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后,公司针对唐人医药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水平,着重于从商品联采、全渠道、门店绩效改革、组织完善四个方面给予赋能。2022年、2023年过渡期,实现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业务稳定、员工稳定的基础目标,收购项目平稳过渡。
2023 年 10 月公司完成辽宁省级区域的组织架构调整、系统切换、管理对标统一继 2022 年顺利完成业绩承诺目标后,唐人医药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2,032.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1,561.97万元,较承诺业绩8,629.78 万元超2,932.1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33.98%。2022年、2023年顺利完成业绩承诺核心财务指标以及辅助风控指标。
唐人医药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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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规定。本期,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023年唐人医药并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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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公司将按照原一揽子收购方案规划推进第二阶段剩余20%股权收购工作,推进河北省级区域的整合,全面完成河北、辽宁市场的统一化管理和运营。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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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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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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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持续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顾客半径,长期坚持推行“基础管理、品牌塑造、商品营销、市场推广”四大经营策略,塑造公司在规模、营运、商品、服务、专业方面的竞争力,为目标顾客提供亲切、稳重、专业和值得信赖的全渠道、差异化服务:
(一)在连锁门店服务网络建设方面
1、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完善现有6个省市门店网络布局,自建目标超额完成,薄弱及空白市场收购策略有效实施,顺利完成年度新增门店目标,门店数达5,116家,门店规模与同业领先上市公司2021年初相当。
第一梯队:云南、河北两大利润中心
云南以自建为主,河北自建+收购,持续巩固、深耕,密集布点、渠道下沉;
报告期末,云南药房门店数达2,759家,保持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在全国医药门店数的结构占比下降至57.76%;川渝桂冀辽药店数结构占比提升至42.24%。
云南药房、便利店门店数3,098家,药房门店数较上年同期增长15.25%;河北门店数479家,店数较上年同期快速增长25.72%,优势区域市场规模稳步提升。
第二梯队:重庆、辽宁
自建、收购快速推进,重庆取得第一阶段突破,店数近600家,省地县市场持续渗透,店数较上年同期增长87.97%;辽宁沈阳及5地市门店规模403家,快速突破,店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6.15%。
第三梯队:四川、广西
薄弱区域持续加密布点;自建、收购稳步发展,四川期末店数达281家,增幅51.89%,广西期末店数达267家,增幅36.65%;
由深耕云南、立足西南、向全国发展的策略有效实施。
公司持续加强冀辽区域以及重庆红瑞仁佳项目整合,加大地级、县级市场渗透率,重点倾斜资源、输送核心管理干部,强化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各省区管理和人才梯队建设,夯实营运力、商品力和专业力核心基础。
2023年1-12月,公司自建门店799家,收购门店272家,因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调整关闭门店10家,净增门店1,061家,期末门店总数达到5,116家,较年初门店数增长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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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店区域分布及经营效率
公司贯彻“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下渗透”的扩张策略,持续夯实省会级城市规模、品牌优势上,加强地级、县级市场密集布点辐射,其门店数结构占比为67.10%,地县级门店均多于省会门店。
医药零售门店区域分布及坪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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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确保2022年与2023年数据口径可比,2022年的坪效计算考虑了唐人医药收购前,即2022年1-8月营业收入,下同。
上市后,公司门店数保持33.92%的复合增长,报告期末新店、次新店合计1,129家,占比由上年同期的24.05%下降至22.07%仍较高。全年自建门店799家,重庆红瑞乐邦仁佳项目190家门店于2023年12月底并入,合计近1,000家新店和并购店在报告期业绩贡献较少,店效、坪效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门店店均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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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公司门店数为5,116家,店龄一年以内新店799家,占比15.62%,店龄二年以内次新店330家,占比6.45%,新店、次新店合计1,129家,占比22.07%仍较高;二年以上老店(含重庆红瑞乐邦仁佳等零星收购项目并入)共3,987家,占比77.93%。
公司快速自建扩张,处于成长期的门店产出低、对公司短期业绩带来压力,随着门店逐步成熟,为公司后续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4、医药零售连锁门店取得医保资质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所处区域门诊统筹政策陆续出台,公司积极响应医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积极申请慢病、特病、双通道、门诊统筹药店资质,但所处省区处方来源尚未突破、外流处方少。
截止年末,合计389家药房开通门诊统筹资质,门店数量占比为8.14%。
公司拥有慢病门店585家、特病门店209家、双通道资格门店139家。
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4,343家,占药店总数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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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商品品类规划及为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方面
