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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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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55,660.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73,9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000,000,000.00元,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2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1,980,8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906号”《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累计为人民币1,779,596,214.59元(其中: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产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589,068,434.33元)。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7,022,245.5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63,373,969.0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0,063,373,969.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大秦铁路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亲贤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所有银行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0,063,373,969.0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3,697,022,245.5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次转让土地位于山西、河北两省,面积较大、数量较多,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等的核算工作较为复杂。此外,转让涉及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情况,相关工作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沟通协调过程较长,土地交割价款尚未最终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项目尚未完成交割手续。公司已指定专人持续、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完成。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秦铁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311号),认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现金股利0.4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8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4月25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826,574,661元。按照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47,314,635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928,818,439.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8.08%。公司 2023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8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杨,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杨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杨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璐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璐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旭初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张杨于2023年12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该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46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10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家,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9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欣,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欣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芳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欣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芳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0万元,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185号信息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杨文胜先生(非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韩洪臣先生(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朱士强先生(非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利荣女士生(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戴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包括2023年度工作回顾和2024年经营管理展望等内容。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包含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回顾和2024年董事会工作思路等内容。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四、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报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五、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六、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包括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2024年度预算情况等内容。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七、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即1,182,657,466.10元;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5,747,314,635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4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928,818,439.40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8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八、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报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九、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该项报告。

  议案十、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十一、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三、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照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四、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此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戴弘先生、王道阔先生、朱士强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完成及2024年度预计公告》。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十六、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此进行审议。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涉及中铁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戴弘先生、王道阔先生、朱士强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十七、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2024年度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八、关于续聘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2024年度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九、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二十、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二十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议案二十二、关于《公司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条款包括: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总额的55%。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十四、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议案二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山西太原建设北路185号信息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应到7名,实到5名,监事杨杰先生、吕建军先生委托监事会主席于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关于《公司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监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年报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6证券简称:大秦铁路公告编号:2024-013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大会还将听取《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出席人员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

  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荣、丁一

  联系电话:0351-2620620

  传真号码:0351-2620604

  电子邮箱:dqtl@daqintielu.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5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06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完成及2024年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铁路集团”)续签了《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参与国家铁路联合运输,执行行业统一的清算政策。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道阔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9.75%的比例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该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戴弘先生、王道阔先生、朱士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八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公司于 2024年4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关约定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㈡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399.96亿元,较董事会预计金额457.50亿元减少57.54亿元。

  ㈢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支出金额369.25万元,预计收入金额112.02万元,总计481.2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A. 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注册资本9,201,192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2023年度,总资产47,724,644.87万元,净资产29,468,984.95万元,营业收入9,313,706.86万元,净利润1,212,038.01万元。

  2、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钢园路73号,注册资本6,344,100万元。主要业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和运输。2023年度,总资产9,021,098.08万元,净资产3,946,880.45万元,营业收入266,499.91万元,净利润-212,148.36万元。

  3、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住所为朔州市开发区梁郡路与振武街交叉口西北角,注册资本700,000.05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装卸、仓储等。2023年度,总资产1,990,258.51万元,净资产238,550.37万元,营业收入123,235.1万元,净利润-35,915.8万元。

  4、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新和路11号,注册资本5,19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通道主体和配套工程建设、铁路运输等。2023年度,总资产8,551,972.53万元,净资产2,799,896.44万元,营业收入828,390.11万元,净利润-35,810.33万元。

  5、大同铁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华街2号院。注册资本24,244万元。主要业务销售家用商用电脑办公自动化用品等。2023年度,总资产74,419.13万元,净资产60,026.55万元,营业收入38,302.91万元,净利润535.72万元。

  6、山西三晋地方铁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89号。注册资本27,289.70万元。主要业务为批发零售百货,工务工程塑料配件生产,铁路工程配件生产,地方铁路及地方专用铁路、专用线的货物运输等。2023年度,总资产236,059.68万元,净资产175,563.49万元,营业收入130,302.27万元,净利润25,427.11万元。

  7、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6号。注册资本23,764.28万元。主要业务为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焦及副产品、煤炭、煤制品;铁路货运专业技能服务;租赁等。2023年度,总资产120,187.75万元,净资产90,402.02万元,营业收入60,791.99万元,净利润8,541.62万元。

  8、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公寓路9号太原站综合楼11层。注册资本34,342.32万元。主要业务为国内旅游业务、餐饮管理等。2023年度,总资产50,841.47万元,净资产37,785.87万元,营业收入31,025.95万元,净利润903.99万元。

  9、山西大秦物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示范区五龙口街159号。注册资本28,000万元。主要业务为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业务的咨询及信息服务、集装箱拼箱等。2023年度,总资产118,978.22万元,净资产100,034.3万元,营业收入40,553.73万元,净利润3,996.51万元。

  B. 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刘振芳,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0,00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等。

  2、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住所为北京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等。

  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895,969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4月22日。经营范围公共铁路运输等。

  4、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369,615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4月2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5、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9,883,439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11月15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7,144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11月26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3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825,99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6月2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8、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9,399,093万元,成立时间1996年4月22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含高速铁路)等。

  9、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461,591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5月1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0、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3,297,04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02月13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1、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6,858,500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05月0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2、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366号5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159万元,成立时间2007年4月26日。主要业务为太中银铁路建设、客货运输服务。

  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1、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

  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2)铁路相关服务

  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3)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4)其他

  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2、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特点,需要集中统一的调度指挥。基于此,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日常关联交易通过协议约定,执行行业统一的清算政策,按照实际发生的计费工作量和对应的清算单价相互进行结算。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 019】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决定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改内容条目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或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修订情况

  依照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主要内容为:

  1.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并对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品德作出具体规定。改善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

  2.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并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等。

  3.明确履职保障。健全履职保障机制,独立董事履职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予以配合,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次修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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