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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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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2,184,344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公司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的股本总额80,74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是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的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灵活可靠的一站式电源解决方案。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储能电芯及镍氢电池。其中: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及周边产品、平板、智能手机等领域;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电子烟等领域;扣式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TWS耳机和助听器等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圆柱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个人护理、蓝牙音箱、医疗设备、轻动力、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储能电芯主要应用于源网侧储能、工商侧储能和家庭储能等应用场景;镍氢电池主要应用于民用零售、车载T-Box、太阳能储能街灯、个人护理等领域。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斩获Logitech、LG、迈瑞等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项,Dell、GoPro基于公司员工的优异表现,为优秀员工颁发了优秀个人奖。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开放共赢、严谨务实、自我批判”的核心价值观,聚焦全球品牌商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经验,获得全球诸多细分领域知名品牌商的认可。

  公司的主营业务描述如下:

  ■

  注:电池回收业务系公司参股公司赣州豪鹏的主营业务。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二次清洁电池中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储能电芯及镍氢电池。其中,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可划分为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扣式锂离子电池等;圆柱锂离子电池可划分为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轻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锂离子电池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如下:

  (1)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

  ■

  ■

  (3)储能电池

  ■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深度融合集成产品开发(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IPD)理念,以“规划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应用一代”为研发方针,形成了以前瞻性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新平台开发、新产品设计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四级研发体系,将理论研究、平台开发、设计开发和生产制造紧密结合,实现多部门协同。

  公司研发工作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目标和客户需求,由研究院及各业务单元相关研发部门联合开展。研究院主要负责前瞻性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新平台开发。研发部门负责具体产品设计开发。

  (1)前瞻性研究是指通过分析行业和终端用户需求,围绕公司战略大方向进行面向未来的创新前沿性技术预研,通过建立创新实验室的方式开展包括电化学反应机理、新概念电池材料体系及电池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承担公司科研探索及核心技术突破的重任;

  (2)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是以前瞻性研究为基础,基于对电化学及材料科学的深度理解,公司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多物理场、多尺度、多参数的工艺建模仿真,提前布局开发面向客户未来平台需求的关键材料、工艺及装备,为平台开发提供基础技术元素,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研发手段提升研发效率,开展材料及材料体系创新、系统结构创新、绿色极限制造创新等;

  (3)新平台开发是通过分析客户未来产品的需求,整合材料、工艺及装备开发等技术元素,为客户提供可批量制造的、稳定的电池平台解决方案;

  (4)新产品设计开发是基于对终端产品应用场景和用户体验的理解,结合研究院平台开发成果,利用各类仿真技术和DOE(Design of Experiments)设计等,快速将客户需求转化为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了专业的职能部门采购中心,结合业务需求和供应商管理现状,制定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与供应策略,通过划分主/辅材,划分供应商等级,完善供应商基础信息数据,与核心供应商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建立契合自身供应链发展需求的资源池,强化供应商信息透明度和标准化。采购中心是负责物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与供应链计划部门协同,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和订单,结合市场行情和发展趋势,制定专业的物料供应保障策略,组织实施采购和保障供应,并对关键原材料建立相应的安全库存,确保公司供应安全,实现生产经营所需物料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到货,及时可靠地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和管理制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新项目原材料选型管理制度,对新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实施严格的认证管理,明确新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具体规格性能等要求,开展小批量试制验证,为公司产品大批量生产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由公司品质管理部组织研发、采购TQC、SQE、审计等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并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日常交付情况进行管理、考核、监督、审核,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降级整改或汰换。供应商资格认证范围涵盖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交付质量、交付周期、环保以及安全等多个方面,通过多维度考评(定性+定量),驱动供应商在交付、品质、价格、服务等维度保障得力。

  此外,公司在确保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制定原材料标准化参考目录,力求通过归一化管理,以减少专用型原材料的用量,增加通用型原材料的使用,从而更好地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和实现集中采购的成本管控。

  3、生产模式

  公司供应链管理部计划部门基于客户需求及交付保障要求,制定内部产品供应策略和生产策略,并基于客户滚动年度/月度需求预测和实际订单、服务目标、客户订单及需求特点、原材料交货期、设备产能等因素,有效组织生产资源准备和制定生产计划,在保障客户订单需求及时交付的情况下,推进内部运营平稳有序。同时,公司建立了可持续改进的生产管理体系,通过内部生产全流程排产、全流程监控的精益生产管理,充分利用并实现人员、技术、装备等各个环节的衔接匹配,实现高效、精准、可靠的产出。

  为满足客户差异化的订单交付需求,公司采用按单生产(MTO)和按库生产(MTS)两种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在生产设备及产线设计上也做了灵活的设计和调整,兼具规模化生产和柔性制造的双重优势。针对大批量订单,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线安排生产,实现快速、可靠、大规模的订单交付,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大批量、及时性交付的要求;针对小批量、多批次、多品种的订单,公司在充分利用通用化、多功能设备的基础上,培养关键技能工,灵活安排人员及生产排产,通过柔性生产线提升客户交付响应速度和保障产品质量,有效缩短生产交付周期,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服务世界500强和细分行业前十名品牌商,通过市场洞察、数据分析、客户拜访、技术交流、邀请参观、联合开发等方式直接与终端品牌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后,接受其对公司技术水平、品质管理、制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审,审核通过后,公司被认定为合格供应商。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包括:

  (1)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品牌客户;

  (2)终端品牌客户指定使用公司产品,并与公司约定主要商务条款,由品牌客户指定的代工厂或PACK厂向公司下单并结算。

  公司建立并实施了《服务控制程序》,通过营销中心、研发体系、供应链管理部、品质部等多部门协同,对客户反馈的满意度进行快速响应、持续改进。目前,公司凭借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已经与多家世界五百强和细分行业知名品牌商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2023年9月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共3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44,540股,占公司2023年9月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11.9038%,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共21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506,520股,占公司2023年10月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33.4248%,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吸引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研发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管理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其中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13日,首次授予数量为1,860,639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2月24日上市;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11日,预留授予数量为433,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9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7日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事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6股,约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82,293,639股)的2.0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3股,约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82,293,639股)的1.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最高成交价为37.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49,992,218.00元。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度的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4,083.84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98.10万元。

  3、2022年度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实际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7,541.70万元,2023年度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27.4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236.13万元。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8,4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561,5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SZAA5B015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为初始到账金额,余额合计为108,34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本次发行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具体存储情况详见下文“二、(二)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外,其它专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X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燕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豪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确定和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确定和2024年薪酬计划及第二届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能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对冲和降低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资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全部获授的45,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下转B3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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