1、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网售处方药、医保双通道、医保个账改革及门诊统筹等与零售药店密切相关的政策持续推行,多重因素助推消费者健康意识增强,医药健康消费更受重视。公司围绕顾客对全生命周期、高品质健康生活的追求,提供治疗类及其他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把握政策及市场变化趋势,以门店及全渠道专业服务能力为基础,承接院内顾客外流长期趋势带来的增量业务,中西成药销售占比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为67.03%、71.29%、75.87%,逐年提升,推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销售收入增长27.53%;坚定服务消费者对健康品类的需求,中药材、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生活便利品等销售收入增长12.38%,共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84%。
2、强化公司营采一体化的品类规划管理及服务为核心的营销体系,为医药工业企业在院外市场日渐重要的专业推广、商品营销持续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公司长期重视的供应商服务效能和差异化专业服务能力,拉动业绩的增长,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99%。
(三)在紧贴顾客需求的专业服务方面
1、稳定、优质的会员体系
公司通过打造全渠道、专业化服务,联合上游厂家开展主题促销、健康之家社区行、健康进
社区等大型活动和专业患教,“亲切、专业、稳重、值得信赖”的专业形象深入人心。除吻合中老年顾客需求外,针对城市消费品质要求较高的客群及年轻女性顾客做差异化定位,形成了与公司品牌定位吻合的稳定的会员顾客群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活跃会员人数达2,700万,会员消费占比超70%。
2、慢病管理和专业服务
(1)公司持续完善慢病会员建档,从慢病会员用药回访、依从性回访、检测回访,消费者教育,“四高”监测数据提示,用药指导,风险提示等全周期慢病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各地区药事系统上线使用工作。
门店慢病管理大数据项目持续推进,目前已有2,152家门店部署分钟诊所的“四高”检测设备,累计检测四高为650万人次,为顾客提供及时的健康自测、用药指导、风险提示等服务,顾客服药顺从度提升、监控并改善慢病指标。
(2)持续打造皮肤病、眼科、呼吸疾病、糖尿病等专科药房,设置全方位的专业顾客管理体系,报告期末,专科药房达1,135家,占药店总数23.76%。公司积极研发从医学科普、患者教育、疾病筛查、疾病治疗用药、症状改善、营养支持、健康管理等全方位药学照顾专科化解决方案,通过对药师、店员的培训和专业指导,结合厂商专业患教和促销资源、专科药物配置陈列,依托会员服务体系、会员回访体系、药师专业服务体系、CRM系统会员营销,提供免费的“四高”慢病指标数据监控服务,提升顾客服药依从性,增加顾客粘性,专科药房的解决方案形成闭环,效能远高于普通门店。
公司积极推行和推进药师回访的工作,2023年累计回访150万次,围绕顾客用药回访、依从性回访、检测回访,为顾客完善优化服务体系。
3、全渠道专业服务能力提升
(1)持续强化营运规范培训和执行标准,保持店员专业水准,重视会员权益、提高会员满意度,推进以会员为核心的全渠道、专业化营销体系的效能提升,确保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2)更深入、合规地推进对接医院处方流转平台、规范服务门诊统筹患者;为顾客对症、合理用药提供规范的远程问诊、远程审方、执业药师服务。
(3)持续推进康特森眼科医院、DTP业务、便利店业务与医药零售业务的协同,进一步搭建全渠道、专业化、多元化的健康服务生态圈。
(4)消费者购药习惯逐步由线下实体门店单一的渠道向线上、线下全渠道消费转变。公司围绕顾客泛在性、便利性的更高要求,持续完善实体门店布局,并以此为基础延伸线上服务网络,打造全域零售场景,满足顾客不同消费场景、品类、专业性、价格带、时效等多层次、差异化需求。借鉴线下门店经验,针对渠道特色化的客群开展差异化营运管理,保障产品有货率、提供专业咨询、优化购药体验,线上业务保持快于线下业务的速度。报告期的线上业务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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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药习惯已逐步由线下实体门店单一的渠道向线上、线下全渠道消费转变。公司围绕顾客泛在性、便利性的更高要求,“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的服务理念,自2011年开始探索线上业务的发展,依托已解决“最后一公里”且专业可信赖的实体门店网络,通过传统电商B2C平台、第三方平台O2O、门店预订系统佳E购、微商城等满足顾客不同消费场景、品类、专业性、价格带、时效性等多层次、差异化需求,持续提升全渠道专业化服务能力,为门店赋能。
①第三方平台B2C业务经过多年深耕,业务逐步成熟,成为公司争取服务增量市场的利器。
②第三方平台O2O业务,通过提升供应链能力、合理布局区域中心门店,依托线下实体门店,满足顾客“急懒夜专私”的差异化需求,门店覆盖率达89.87%,其中24小时及夜班门店占比15.11%,通过精细化运营增强顾客粘性、控制成本。
③公司自建O2O平台佳E购通过加强专科长疗程用药解决方案的打造、差异化营销为顾客提供专业、长尾的商品品类;微商城系统“健之佳急送”业务,提供送货上门便捷服务;探索直播新模式,获得较好的效果和反馈。
2024年1-3月,线上渠道实现营业收入总计54,098.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3.38%,较上年同期占营业收入比重22.14%提升1.24%,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模式稳健、快速发展。
随着电商业务逐步成熟,传统B2C业务、自营平台业务过往的快速增长趋势出现首次下滑,第三方平台O2O业务增速仍达48.84%。
报告期内,线上渠道实现营业收入总计216,42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8%,占营业收入占重为23.83%,较上年同期提升5.20%,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模式稳健、快速发展。
4、承接处方药外流、应对双通道政策工作的推进
密切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门诊统筹相关政策及公司所处各省市的政策推进情况。积极对接,报告期末389家药房开通门诊统筹资质。
公司所处区域门诊统筹政策因处方来源尚未突破,外流处方少,结合个人账户改革影响顾客消费行为,公司医保结算收入(医保个人账户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已由上年同期的52%下降至46%,但门诊统筹政策的集客红利尚未呈现。
公司将积极承接院内顾客、商品向社会药房的流出,配合医药改革做好合规承接门诊统筹业务处方流转、专业服务等准备工作。
(四)在营运管理技术、物流体系、信息系统三大支柱方面
1、在营运管理技术方面
在成熟的新店、次新店业绩提升模式和管理、营运标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升门店落地效果;强化以店长为核心的门店人员管理,强抓营运基础规范。
在所有地区建设“实训基地”,以持续迭代完善的标准化、规范化、可复制的营运规范体系,以及系统的培训、药学专业服务体系为支撑,帮助快速扩展的年轻员工群体成长为药学服务的专业团队;
强化川渝桂分部人才梯队建设,支持分部营运、商品、采购和培训等核心部门人才需求,为更快拓展储备人才。
冀辽大区营运规范逐步导入、统一并与公司整体融合,为下一步统一管理、标准化经营模式的可持续复制奠定基础。辽宁分部组织架构、内控体系、信息系统、薪酬考核等统一融合工作2023年10月末后稳定实施,采用健之佳品牌运营。
2、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面
公司实行“总仓+各省分仓”的现代物流配送模式。
在6个省区均拥有现代化物流中心,云南新物流中心一期工程改造、河北唐山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底投入使用;川渝桂辽将根据未来发展要求,持续规划、建设物流配送能力。
3、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公司充分考虑信息系统对行业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零售业态迅速变化的支持,根据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体系的建设需求,持续建设、完善信息系统。
正规划、推进更深入、全面的信息化共享、SRM系统改造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赋能一线员工、打通强化中后台支撑前台能力,提升商品与供应链协同效率,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推动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提升。
持续推进冀辽大区整合,辽宁分部系统整合、切换顺利完成,河北分部有序推进。
