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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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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打造成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系统集成商,秉持“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的理念,把绿色低碳的时代主题与自身长期深耕的新能源事业深度融合。公司产品覆盖高效电池、大尺寸光伏组件、储能系统等,并为客户提供智慧光储一体化集成方案,包含绿色能源工程相关的产品设计、定制、生产、安装、销售等一揽子服务内容。公司目标成为以技术研发为基础、设计优化为依托、系统集成为载体、金融服务支持为纽带,智能运维服务为支撑的一体化“设计+产品+服务”一体化提供商。“十四五”发展期间,公司以绿色能源科技驱动企业创新发展,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背景下打造全新的“科技协鑫”、“数字协鑫”、“绿色协鑫”。

  公司聚焦低碳光储一体化智能解决方案,采用“多样化+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助推“中国制造、智能制造”。公司坚持从终端客户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出发,提供差异化的高效组件产品和系统集成服务,通过高品质、高效率、高可靠性等产品优势,满足各种光伏应用场景持续稳定运营质量需求。同时,公司以领先的绿色低碳零碳科技主导创新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及应用创新,不断打造市场需求导向型产品。通过对全球新能源产业前瞻性技术的分析,结合市场需求制定产品技术路线,助力成为行业技术研发的领跑者。

  公司充分发挥协鑫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依托集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团队,完整的产业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拓展全球战略合作伙伴,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光伏场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系统解决方案和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公司目前已在日本、北美、新加坡、德国等多个国家及区域设立子公司,在泰国、南美、中东、南欧、非洲等国家及区域设立代表处,在澳大利亚参股了分销渠道,产品及解决方案已覆盖全球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已在全球多个区域市场内晋升为主力供应商之一,在发展中不断进取,持续扩大协鑫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较2022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和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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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公司深化战略转型升级,大尺寸组件及电池片先进产能全面释放,公司阜宁基地12GW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于2023年11月全面投产并达产,同时合肥基地通过强化设备技改及性能提升,于年底实现17.5GW高效产能。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近30GW的高效组件产能规模,公司在芜湖投建的20GW(一期10GW)N型TOPCon电池基地于2023年10月份全线投产并于年底全面达产,公司大尺寸组件电池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十,公司基本面全面改善,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受益于全球能源政策利好及能源结构转型的持续推进,叠加光伏度电收益递增,2023年全球及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据国际能源署(IEA)统计,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约420GW,同比增长约85%,创历史新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216.88GW,较2022年大幅增长148%,占据全球过半的市场份额。2024年预计全球装机将保持高增长预期,我国光伏产业仍将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

  2023年公司深化战略转型升级,大尺寸组件及电池片先进产能全面释放,国内及海外销售齐头并进,产销两旺,全年出货量16.42GW,重回行业前10。运营力、研发力、产品力、品牌力、组织力持续提升,一体多翼格局纵深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6,761.03万元,同比增长9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71.95万元,同比增长142.24%。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先进产能比率、精益生产效率、市场占有水平等均位于行业前列。

  一、组件业务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营业收入实现翻番,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产能结构升级,公司整合全球营销中心,打造专业化、体系化、年轻化销售团队及配套服务体系,人均产出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针对国内海外市场不同特性,制定销售策略,其中国内市场采用“双轮驱动、属地运营”模式,成立北京办事处及省公司制工作组,负责央国企的框架协议采购投标及入围中标后的项目跟进落地,全年累计中标主要央企、国企大额订单超7GW,中标规模位于行业前列;同时协鑫集成依托自身产业优势与全球化布局,优化渠道结构,深耕伙伴关系,以“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初心携手伙伴沉着应对市场挑战,以“先进技术、优质产品、可靠服务”持续发力光伏市场,助力伙伴共同成长;海外市场稳健推进,以中国区总部辐射东南亚、中东非、日本、北美、欧洲、拉美、印度等国家及地区销售服务。通过售前技术赋能业务,物流运输降本增效,售后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全年实现出货16.42GW,销售额同比增长91.15%,重回全球前10。

  二、全新组件及电池产能全面达产,各项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1、先进的产能配置

  2023年,公司顺应大尺寸组件行业变革及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全力推动组件先进产能规模及结构调整。公司阜宁基地12GW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于2023年11月全面投产并达产,同时合肥基地通过强化设备技改及性能提升,线体已兼容TOPCon组件的生产制造,全面接轨N型的技术趋势,于年底实现17.5GW高效产能。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近30GW的高效组件产能规模,全面满足市场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产能利用率位于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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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合肥组件基地工厂航拍实景图

