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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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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设备”和“数控机床”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同时,公司拓展光伏电池组件业务,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2023年12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数控机床业务的重组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中。

  (一)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1、集装箱装卸设备

  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港机)主要产品有岸桥、轨道吊、轮胎吊等,主要应用于港口的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铁路集装箱装卸、集装箱堆场的堆存和拖车装卸装箱等。公司经过多年对港口自动化设备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系列产品已经较为成熟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已成为国际一线集装箱码头运营商的设备供应商,海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2、数控机床

  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中高档数控机床等,经营模式为研发、生产智能数控机床产品并销售给下游消费电子代工企业,由代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向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提供金属结构件代加工业务服务。润星科技较早进入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加工数控机床领域,有多年的数控机床生产经验,具有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检测的完整机床生产产业链,生产工艺成熟。

  (二)光伏电池组件业务

  为抓住光伏市场技术升级的战略机遇期,公司于2023年4月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在“双碳”战略部署下全新打造的高科技光伏制造企业。公司光伏产品为高效TOPCon电池片,采用N型技术路线,公司规模化量产的N型TOPCon电池转换效率达到了预定转换效率水平,实现了市场化销售并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光伏电池片是太阳能发电的核心部件,其技术路线和工艺水平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和使用寿命。公司高效N型电池片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商业太阳能系统以及大型太阳能电站。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采购原材料后,经过制造基地生产完成核心产品的制造,销售端通过直销或者代工模式向下游组件厂商销售电池片来获取相关收入、利润及现金流。

  公司将依托研发技术团队,持续增强徐州基地产品核心竞争力,为光伏业务的规模化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并继续巩固制造运营管理,通过打造绿色工厂、精益工厂的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方面的客户价值。同时,公司将广泛开展同海内外组件工厂及企业合作,深度开发同头部企业的合作,加快海外市场拓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战略调整,出售数控机床业务,大力发展以集装箱装卸设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同时,公司借助光伏产业发展机遇,拓展了光伏电池组件业务,实施业务结构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各板块主要情况如下:

  (1)港机业务平稳向好发展

  报告期内港机业务平稳运行。港机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新加坡港务集团(简称“PSA”)一期项目的集中交付确认收入5.23亿元,报告期内PSA二期项目正按计划推进生产。随着近两年航运市场向好,公司抢抓国内外码头港机设备升级改造机遇,港机招标量出现一定增长,公司在手港机订单较为充足,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简称“PSA国际”)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公司成为PSA国际轨道吊(RMG)、轮胎吊(RTG)及堆垛起重机设备的优选投标人,业务服务范围包括PSA国际旗下所有码头。公司持续新增境内外重要客户的港机订单,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新增多个境内外智能港机项目,总金额约人民币14亿元,详见《关于项目中标及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数控机床业务收缩,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数控机床业务。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周文元先生控制的广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相关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实施中。

  报告期内公司数控机床板块业务收缩,延续了亏损态势,产销量、毛利率水平同比下降,应收账款回笼不及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商誉减值3.66亿元。本次商誉减值后,公司账面商誉余额为0。报告期公司数控机床业务整体应收账款的账龄递延,导致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长,按照审慎原则,公司计提了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光伏电池组件业务尚未提供盈利

  2023年3月以来,公司拓展光伏电池组件业务,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公司在徐州沛县投资建设首个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并创纪录快速完成首批生产线落地及首块光伏电池片下线,且首期产能由3.5GW超预期提升至4GW。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处于新基地建设及产能爬坡阶段,进入2023年四季度,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下滑严重,电池片价格快速下降,该业务板块尚未对报告期提供业绩支持,盈利能力短期承压。截至目前,首期4GW高效N型TOPCon电池片转换效率已达26.5%,产品良率达96%。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73,232,837.6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15,983,594.52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002,186.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5,877,754.74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高卫东先生、苏晓东先生及已离任独立董事辛小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未来发展战略、2024年经营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同意。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09,216,637.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29,671,367.68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059,703.2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11,002,186.58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9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杰先生回避表决。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正在履行的余额),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利率为3.95%,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到期可展期,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治国先生回避表决。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过半数董事在申请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联合签署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其中为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已经生效并延续到2024年度的担保将占用上述担保额度,直至该担保履行完毕或期限届满。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中为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治国先生回避表决。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公司非独立董事翁杰、朱治国、沈龙强、惠岭、徐大鹏、王珂回避表决。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其中关于非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翁杰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议同意选举董事徐大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组成为:朱和平、高卫东、徐大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朱和平先生、苏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备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1、12、1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8、9、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万红霞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谢奕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丽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09,216,637.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29,671,367.68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059,703.2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11,002,186.58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9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华东光能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华东光能25%的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借款利率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公司为华东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华东光能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华东光能25%的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业务发展。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管、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公司监事邓丽芳、谢奕、陆永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调整了利润分配政策,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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