(五)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方面
围绕公司“集团化管理、多元化经营、全国性扩张”的经营策略,人力资源响应集团要求提升工作质量,聚焦组织运作、人才供需、投入产出、人才培养效率的提升。
持续培养、引进、激励人才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店长、区域经理人员储备,细化分解各分部人员储备、带教、输送指标。搭建实训基地47个,帮助提升储备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
报告期,通过人员层级管理、标准化营运规范的执行、专业服务能力的赋能、全渠道业务的加持等公司标准化运作机制,帮助薄弱分部持续扭转业绩,有效验证公司成功模式的复制能力。
2021-2023年公司上市后第一发展阶段业绩增长目标超额达成,公司与员工共享成长收益的激励计划得到有效落实,为下一阶段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六)品牌塑造方面
报告期,公司重点强化市级、县级市场品牌塑造,围绕品牌宣传、营销活动、公益行动,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打造全方位、多维度的媒体矩阵。
全年开展“健康之家社区行”活动31次,新开发会员较上年同期增长39%。其中,药店联合之佳便利共同开展活动12次,带来会员、销售双增长的同时,推动云南地区双品牌的赋能和互补。开展1,128场健康进社区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检测、会员卡办理,慢病建档等服务,消费者用药咨询认知率和服务体验满意度提升,成都和重庆品牌认知度提升明显。
向供应链挖掘服务价值,加大贴牌商品的引进,贴牌商品的品牌、品质得到顾客认可,销售额较2022年度同比增长27.36%,保持平稳增长。
通过收购进入的河北、辽宁市场,2023年10月已完成辽宁地区门店的整合,门店形象逐步与集团对标、更换;河北市场将通过健之佳、唐人双品牌运营实现品牌形象融合,提升消费者认知,赋能华北区域的开拓。
2业务类型、品类收入、毛利率及结构占比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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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因四舍五入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存在尾差;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期实现营业收入90.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4%;毛利率35.88%,较上年同期下降0.26%。主要原因系:
1、医疗体制改革逐步推进,个账改革减少居民个人医保收入,医保报销范围趋于统一,消费行为趋于理性、谨慎。各地门诊统筹政策执行标准、推进进度不一,处方外流有待推进,公司医保结算收入(医保个人账户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已由上年同期的52%下降至46%,但门诊统筹政策的集客红利尚未呈现。
2、经济恢复的不确定性导致消费者收入预期减弱,影响消费意愿和信心,医药健康消费市场短期增长动力弱。
3、随着社会药房品牌认知度提升、购物方便快捷、商品结构丰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优势逐步凸显,吸引院内顾客外流。公司抓住这一长期趋势带来的增量业务,重视品牌厂商的深度合作,强抓医院品种引进和资源争取,处方药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2.05%,结构占比由上年同期的31.60%提升至37.13%,增长5.53%;非处方药销售同比增长16.15%,结构占比由上年同期的40.32%下降至38.74%,降幅1.58%;处方药及非处方药销售的同比增长带来中西成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53%,结构占比整体增长3.95%。
处方药、非处方药毛利率分别增长2.43%、0.86%,拉动中西成药毛利率增长0.83%。
销售收入、结构占比、毛利率的提升拉动公司整体收入及毛利额的增长。
4、公司围绕顾客对全生命周期、高质量健康生活的追求,为中老年刚性需求客群、以及中青年主力客群提供严肃医疗之外慢病和常见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类产品。除医疗器械受2022年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基数高,2023 年销售额有所下降外,中药材、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生活便利品销售收入增长 12.38%。公司通过积极参与竞价抢占市场份额,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医疗器械毛利率有所下降。
包括个人护理品和部分医疗器械在内的功效性护肤产品在河北、辽宁部分市场拓展效果逐步体现,集团功效性护肤产品的占比由2023年一季度3.33%恢复至2023年4.09%,公司健康产品品类的销售优势在新进区域得到有效验证。
5、公司加大自有品牌的开发和引进,与知名品牌商品对标,为顾客提供更高性价比的选择,同时有效减缓毛利率的下降。2023年1-12月,贴牌商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7.3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3.01%,保持快速、稳健的增长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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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3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总经理蓝波先生就2023年度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整体工作进展回顾,2024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做工作汇报。
2、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2023年度工作结束,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经董事会核查未发现独立董事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4、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工作,审计委员会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向董事会做了详细汇报。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8、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在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53.75万元。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由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3、审议《关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业绩承诺及公司继续推进原股权收购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于2022年8月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收购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按照前期签署的协议约定,第二阶段,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期满,若其完成业绩承诺的约定条件,且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推进并完成对其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现上述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按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原股权收购方案。