  为充分发挥公司积累的N型TOPCon电池技术的领先优势,实现强链补链,打造规模化优势,公司在芜湖投建20GW(一期10GW)N型TOPCon电池基地。芜湖电池基地引进全球最先进的自动化电池片生产设备,采用智能工厂设计,历时5个月实现项目建成投产,仅用48天实现从首片下线到20条产线10GW产能全部投产,产能爬坡效率、满产速度、爬坡良率及爬坡碎片率均实现行业最优,并于2023年底实现全面达产,充分体现“协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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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芜湖电池基地工厂航拍实景图

  2、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

  报告期内,组件事业部着力完善并深化组件制造精益生产管理体系,以“八提四降”为主要抓手,从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导入,到产能、人效、能耗、损耗的制程优化,全面对标行业头部,持续向内挖掘增量。截至2023年底,制程水平跃居行业头部领先水平。在产品工艺方面,坚持项目制管理及激励措施并举,持续强化工艺优化及管理创新,在材料搭配、效率提升、工艺设计方面具备强大的技术积累;在加工制程方面,通过精益生产管理,合肥基地现有产能较设计产能提升15%,人均效能较2022年同比提升31%,阜宁基地新产能优越性快速释放;在制程损耗方面,N型产品良率快速提升至99.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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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合肥组件基地车间实景图

  芜湖电池基地高度重视降低非硅成本,针对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细节管控,大到机台用电优化,小到办公室做到“人离灯灭”;车间不断检查机台间的化学品、添加剂、银浆耗量差异,通过校准优化调整,并通过不断评估良率、效率、成本集中性性价比收益,优化网版参数,降低湿重等一系列措施,浆料单耗下降20%以上。芜湖电池基地通过产量提升、良率提升、效率提升、银浆单耗降低、网版寿命提升等综合措施综合降低电池非硅成本,各项指标均达到行业头部企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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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芜湖电池基地车间实景图

  3、卓越的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长期深耕光伏行业,对全球光伏行业的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未来趋势等有着深刻的理解,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高效的执行能力。2023年,公司结合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分别成立了组件事业部和电池事业部,有效提升了组织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了高管团队的自主经营意识,保障公司及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确保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4、极致的运营效率

  为应对产业链价格的剧烈波动及技术发展变革的不确定性,公司致力于打造极致的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创新业务模式及内部管理提效,全面拉通产供销研的业务链条,建立标准化的高效流程机制,缩短订单交付周期,确保“人财物”等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公司运营效率处于一线企业内的领先水平。公司已全面实现N型技术转型升级,结合LECO激光诱导辅助烧结等技术,实现电池量产效率26.2%以上,182mm(72版型)TOPCon组件最高认证功率达625W,210mm TOPCon组件最高认证功率710W,快速实现了从量产出片到高效量产的爬坡飞跃,达到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水平。

  三、系统集成业务逆势增长,储能业务实现突破

  1、系统集成业务逆势而上,业绩实现爆发式增长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卷加剧的市场环境,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子公司协鑫绿能逆势而上,践行“创业、创新、争先、领先”的奋斗精神,制定高效企业方针、目标及总体战略,组织经营活动,落实经营决策,拓宽业务类型、创新组合模式,积极开发新业态,成功拓展光伏+渔业、光伏+农业、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牧业等项目,实现光伏+项目多样化,实现多渠道市场开发;全面推进三模一数管理,实现开发模式创新化、业务标准模块化、商业价值模型化、经营情况数字化。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分享通道,提质增效,助力市场拓展业务;利用经营租赁、银行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2023年度,协鑫绿能新能源项目开发和检测业务开发均突破GW级规模,超额完成利润目标。

  协鑫绿能始终重视资质提升,报告期内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四级升三级工作、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维护、完成检测CNAS复审;取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项软件著作;发表3篇论文;申报5项专利等;获得101本可用于资质维护与业务承揽的证书,同比增长44%。报告期内,协鑫绿能荣获中国十大分布式光伏系统品牌、中国十大分布式光储设计院品牌、中国十大分布式光储运维品牌、AAA级企业信用等级等荣誉,市场影响力及客户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2、储能业务重整旗鼓,经营成效显著提升

