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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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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08,000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后的总股本685,861,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有色金属矿的采选和销售,下属7家矿业子公司,包括银都矿业、金山矿业、光大矿业、金都矿业、东晟矿业、鸿林矿业和德运矿业。其中东晟矿业已取得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25万吨/年,目前正在开展矿山建设前的准备工作,该矿区建成后将通过与银都矿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拟由银都矿业代加工后进行销售,或直接将矿石销售给银都矿业;鸿林矿业已取得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39.60万吨/年,目前正在进行矿山建设工作;德运矿业于2024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目前正在开展矿山建设前的准备工作。除上述原生矿山外,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金业环保切入城市矿山业务。报告期内,金业环保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金业环保从事含镍、铜、铬等金属的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其“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火法处置装置已基本建成,生产含镍产品和含铜产品,并利用危废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渣生产岩棉等新型材料。金业环保将聚焦二次镍的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将通过湿法精炼,发展电池级硫酸镍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原生矿山业务主要产品为银锭(国标1#、2#)、黄金以及含银铅精粉(银单独计价)、含银锌精粉(银单独计价)。其中,金山矿业主要产品为银锭、黄金和一水硫酸锰;银都矿业、光大矿业和金都矿业主要产品为含银铅精粉、含银锌精粉。公司城市矿山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含镍产品、含铜产品、岩棉。

  白银是传统的贵金属材料。银在地壳中含量很少,属微量元素,仅比金高20-30倍,同时其质软、有良好的柔韧性和延展性。白银作为金属中导电性最好的金属,且价格低于黄金,被广泛用于太阳能电池板的电池片上,以银浆的形式加工运用,是光伏电池片结构中的核心电极材料。世界白银协会数据显示,白银的需求端主要包括工业、摄影、珠宝首饰、银器、实物投资等,白银的工业需求约占总需求的50%,为最大需求领域,其中光伏需求约占工业需求的28%(数据来源:世界白银协会、券商研究院),光伏行业等绿色经济部门的白银用量上升、工业企业节约白银用量和以其他材料替代白银的力度有限、终端用户补充库存、白银在绿色经济领域中用量上升等因素推动白银需求走强。

  黄金是全球最重要的贵金属元素,金在室温下为固体,密度高、柔软、光亮、抗腐蚀,是热和电的良导体,具有良好的韧性和延展性。作为历史上各民族都认可并使用过的货币类资产,是世界主要投资品种和金融避险工具,也是各经济体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以外,黄金还广泛用于首饰、器皿、建筑装饰材料以及工业与科学技术等。

  铅目前最广泛的应用领域为各种电池产品(例如汽车启动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车动力电池、其它电池等)、合金、电力材料等。在颜料和油漆中,铅白是一种普遍使用的白色染料;在玻璃中加入铅可制成铅玻璃,同时由于铅有很好的光学性能,可以制造各种光学仪器;铅还被用作制造医用防护衣以及建设核动力发电站的防护设施。

  锌是自然界分布较广的金属元素,主要以硫化物、氧化物状态存在,锌具有良好的压延性、抗腐性和耐磨性,目前在有色金属的消费中仅次于铜和铝,广泛应用于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电、化工、汽车、军工、煤炭和石油等行业和部门。

  金山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锰银混合精矿是金山矿业一水硫酸锰生产线的原料。一水硫酸锰是重要的微量元素肥料之一,在畜牧业和饲料业中作饲料添加剂;高纯硫酸锰主要用于制备新能源电池正极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的前驱体。