此议案由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业绩承诺及公司继续推进原股权收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1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1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蓝波先生、李恒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
对集团高管薪酬,除常规薪酬部分按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考核、发放外,为兼顾高管激励机制及股东利益保障,对年度利润达成奖考核、年度利润超额奖(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采用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基础,对个人层面进一步设置更全面、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的方式。公司薪酬方案考核指标设置明确、合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兼顾高管激励机制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8、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李恒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2024-022)。
19、审议《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李恒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审议《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李恒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蓝波先生、李恒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
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2、本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3、审议《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蓝波先生、李恒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关于制定〈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的合规和内部治理,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份回购机制,公司新增制定了《股份回购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2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编号:2024-025。
2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5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5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目前为128,848,882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411,521.16元,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203,661,794.59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以2023年股份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03,661,794.59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0,366,179.46元。
2、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20,842,177.77元,分配2022年度利润合计144,777,298.18元,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414,411,521.16 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270,110,221.29元。
股份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63,223,512.82元,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01,741,829.77元。
3、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01,741,829.77元。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目前为128,848,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65,570,813.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2股。
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股利分配的安排,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该等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5、以上现金股利分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6、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2个月内实施上述权益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要求,将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5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剩余募集资金经董事会决策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首发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存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与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原名为“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本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余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9日前,公司已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最终的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713.69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结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对“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总额至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并对项目内部的子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对“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募投项目,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内部的子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定和对项目内部子项目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管、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健之佳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健之佳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之佳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拟4年内在云南、重庆、四川、广西建设标准连锁药店1,050家,其中第一年建设250家,第二年建设329家,第三年建设338家,第四年建设133家,总营业面积约为126,000平方米。