  2023年,公司重新调整储能业务战略,确定了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齐头并举,国内、海外市场双线推进的储能业务经营策略。全新的储能业务团队,根据项目需求落实研发课题,积极对接内部资源进行业务协同,充分利用协鑫品牌优势和2023年各地补贴调整前的窗口期,对接国内外客户近千个、海外认证近百项,最大程度保证项目落地,实现了销售渠道的建立和业绩的初步积累,全年实现储能储备项目超过1GWh。国内业务满足电网侧和电源侧大型储能项目的投标资格。海外户用储能市场从空白领域到短时间内建设完成,利用OEM+自研产品的模式,产品通过26项国际认证,并成功打开了德国、澳大利亚、比利时、爱尔兰、菲律宾、缅甸、塞尔维亚等主流市场。

  为满足产品认证、出口退税及客户验厂等需求,实现质量、交期可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品牌形象和竞争力,公司在昆山平谦产业园建设制造基地,配备年产能2.5GWh的储能集装箱组装线,预计将于2024年上半年投产,未来公司将实现自有大型储能和工商业储能产品的集成,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产品质量、交期和成本可控,同时为项目开发提供品牌和平台支撑。

  四、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持续推出高效差异化产品

  公司长期深耕光伏行业,持续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拥有雄厚的研发力量及技术研发团队,技术团队在光伏领域拥有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实力强、管理水平高。公司旗下拥有3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省级智能工厂1个,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授权专利502件,其中发明专利100余项;累计参编30余项行业技术标准。

  公司紧跟主流市场产品趋势,开发182、210大尺寸的TOPCon单双玻组件以适应市场需求,采用反光膜带、涂釉网格、反光汇流条、双镀膜玻璃等先进技术提升组件效率,搭配自主研发生产的高效率N型TOPCon电池,公司组件效率已全面突破23%,并稳步逐月提升,达到行业一线水平。针对组件产品的不同使用场景,公司持续推出高效差异化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创新推出“莲花组件”、“鑫福顶”、“鑫云顶”、高可靠性防浸泡海面漂浮组件和柔性轻质产品:

  (1)“莲花组件”通过精细仿真分析和结构测试,采用托举式边框设计,组件正面全屏无阻挡,实现组件不积水、不积灰、多发电的效果,有效降低光伏组件积灰所导致的发电损失和热斑风险,解决行业痛点。根据合肥实证基地数据显示,在相同的安装环境、相同组件版型、相同系统配置等场景下,“莲花”组件实现发电增益最高达12%及降低7%左右的系统度电成本。

  (2)新型BIPV组件:高效BIPV组件“鑫福顶”采用建筑材料A级防火构件,并借由通长版型辅以澳式宽幅暗扣实现优异的防水性,机械式紧固结构整体雪载7000Pa,抗静态风揭5600Pa,可抗17级以上风力,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有效带动系统成本的下降,为投资者最大程度节省度电成本,并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率。“鑫福顶”组件目前已完成小批量试产,具备规模化量产能力。“鑫云顶”系列产品设计升级,安装方式由横向安装变为竖向安装,依托导水槽能获得更好的雪载能力,在农光互补应用场景中,“鑫云顶”可以为客户提供不同透光率组件,即确保农作物生长,又为农场提供了优质光伏投资收益及用电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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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协鑫集成“莲花”组件展示图

  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检测中心通过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复评审、通过TüV莱茵和TüV南德等权威认证机构年度审核,并率先获得国际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德国南德TüV新标IEC61730:2023认证证书,获得印尼市场的准入SNI认证,成为行业内少部分获得该市场准入证书的光伏企业,为公司产品研发及质量保证提供坚实基础。

