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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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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担任的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与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公告编号:2024-1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990,644.39元,具体数据如下:

  ■

  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度。该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2,255,379.21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343,298.1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50,512.54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938,431.4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304,789.35元。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1,182.71元。

  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公司于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资产 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高者确定商誉减值损失。公司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商誉进行评估,经评估,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40,587.90元。

  为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末各项资产价值,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18,705.22元。

  三、2023年年度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6,159,872.12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度。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990,644.39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总额43,990,644.39元。公司2023年年度核销资产合计6,159,872.12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审核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2、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一定减值损失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1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新规定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1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1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叶肖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肖剑先生的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认为:叶肖剑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同意提名叶肖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肖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叶肖剑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肖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杭州市滨江区内审协会副会长。曾在华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肖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叶肖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1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VNVlcb2q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 胥飞飞,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蔡祝平,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段建平(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VNVlcb2q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蔡祝平 方能杰

  电话:0571-86699838

  传真:0571-86699755

  邮箱:zhengquan@hzzh.com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1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2023 年度关联销售及采购实际发生金额较 2023 年预计上限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基于对2023年市场情况的预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交易行为基于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公告编号:2024-0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胥飞飞、仇向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薛静女士、曾平良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以上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全文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5,439,583.34元,同比减少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61,747.82元,同比增加17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694,671.69元,同比增加130.6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563,564,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178,24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董事对此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胥飞飞、蔡祝平、仇向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叶肖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相关材料已报送深交所备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1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登记回执见附件二(1))。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中恒大厦A座1908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蔡祝平    方能杰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电子邮箱:zhengquan@hzz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4”。

  2、投票简称:“中恒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

  回执

  截至2024年5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恒电气”(002364)股票(            )股,拟参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

  附件二(2)

  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股份股。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恒电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填写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备注: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如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利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5,439,583.34元,同比减少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61,747.82元,同比增加17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694,671.69,同比增加130.69%。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监事需对此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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