项目设定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8年。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实施四年,项目已建设完,新开门店总数1050家,新开门店店数占项目计划开店总数的100%。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1,782.11万元(预计-4,067.40万元),T+2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现净利润-5,476.92万元(预计-5,570.19万元),T+3年(2021年7月-2022年6月)实现净利润-3,281.22万元(预计-3,545.94 万元), T+4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实现净利润10,319.12万元(预计2,231.76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注2: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一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终端服务的后台,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在于通过打造强大医药连锁中台,实现公司上下游业务的协同能力、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管理绩效和节约管理成本,保障各门店及分支机构有序经营,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信息,实现公司物流、商品流、资金流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效益测算。项目完成后,将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搭建更为高效的应用平台,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注3: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包括4年建设期和5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期主要是进行软硬件的投资,完成电子货架平台的搭建,并完成对整个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的协调和测试,进行试运营。项目作为公司“大健康”营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实现传统门店营销模式的升级,通过佳 e 购电子货架、手机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线上线下等模式的交互,实现营销、客户开发、会员服务、信息共享、商品交易、商品支付、移动医疗等全渠道营销功能。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实施四年,其中T+1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实现净利润6.37万元(预计-199.30万元),T+2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现净利润152.14万元(预计-99.03万元),T+3年(2021年7月-2022年6月)实现净利润655.96万元(预计146.67万元),T+4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实现净利润1,289.36万元(预计 521.50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公告编号:2024-018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业绩承诺及
公司继续推进原股权收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之佳”或“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分两个阶段购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人医药”)100%股权。
● 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第一阶段,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唐人医药80%股权。2022年8月公司已完成第一阶段80%股权的购买及交割,唐人医药成为健之佳的控股子公司,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合计持有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
● 现公司根据协议约定,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期满,唐人医药完成业绩承诺的约定条件,且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公司按协议约定推进并完成对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
● 本次交易完成后,唐人医药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现了对标的公司连锁药房品牌及直营门店、各项经营资产、经营资源及其经营权益的并购。
该决策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健之佳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分两个阶段购买唐人医药100%股权,达到控股并进一步全资控制唐人医药的目的,以实现对唐人医药连锁药房品牌及直营门店、各项经营资产、经营资源及其经营权益的并购。
第一阶段,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自贸区珏静志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明照远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举成勤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唐人医药80%股权。2022年8月公司已完成第一阶段80%股权的购买及交割,唐人医药成为健之佳的控股子公司,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合计持有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
第二阶段,按照协议约定,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期满,若唐人医药完成业绩承诺的约定条件,且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推进并完成对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现上述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按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原股权收购方案。
一、业绩承诺、补偿机制及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协议“甲方”)与举成勤酬合伙企业、珏静志远合伙企业、明照远志合伙企业(协议“乙方”)及王冠珏、赵明及其他股东方(协议“丙方”)、协议其他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唐人医药的业绩承诺如下:
1、承诺期限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两年:为交割日当年及其后一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
2、承诺指标
(1)唐人医药在2022年度、2023年度承诺业绩指标(核心指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76.30万元、8,629.78万元。
(2)辅助风控指标(不属于业绩承诺指标):
①定性要求:保证业绩承诺期间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业务稳定、员工稳定、地政关系稳定。
②定量要求:2022年末门店数较上年末增长不低于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不低于3%。2023年末门店数较上年末增长不低于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不低于8%。
