用、股份登记费用、印花税及其他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69,269.4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51007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为中稀发展,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为中稀湖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225,206.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24917-5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投资总额(即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数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注2:承诺投资项目中,收购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7,061.65万元,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中稀湖南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4年1-3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339,982,242.50元。具体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
2、其他应收款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
3、存货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339,982,242.50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3月合并利润总额339,982,242.5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0日,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上述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湖南”或“标的公司”)94.67%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023年12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94.67%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已持有中稀湖南94.67%的股权,并已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手中稀发展支付中稀湖南94.67%股权对价款149,666.0661万元。
在上述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项审计机构对中稀湖南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过渡期)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1763号)。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根据公司与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及《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过渡期损益归属的审计期间为交易基准日(不包含)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日(包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公司与中稀发展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约定条款主要如下:
甲方: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按标的股权比例由甲方享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按标的股权比例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补偿义务。甲方将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过渡期损益归属的审计期间为交易基准日(不包含)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日(包含)。如经审计的过渡期损益为负数的,乙方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应由其承担的补偿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稀湖南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4917-8号)。根据审计报告结果,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中稀湖南实现的净利润为286,852,680.47元。
根据上述情况,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内未发生亏损,因此交易对手中稀发展无需现金补足,中稀湖南产生的盈利由公司按94.67%的股比享有。
四、备查文件
1、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2、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4917-8号)。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