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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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6,694,621,015股为基数分配2023年度利润。2023年利润分配分红预案为毎10股派息1.05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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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电力行业情况
(1)全社会用电量及发电量情况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较2022年度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公司主要装机区域内蒙古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4%;发电量 92,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水电同比下降5%,火电增长6.2%,风电、太阳能分别增长16.2%、36.4%,煤电发电量占比57.9%,仍为电力供应主力军。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466小时,同比增加76小时。
(2)2023年度发电装机情况
截至 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2023年,中国新能源新增装机2.93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其中,风电新增装机759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17亿千瓦。
(3)电力行业政策对公司重大影响
2023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规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2023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区域级、省间电力现货试运行时间节点,电力 现货市场加速推进。2023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正式出台,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 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4)公司主要经营地区、生产经营规模及当年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内蒙古地区11家企业装机容量1,246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新投产3台机组全部在内蒙古区域,全年完成发电量585.4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07亿千瓦时,占公司全年发电量的64.17%;全年完成供热量4,617万吉焦,同比增加472万吉焦,占公司全年供热量的56.55%。华宁热电按国家政策及当地政府要求在2023年供暖季结束后转为应急备用电源。
山西地区3家企业装机容量316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138.6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9.19亿千瓦时,占公司全年发电量的15.20%;全年完成供热量1,147万吉焦,同比增加65万吉焦,占公司全年供热量的14.05%。
河北地区2家企业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62.3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42亿千瓦时,占公司全年发电量的6.84%;全年完成供热量1,067万吉焦,同比减少29万吉焦,占公司全年供热量的13.07%。
宁夏、河南、湖北和江西地区各1家企业,总装机容量276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121.8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3亿千瓦时,占公司全年发电量的13.35%;全年完成供热量1334万吉焦,同比增加246万吉焦,占公司全年供热量的16.33%。
公司新能源产能分布主要集中在内蒙、山西、湖北、宁夏等地。
内蒙古京海发电灵活性配套光伏项目10万千瓦;山西长子县光伏项目10万千瓦,湖北丹江口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9.8万千瓦,宁夏宁东集中式光伏复合发电项目12.75万千瓦。(装机容量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按照交流侧容量调整为12.75万千瓦)。
(二)售电业务
1.公司京津唐电网区域发电企业包括岱海发电、京隆发电、涿州热电、秦皇岛热电、锡林发电、京泰二期(后两家企业为京津唐特高压配套电源)。京津唐区域控股企业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4,694小时。
2.公司蒙西电网区域公用火电企业包括京泰发电二期、盛乐热电、康巴什热电、京海发电、京宁热电、华宁热电及京欣发电,蒙西区域控股企业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805小时。
3.公司蒙东电网区域控股发电企业赤峰能源,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3,558小时。
4.公司山西电网区域发电企业包括漳山发电、京玉发电及吕临发电。山西区域控股企业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4,388小时。
5.公司宁夏送山东“点对网”配套电源控股企业宁东发电,年发电利用小时为4,550小时。
6.公司湖北电网区域控股发电企业十堰热电,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4,405小时。
7.公司河南电网区域控股发电企业滑州热电,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4,203小时。
8.公司江西电网区域控股发电企业宜春热电,年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3,791小时。
公司主营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脱硫石膏销售等,产品为电力和热力。业绩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及供热业务。公司是北京市能源投资主体,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公司电力业务以燃煤发电和供热为主,新增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同时涉及综合能源服务、煤矿等项目投资。公司发展战略从传统煤电向综合能源型企业转型,公司经营思路从安全生产型企业向安全生产经营型企业转型。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燃煤发电公司20家、在建火电项目1个(十堰二期#3机组装机容量35万千瓦),17家新能源公司、3家售电公司、4家综合能源公司,参股发电公司11家,参股煤矿1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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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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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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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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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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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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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899.63亿元;负债总额571.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4.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78亿元。
2023年,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1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4%,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发电量908.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2%,新能源累计完成发电量4.06亿千瓦时。2023年,全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845.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5%,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上网电量841.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0%,新能源累计完成上网电量4.04亿千瓦时。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长隋晓峰授权董事孙永兴,董事李鹏授权董事张晓栋,独立董事刘洪跃、崔洪明授权独立董事赵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024年4月19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送达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总经理李染生,董事周建裕、孙永兴、张晓栋、独立董事赵洁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长隋晓峰授权董事孙永兴,董事李鹏授权董事张晓栋,独立董事刘洪跃、崔洪明授权独立董事赵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祥能、监事曹震宇、职工代表监事戴忠刚、苑春阳、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
因董事长隋晓峰先生未能参加本次现场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李染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赵洁、刘洪跃及崔洪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合并口径总资产899.63亿元,总负债571.70亿元,股东权益327.93亿元。
2023年,京能电力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12.61亿元,实现净利润10.85亿元。
2023年,京能电力本部融资余额124.85亿元。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兑现公司高管薪酬,并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成员从公司获取薪酬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总经理李染生回避表决。
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的2023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共计154,400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总经理李染生回避表决。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十、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2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申请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直接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审议2024年度向全资子控股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公司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申请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直接融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拟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因暂不能确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52,44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核算,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06.27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控股企业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51,839.28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控股企业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因机组设备老化严重,运行可靠性差,纯凝工况下能耗和水耗指标超限额等原因,为落实当地政府有关转应急备用的政策要求,2023年供暖季结束后,2台15万千瓦发电机组已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在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后,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净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51,034.4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2,445.55万元,合并净利润影响52,304.9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企业2023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2,445.55万元,合并净利润影响52,304.9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公司 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2,445.55万元,合并净利润影响52,304.9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06.2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1,839.2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进行计提减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部借款对象: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内部借款额度:2024年,公司本部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6.6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之内,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 内部借款期限:内部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内部借款利率: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内部借款概述