定量辅助风险控制指标设立的主要目的仅是帮助公司控制业绩承诺指标“净利润”的质量,不属于业绩承诺指标。
(二)业绩补偿机制
若业绩承诺期间唐人医药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则乙方、丙方按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唐人医药股权比例,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同时,通过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的减值测试机制,确立资产减值补偿条款,进一步防范业绩补偿机制可能的缺失、风险。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唐人医药2022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指标完成率为122.88%(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在披露2023年报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此处系未做调整数),辅助风控指标门店数增长率略低,营业收入增长率超额完成。
经协议各方确认,唐人医药已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2、2023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唐人医药2023年度业绩承诺各类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指标/核心指标:净利润
唐人医药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32.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1.97万元,较承诺的2023年度业绩指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9.78万元高2,932.1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33.98%。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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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属于业绩承诺指标的辅助风控指标实现情况:
①定性要求实现情况:唐人医药实现了业绩承诺期间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业务稳定、员工稳定、地政关系稳定的目标。
②定量要求实现情况:
2023年末门店数882家,较上年末677家增长30.28%,高于5%的定量辅助风险控制指标;
2023年度营业收入18.02亿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16.36亿元增长10.15%,高于8%的定量辅助风险控制指标。
按照协议约定,经协议各方确认,唐人医药已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按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并完成原股权收购方案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对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
二、除业绩承诺外,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完成情况或履约情况
1、股东王成举和赵明受聘担任唐人医药高级管理人员,帮助公司实现过渡期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业务稳定、员工稳定、地政关系稳定,帮助健之佳派出的管理团队与唐人医药原经营管理团队实现顺利融合。
2、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减值测试,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唐人医药两个交易阶段全部交易标的不存在减值情况。
3、除此之外,协议各方均严格履行相关的义务,未发现唐人医药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重大潜在纠纷或其他可能损害唐人医药利益的情形,已发生、且已确认的少量损失已在唐人医药财务报表中反映并由协议各方按约定进一步结算。
公司通过一揽子股权收购方案,分两个阶段收购唐人医药100%股权,阶段性保留唐人医药股东少数股权,并将唐人医药业务平稳过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作为公司应当或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剩余20%股权的前提,使协议相关方利益与唐人医药利益深入绑定,确保唐人医药协议相关方发挥应有作用和优势、履行承诺,有效实现了重大收购项目风险控制的目的。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按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并完成原股权收购方案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对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
三、本次交易概述
(一)唐人医药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唐人医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3,925.732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1日
注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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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唐人医药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核心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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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交易对方1:王成举,曾任唐人医药监事,秦皇岛分部总经理;现任唐人医药副总经理
(2)交易对方2:赵明,曾任唐人医药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交易对方3:王冠珏,曾任唐人医药董事长、总经理,已离任
(4)交易对方4:赵亮,曾任唐人医药监事,已离任
(5)交易对方5:赵超越,自由职业
4、交易标的
本阶段股权交易的标的为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5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唐人医药20%股权。上述股权产权清晰,前期按协议约定将其质押给公司,用于保证协议相关方切实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5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权无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定价及整体交易方案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唐人医药100%股权价值为评估对象、以唐人医药申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为评估范围进行评估,出具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2)第A158号”, 评估基准日唐人医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7,561.28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唐人医药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07,350万元。