  报告期内,金业环保生产的产品包括含镍产品、含铜产品、岩棉。镍冰铜是含镍、含铜固危废资源化利用的中间产物,可通过湿法精炼生产电池级硫酸镍,也可经电解精炼生产电解镍、铜等。电池级硫酸镍是三元锂离子电池正级材料的主要原料,电解镍主要用于原子能工业、碱性蓄电池、电工合金、高温高强度合金、催化剂以及粉末冶金添加剂冶金、金刚石工具、非铁基合金、也可以做化学反应的加氢催化剂等。岩棉具有优良的保温、吸音、隔热、防火、透气等性能,并且质轻,属于新型建筑材料。岩棉制品可分为板、毡、带、缝毡、管、条等多种制品,根据制品特点,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有色金属矿的采选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023年,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地缘政治冲突仍在产生持续且重要的影响,对全球经济复苏带来较强负面冲击。根据世界白银协会,2023年预计白银供应量将同比增长2.4%,预计2023年回收量增长约0.3%。白银需求端以工业需求为主,实物投资、珠宝银器为辅,受益于光伏电池技术迭代、叠加光伏装机持续增长,光伏银浆需求量有望持续提升。世界白银协会预计2023年全球白银需求量将达到1,167百万盎司,根据券商研究院测算,2023年光伏银浆需求量有望达6,428吨,2025年有望达到6,937吨,光伏行业的增长将使全球白银供需缺口将不断扩大。2023年上半年,受美国货币政策及经济衰退预期的影响,白银价格上下波动剧烈,整体呈弱势行情;三季度美联储加息周期虽接近尾声但是整体偏鹰,此外受经济软着陆预期持续升温、美元指数和美债收益持续走强的综合影响,白银价格呈现冲高回落行情;四季度巴以冲突突发,引发地缘政治局势再度升级,美国经济数据开始走弱,叠加央行购金持续,白银价格呈现先抑后扬再度回落行情。根据世界黄金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度全球黄金总供应量增加3%,达到4,898.8吨;黄金总需求量(不含场外交易)为4,448.4吨,相比需求强劲的2022年减少5%,全球央行年度购金需求达到1,037.4吨,全球黄金投资需求(不含场外交易)较上年下降15%,全球金饰需求达2,092.6吨,略有增长;COMEX黄金价格较年初上涨13.45%。2023年,全球铅锌矿的供需呈现紧平衡状态,LME铅、LME锌价格较年初分别下降9.8%、10.96%,国内锌价格在宏观及基本面带动下,经历了大幅回落之后的弱反弹走势。据世界金属统计局(WBMS)公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精炼镍产量为345.27万吨,消费量为318.99万吨,供应过剩26.28万吨,镍金属价格跌幅较大,LME镍价格较年初下降46.96%。

  据SMM统计,2023年白银产量总计16,364.475吨。2023年伦敦白银现货均价23.35美元/盎司,同比增长7.45%,国内白银T+D现货均价5559.38元/千克,同比增长17.79%(数据来源:上海黄金交易所、LBMA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2023年,国内原料黄金产量为375.155吨,同比增长0.84%;全国黄金消费量1089.69吨,同比增长8.78%;在地缘政治危机、通货膨胀加剧等因素影响下,国际黄金价格在高位波动,伦敦现货黄金平均价格为1940.54美元/盎司,同比上升7.80%,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全年加权平均价格为449.05元/克,同比上升14.97%。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有色金属产量平稳增长,十种有色金属产量7,469.8万吨,同比增长7.1%;铅产量756.4万吨,同比增长11.2%;锌产量715.2万吨,同比增长7.1%。据SMM数据库显示,2023年国内电解镍产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年度产量增加7,800吨。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有色金属行业产品价格出现分化,其中铅、锌现货均价分别为15,709元/吨、21,625元/吨,同比涨幅为2.9%、-14.0%。镍价受纯镍供应放量影响,供给大幅增加而需求端整体较去年增速放缓,2023年SMM1#电解镍现货均价整体呈下行趋势,年度跌幅45.81%。

  2023年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2023年4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未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应按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征收标准及未缴纳期间的销售收入计算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可一次性或平均分六年征收。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7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就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意见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调整探矿权期限(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均为5年)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3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从防范地下矿山透水事故等6个方面作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为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具体防范要求。

  公司目前控股银都矿业、金山矿业、光大矿业、金都矿业、东晟矿业、鸿林矿业、德运矿业7家矿业子公司,白银储量近万吨,年采选能力近200万吨。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使得公司矿产资源有着雄厚的优势。银都矿业拥有的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资源品位高、储量丰富、服务年限长,是国内上市公司中毛利率较高的矿山之一。金山矿业拥有的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银矿是国内单体银矿储量最大、生产规模最大的独立大型银矿山,资源开发前景广阔,特别是银、锰资源储量丰富。另外,公司人才和技术优势突出,拥有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工艺设备配置均采用行业领先的一流设备,并采用先进实用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公司在地质、采选等方面居行业较高地位,采选技术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在同规模矿山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收购贵州鼎盛鑫72.5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历时较长,进展缓慢,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因董赢、柏光辉一直未按协议约定返还定金,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赢、柏光辉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董赢财产限额为人民币6亿元,冻结柏光辉财产限额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于2023年6月20日由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此后,董赢、柏光辉就本次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并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公司已于2023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定金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法院送达的(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20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7月18日、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016、2023-019、2023-031、2023-042、2024-03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董赢返还的1,000万元定金、柏光辉返还的1,000万元定金,共计2,000万元定金。

