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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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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1,034,969.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纷争、军事冲突多点爆发,国内经济增长动能降速、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传统产业竞争力加剧,大宗消费端信心不足。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全体同仁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坚持“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双主业发展战略为导向,创新驱动,积极开拓差异化市场;同时,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生产经营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

  (一)销售模式

  1、化工新材料领域

  (1)聚酯树脂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各类聚酯树脂22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分为户外型聚酯树脂和混合型聚酯树脂两大类,户外型产品主要应用在室外金属器材表面领域,包括家电、建材、汽车、农机、工程机械、5G基站、高速护栏及一般工业等,具有抗腐蚀、耐老化等优越性能;混合型产品主要应用在室内金属器材表面领域,包括家电、建材、家居、医疗器械及电子3C产品等,具备环保、流平性好、装饰性能优越等优点。近年来,公司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推出低温固化系列产品,粉末涂料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到家居MDF(中密度纤维板)板材、玻璃、陶瓷等其他业务领域。

  公司长期为全球粉末涂料行业知名企业阿克苏·诺贝尔、海尔、PPG、桑瑞斯集团、雅佳集团、老虎涂料、佐敦涂料、威士伯涂料等高端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公司产销模式为以销定产。定价模式主要为依据原材料价格成本加成,上游主要原材料PTA采购价格主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NPG采购价格主要受其上游原材料异丁醛价格波动的影响。

  (2)新戊二醇(NPG)

  新戊二醇是聚酯树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目前拥有马鞍山神剑和利华益神剑两家子公司,设计年产NPG 7万吨,能够满足公司聚酯树脂产品对新戊二醇的大部分需求。

  2、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钣金成型制造业务:主要为沈飞、西飞等主机厂提供大型工装,为飞机航空发动机提供油液管路,为中车集团旗下多个机车公司提供高速列车车头大部件等。

  复合材料零部件制造业务:军用方面,依托公司十多年的复材零部件制造经验,为多型号军事装备提供配套产品,包括军机雷达罩、导弹装备的新型低目标特性抗毁保温舱、卫星轻量化天线和支撑结构、新型两栖车辆的轻量化部件等。民用方面,为中车集团600公里时速和200公里时速的磁悬浮机车提供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车头、车体及内饰等。

  ■

  图3-部分产品图例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钢金属材料及碳纤维材料等,螺钉、螺母等标准件以及相关辅材。以订单采购为主,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航空航天类产品采用直销模式,轨道交通类产品则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主要客户包括中航工业所属的西飞、陕飞、上飞、昌飞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车、中国船舶重工等。

  (二)主营业务分析

  1、化工新材料领域

  2023年,受石油价格及市场供需影响,聚酯树脂主要原材料PTA价格低位震荡,NPG价格震荡走弱。同时,子公司NPG项目受原材料异丁醛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原材料综合成本大幅上涨。经济提质转型,房地产投资降速,粉末涂料行业需求端竞争激烈,公司产品价格“成本加成”原则受到冲击加剧,盈利能力带来较大挑战。

  国内粉末涂料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传统家电、建材等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公司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同时,不断推出新产品投入市场,如低温固化型、超耐候型、不含有机锡树脂及石墨烯树脂等逐步得到市场认可,粉末涂料行业需求端更加广泛,尤其在集装箱、新能源车等新兴领域增长显著。综合来看,2023年度公司实现聚酯树脂销售21.41万吨,同比增长14.15%。

  2、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2023年度,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实现收入35,083.98万元,同比增长44.21%。公司新建工厂神剑嘉业投入使用,前期业务处于爬坡期,费用成本较高,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总体经营业绩逐步恢复向好。

  综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105.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3.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78,177.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221.61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95%,资产负债率51.0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应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各项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946.01万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公司应收款项

  组合2:第三方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第三方应收款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946.0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946.0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因而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也多数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4-00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计2024年度,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9.80%。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预计2024年度将为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此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紫金路6号

  3、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4、注册资本:5,333.11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汪志宏

  6、经营范围: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涂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系列产品、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贸易、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同时承接中试业务和销售中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新型工业园(经发一路)

  3、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4、注册资本:41,310.4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昌国

  6、经营范围:航天、航空、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塑料注塑件、注塑模具的设计生产;航天、航空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材结构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它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材料性能检测;零部件三维尺寸计量;机械设备、厂房及场地的租赁;无人机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服务;航空专用电缆及组件加工;模拟器、仿真设备、航空器流动动力模型、新型机场应急助航灯光车、轻型轮式无人平台车的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基地星光大道6号

  3、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6日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雷小宝

  6、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新戊二醇及聚酯树脂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内经营)

  7、股权结构: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12

  3、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1日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尹治国

  6、经营范围:聚酯树脂、环氧树脂、TGIC固化剂、流平剂、增光剂(不含危险品)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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