按照协议约定,公司通过一揽子股权收购方案收购唐人医药100%股权,第二阶段交易收购唐人医药20%股权,交易作价为414,7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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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确定的原则下,各方协商、签署协议的补充协议,对交易安排做进一步细化安排和约定。
四、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唐人医药并购项目的整合工作顺利,实现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业务稳定、员工稳定、地政关系稳定,商采、全渠道运营为冀辽分部赋能,组织架构、内控体系、信息系统、薪酬考核等统一、融合工作稳步推进,唐人医药已超额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承诺。
本次按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并完成原股权收购方案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对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有助于公司实现控股并进一步全资控制唐人医药的目的,以实现对唐人医药连锁药房品牌及直营门店、各项经营资产、经营资源及其经营权益的并购,以存量门店、唐人医药成熟团队为基础,自建+收购加快发展,通过全渠道专业化服务,拓展京津冀环渤海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便利零售连锁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已准备自有资金,合作银行与公司已签署并购贷款融资协议,原股权收购方案第二阶段工作所需资金已准备妥当。
由于公司以有息负债方式筹集除自有资金外的部分交易资金,将导致公司负债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财务费用增加,从而导致偿债风险上升。
除自有资金外,购买唐人医药股权所需的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市场及公司自身因素导致融资成本提高等风险,以及唐人医药收益率若无法覆盖新增融资成本,导致公司每股收益下滑风险。
此外,本次按协议约定继续推进并完成原股权收购方案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对唐人医药剩余20%股权收购事宜,系公司唐人医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延续推进。公司原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须一并阅读,以特别关注各项风险因素的持续影响。。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1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且不以股票、期货、期权为投资品种,也不投资将股票、期货、期权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或主要底层资产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计划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且不以股票、期货、期权为投资品种,也不投资将股票、期货、期权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或主要底层资产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或短期内赎回,风险可控;若不能随时或短期内赎回则需要有保本约定。
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不排除理财产品收益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2.1 为控制风险及资金安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2.2 公司资金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存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持续跟踪并及时分析,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于每个会计期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安全为重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投资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公告编号:2024-02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他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业务品种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日常经营周转中,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期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估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是否使用相关授信额度视公司经营需要决定,具体授信安排如下:
■
3、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购项目逐步增多,对于重大并购项目拟通过并购贷款等产品解决除自有资金外的其他长期资金的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年度新增并购业务洽谈的可能进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融资业务,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用于并购业务中相关价款、税费等费用项目支付,具体金融机构选择,以最终谈判条件及审批情况确定。
4、为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与金融机构洽谈、签约时,约定或确定:同意在控股子公司股权因资产重组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或集团内公司间发生重组、合并时,担保责任由股权受让方、股权划转承接方承继,融资协议、担保协议无需中止、无需额外提供担保、无需提前还款。
在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集团内公司间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预计担保明细如下:
■
(1)上述银行授信及连带责任担保,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
(2)集团内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配合提供对公司、集团内企业的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授信、借款、抵押、质押等合同、协议。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组织办理相关业务。
5、100%保证金(或类保证金的存单、票据)质押开票、开证的非融资业务
日常经营业务中,若使用无敞口的金融产品(例如:100%保证金开票、开证等),该类型的无敞口低风险业务,不新增公司对集团外部的负债,不属于融资业务、担保业务。
此类业务由财务部门结合采购等业务部门需求、财务管理需求具体办理。
二、除本公司外,其他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法定代表人: 蓝波
注册资本: 38,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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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经营范围:便利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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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称: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路17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