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报告期主要从事以天然气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业务,并积极探索以氢能、光伏产业为主的新能源发展方向,寻求与公司相匹配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切入点和公司的业务转型,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各类燃气管网建设与管理、LNG生产、CNG/LNG供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与建设、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等。公司积极拓展产业链,延伸产业服务能力,多渠道保障气源的多样性与稳定性;通过管道、槽车等形成完善的燃气供应途径,提供高质量服务和产品以充分满足下游用户多样化的用能需求;加快推进既有资源与新能源融合,促进公司综合性、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1、城市燃气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依托于特许经营权,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按照用户的需求及管道压力将天然气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终端客户,并可为客户提供配套的燃气工程安装服务。公司建设运营CNG加气站,为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提供服务,助力城市交通。随着城市燃气用户数量的不断扩大,公司以客户多元需求为向导,快速开发与需求相匹配的燃气延伸业务,并通过数字化工具,打造智能化、现代化的“一站式”能源供应服务,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和用户粘性。
公司拥有国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专项资质,以及压力管道GB1(含PE专项)、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信誉3A级证书。公司拥有各类燃气设施和管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能力,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内外部燃气工程项目建设。
2、LNG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2023年4月,公司收购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70%股权,盛能燃气天然气液化处理能力20万方/日,天然气压缩处理能力达5万方/日,可完成LNG提纯加工、定点加注等多项业务,为工业终端用户、车用客户及天然气贸易商提供LNG多元化服务。
除西南地区外,公司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开展CNG/LNG供应业务,通过自主研发的瓶装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联供技术和智能化监控系统,可使调度人员实时掌控用户现场用气情况,自动故障提醒功能及自动切换供应气源和备用气源功能,全面实现供气设备无人值守。用户安装IC卡充值系统,天然气用量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置余量不足报警功能和短信提醒功能,用户按需充值,实现与管道气同样功能;远传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系统深度结合,无需客户报送用气计划,全面实现智能化调度。
3、综合能源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依托于碳中和、清洁供热、节能环保、能源体制改革等多重机遇,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推进能源业务、供应链业务以及其他延伸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元的用能选择。主要根据项目所在地资源条件、客户用能需求、负荷预测等设计最优功能技术方案和路线,实现区域内冷热电等能源供应,并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及低碳的能源供应,协助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四、主营业务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展望”;以及“第六节重要事项”。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1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丁立国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强、迟国敬、罗楠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川华信审(2024)第0033号审计报告,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326,305.1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980,696.54元,截止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345,608.65元。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亏损,同时公司截止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稳步增长,现金流充沛,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天然气及相关能源业务,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增长点,发力新能源产业,协同天然气主业与新能源项目,推动公司业绩增长,致力于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和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丁立国、张纪星、田立新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氢能科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氢能科技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在扬州仪征市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现代化氢能园区,投资建设氢能中心,逐步论证,分期建设;同意氢能科技与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推进氢能中心的一期项目落地。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氢能科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饶燃气投资建设调度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饶燃气以征收补偿安置金以及置换地块投资建设调度中心,完善上饶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上游气源调度和上下游资源匹配的能力,强化上饶燃气区域中心地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25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非表决事项)。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提案1一6、提案9、提案13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提案7一8、提案10一12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9:15一11:45,14:15一17:1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信函(快件)、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15。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德龙汇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指定邮箱:sz00059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龙汇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电话:(028)68539558(董秘办)
联系人:詹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德龙投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德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德龙汇能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15
(下转B3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