  五、构建首家光伏产业碳链管理平台,打造“科技协鑫”“数字协鑫”“绿色协鑫”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碳链管理项目,以低碳值、高功率产品为重点,协同上下游企业赋能,构建全球首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光伏产业“碳链管理平台”,碳链产品是通过先进的区块链、隐私技术、IOT等技术手段,在碳链管理平台将公司组件产品的碳值、产品性能、资质证件逐一披露存证落块,实现产品信息可追、可查、可信且不可篡改。基于区块链技术底层实现产品供应链溯源、产品碳足迹管理、组织碳管理,实现供应链透明追溯与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打造“科技协鑫”、“数字协鑫”、“绿色协鑫”新格局。碳链管理平台是公司在绿色转型和创新方面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ESG理念的生动实践。该业务平台基于ESG理念,实现低碳、溯源、区块链的一体化协同。碳链项目贯穿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实现了从产品原材料的采购、生产、运输、组装等各个环节,基于ISO14067等国际标准及TüV莱茵认证,动态监管每个环节碳排放当量。短期内能够为协鑫集成组件降碳、增值赋能,提升产品调性,实现产品生命节点透明化;中长期内能够推动提升低碳发展标准,并为客户提供碳价值交易,为产业链企业降低碳足迹赋能。公司将通过终端产品“链主思维”带动各环节精准降碳,倒推整个光伏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该所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5)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6)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

  (7)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48人

  (8)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9)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3,648.59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483.25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298.63万元

  (10)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家

  (11)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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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886.61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2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较2022年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执业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同意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预计为9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2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一、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确保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营预算对资金的需求量约为人民币115亿元,考虑经营及周转的工作需要,同时综合资金周转、风险备用授信因素及日常经营履约担保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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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

  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经营决策层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三、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4、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5、注册资本:585,031.6427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崔晓龙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晨丰公路288号1-6

  4、法定代表人:陈学新

  5、注册资本:139,317.7747万元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相关电子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仇东军

  5、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六)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句容市郭庄镇空港新区空港大道999号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9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光伏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七)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八)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4、法定代表人:郭奕辰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九)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乳泉路与四顶山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17楼1703-1706室

  4、董事:张坤

  5、注册资本:800万港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设备、电子电器的销售、采购、进出口;咨询服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协鑫集成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22 Sin Ming Lane #06-76 Midview City Singapore 573969

  4、董事:张坤、方建才、郑加镇

  5、注册资本:50万新加坡元

  6、经营范围:Engineering services in clean energy systems.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Gmbh

  1、公司名称: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Gmbh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Leopoldstr 8 80802 Munich, Germany

  4、董事:Philipp Matter、张坤、方建才

  5、注册资本:2.50万欧元

  6、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系统工程服务(如太阳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相关业务及产品和相关配件的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LLC

  1、公司名称: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LLC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One Market Street, Steuart Tower, Suite 1800, San Francisco, CA 94105

  4、董事:郑任

  5、注册资本:30万美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材料及设备的制造、投资、销售、工程。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GCL Solar Japan Co.,Ltd.

  1、公司名称:GCL Solar Japan Co.,Lt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東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3-2邮船大厦1F

  4、法定代表人:张坤

  5、注册资本:500万日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的市场开拓 、清洁能源发电设备的投资、清洁能源的贩卖、清洁能源发电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所有前述业务相关的一切业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六)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池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所有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及子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开展,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6,81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3.69%,公司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目前公司海外赊销业务全面采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回款风险,并且拥有一定量的外币融资额度可用于调剂反向购汇平仓处理。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对订单进行调整,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可以采取部分金额操作远期的方法,并且向银行申请30-60天的展期权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资金的时间价值。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授权实施: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结构性存款,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高存量资金的效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35,679.10万元,明细如下表: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

  ■

  2、存货

  ■

  3、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35,679.1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071.49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071.49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相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 17 号。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解释第17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蒋卫朋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方建才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君健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中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的《关于更换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指定侯海涛先生、徐亚芬女士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再次作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接替侯海涛先生、徐亚芬女士继续履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简历

  赵志丹: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洪城环境公开发行可转债、华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新疆天业公开发行可转债、协鑫集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大名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

  李然: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华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协鑫集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5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每份《最高额保证协议》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公司与安徽上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保理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2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两份《最高额保证协议》

  1、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5、授信额度有效期:其中,2亿元人民币为:2024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2亿元人民币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6、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公司与安徽上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安徽上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债务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5、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

  6、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基于上瑞E链平台E信单及《保理业务合同》等项下乙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或部分融资本金、利息、延迟利息、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相关保理融资协议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应返还财产、应赔偿损失及其它应付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用、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标的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债务人应付的所有费用。

  8、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E信单及《保理业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1,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96,8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6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200,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82.7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65,7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7.1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719,454.09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02,493,101.5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3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其2024年审计费用(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下转B1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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