  2、报告期内,公司以认购鸿林矿业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对鸿林矿业进行投资及实现对鸿林矿业的控制权,增资价款为人民币30,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3,358.2553万元作为鸿林矿业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6,641.7447万元计入鸿林矿业的资本公积金。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鸿林矿业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25,204.2553万元,公司持有鸿林矿业53%的股权,鸿林矿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完成对鸿林矿业的并购后,积极推进其核心资产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开发建设,目前菜园子铜金矿建设项目已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批复,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关于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关于子公司鸿林矿业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获得准予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鸿林矿业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用地手续办理进展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鸿林矿业菜园子铜金矿建设项目获得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064、2023-074、2023-078、2024-023、2024-024、2024-026、2024-028)。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完成了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工作,本次采矿许可证变更后,金山矿业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采矿许可证证载开采矿种增加了金金属,矿区面积由5.5143平方公里增加至10.030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701米至221米标高变更为由701米至-118米标高。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采矿许可证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根据《额仁陶勒盖矿区银矿生产深部及外围勘探报告》及生产勘探施工的坑内钻,证实矿区深部存在高品位银金矿体,是生产及后续矿山开发利用的主要矿体,为了开采深部银金矿体并保证安全生产,金山矿业计划按要求投资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不超过12个月;为更好的利用矿山资源,提高矿山效益,加强节能减排,金山矿业计划按规范要求投资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不超过18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8)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9)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弓新平,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6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超过9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融资额度包括2024年度新增融资及原有融资展期或续期,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业务,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融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对象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括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括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2: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

  注册资本:68,996.93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京福路瀛海段1号

  成立日期:199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

  法定代表人:赵满堂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赤峰市克旗巴彦查干苏木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2.96%、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78%、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26%

  银都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银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

  法定代表人:赵继仓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贵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7%、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

  金山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山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

  法定代表人:王洋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华村十地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银、铅、锌矿采选、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金都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矿业”)

  法定代表人:王洋

  注册资本:26,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合意村三地组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勘查、采、选、加工、购销。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光大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光大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晟矿业”)

  法定代表人:吕文俊

  注册资本:6,8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巴彦乌拉矿区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合作范围内矿区铅锌矿多金属矿山的勘查和开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持股70%、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

  东晟矿业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东晟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七)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注册资本:25,204.25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娃日瓦村娃日瓦组荣林路42号附2号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黄金矿山采选、矿产品销售及矿山机电设备经营,矿山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和矿山开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鸿林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八)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环保”)

  法定代表人:安岩

  注册资本:15,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服务;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服务(危险废物除外);有色金属、贵金属、环保材料及设备、岩棉、矿棉、硅酸铝棉、玻璃棉、玄武岩纤维、隔热隔音保温材料、包装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电池、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金业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业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95%。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0.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9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该议案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盛达集团

  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及批发零售(不含特定品种);黄金、白银的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动产和不动产租赁业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盛达集团65%股份,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持有盛达集团15%股份,赵海峰先生持有盛达集团10%股份,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持有盛达集团10%股份;盛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先生。

  主要业务情况:盛达集团于1998年注册成立,产业布局矿业开发、医院、酒店文旅、大型商场、金融资管、酒类文化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多元化综合性实业集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2,286,261.3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94,216.24万元,盛达集团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9,948.3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390.25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2,377,560.7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16,739.43万元,盛达集团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7,356.5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88.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盛达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3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盛达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盛达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满堂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5.2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赵满堂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满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崔小琴女士,中国国籍,为赵满堂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崔小琴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崔小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庆先生,中国国籍,为赵满堂先生之子,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2.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赵庆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元春女士,中国国籍,为赵庆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元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14.72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系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交易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3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5,17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435.48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先生,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赵满堂先生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30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以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同受赵满堂先生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内容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建设”)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志强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夏建设总资产为39,354.8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663.17万元;2023年营业务收入为16,399.89万元,净利润为257.32万元。

  关联关系: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系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条的规定,华夏建设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华夏建设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2,377,560.7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16,739.4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87,356.5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88.66万元。

  关联关系:盛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盛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盛达集团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实际发生时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关联方华夏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租赁房屋均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出发,利用关联方的现有资源满足公司实际经营方面的需求。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联动优势,减少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在不影响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规避和防范有色金属采选、贸易及再生新能源金属等业务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白银、黄金、铜、铅、锌、镍等有色金属以及公司现货业务涉及的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目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防范交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规避和防范有色金属采选、贸易及再生新能源金属等业务的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根据全年金属计划产量、现货业务贸易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上限,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2、交易金额: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白银、黄金、铜、铅、锌、镍等有色金属以及公司现货业务涉及的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涉及开展场外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有色金属采选、贸易及再生新能源金属等业务的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目标,风险等级较低,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端行情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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