(一)2024年内部借款额度情况
2024年,公司本部拟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6.60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拟向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3.99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9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36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骐(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智汇(锡林郭勒)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34亿元;
向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6万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公司本次提供内部借款额度的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内部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本部拟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6.6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内部借款额度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内部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能够在内部借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时督促下属控股子公司按协议要求进行偿还借款,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116万元
●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生过两次同类别交易。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28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0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苏永健-发电智慧运行科技创新团队”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16万元。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的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鉴于上述委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京能集团申请将116万元委贷延续三年。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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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京能集团2022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2,113,323.36万元、净资产15,267,815.38万元;营业收入9,148,454.33万元,净利润497,315.97万元。
京能集团2023年三季度未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3,988,881.19万元、净资产15,746,976.59万元;营业收入6,413,901.46万元,净利润415,922.58万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116万元,用于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投入。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生过两次同类别交易。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28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用于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16万元委托贷款的延续,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的要求,用于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有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对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公司按照该项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23年期初资产总额约1,948.97万元、负债总额约1,859.1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约89.79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秦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王祥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024年4月19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1人委托出席。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祥能、监事曹震宇、职工代表监事戴忠刚、苑春阳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秦磊授权监事会主席王祥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祥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编制完成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公司 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2,445.55万元,合并净利润影响52,304.9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06.2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1,839.28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实施。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合并口径总资产899.63亿元,总负债571.70亿元,股东权益327.93亿元。
2023年度,京能电力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12.61亿元,实现净利润10.85亿元。
2023年度,京能电力本部融资余额124.85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能电力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251,565,094.1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126,408,584.69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京能电力母公司2023年度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87,428,584.69元。
2023年度,公司拟按照总股本6,694,621,0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总金额为702,935,206.58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987,428,584.69元的71.19%。本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三年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ESG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本次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京能电力: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暨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能电力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251,565,094.1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126,408,584.69元,考虑扣除永续债利息后,京能电力母公司2023年度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87,428,584.69元。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8,250,531.25元,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09,342,303.29元。
公司拟基于2023年末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694,621,015股为基数分配2023年度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分配2023年度利润,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总金额为702,935,206.58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987,428,584.69元的71.19%,且未超过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709,342,303.2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6,66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为506,182.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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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2台高参数、大容量660MW火电机组前期因送出线路原因,投产时间无法准确确定,影响预计采购量,2023年投入运营后与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采购量增加。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采购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2.公司下属企业与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超过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量,是下属企业与其签署了石灰石粉采购合同。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采购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3.公司下属企业与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是负责系统内部数字化管控平台建设。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采购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4.公司下属企业与京能电力涿州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粉煤灰、石膏销售合同。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采购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5.公司下属企业与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碳排放权采购协议。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采购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6.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京隆发电与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热合同。该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充分利用企业供热能力优势,保障用户稳定供热,同时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7.鄂尔多斯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73,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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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后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6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安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劳务分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牲畜饲养;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石灰和石膏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餐饮管理;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洗烫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花卉种植;谷物种植;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八苏木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力后勤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电力后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4年公司与电力后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二)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91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北里23号院蓝慧大厦6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4年公司与京能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董永站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999.7926万元
经营范围:开采、洗选原煤;制造、加工、销售煤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电力开发;能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引进、技术培训;销售金属材料、木材、轮胎、橡胶制品、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针纺织品、机械设备、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下转B1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