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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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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2023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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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的子行业一一粉末冶金(PM)行业。粉末冶金是一种先进的金属成形技术,通过制取金属或非金属粉末(或金属粉末与非金属粉末的混合物)作为原料,经过成形和烧结等工艺过程,制造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几何构造制品的工艺技术,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节能、节材、节省劳动力、环保、近净成形、个性化、一致性好等优势,其优点使其成为解决新材料问题的钥匙,在新材料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属于现代工业发展的朝阳产业。

  近几年,随着粉末冶金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向高端化发展,国内企业竞争力的逐步提升,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正在回暖,同时受益于汽车、新能源、光伏、储能等需求拉动,公司三大技术平台在报告期内发展效果显著。

  1、P&S技术平台

  公司P&S技术平台产品目前主要供给国内外汽车行业中高端客户,2023年度汽车零件销售占公司P&S主营业务收入的77.94%,达15.39亿元,同比增长11.45%,家电零件营收占公司P&S主营业务收入的17.80%,达3.52亿元,同比下降3.09%。

  据乘联会《2024年1月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2023年中国汽车销量突破3,000万辆,实现销量3,009万辆,增长11%。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522万辆,出口增速达56%,实现持续强增长。2023年汽车出口1,016亿美元,出口增速69%。汽车零部件出口也达到877亿美元的水平。由于中外制造业性价比差异,以及国外友商减少投资甚至逐步计划退出,使得公司在汽车行业粉末冶金制品的进口替代和全球市场拓展方面还有较大空间,有望给公司P&S业务持续增长带来机会。

  据乘联会《2023年12月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2023年新能源车国内零售渗透率35.7%,累计生产892.0万辆,同比增长33.7%,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 280.7万辆,占比31.47%,同比增长80.10%;纯电动汽车BEV 611.20万辆,占比68.53%,同比增长19.60%。可见新能源汽车中,目前PHEV为主流方向,它具备纯电动驱动和内燃机备用能源两种模式,部分保留了发动机和变速箱,使得P&S技术保留的最大的运用场景,同时又给公司SMC技术带来机会。

  据《经济参考报》2024年3月文章《欧洲真的放弃新能源汽车战略?》:“有关欧盟暂缓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或停止新能源转型的消息时有所闻,如‘欧盟撤销2035燃油车销售禁令’‘欧洲汽车巨头正在退出电动车’,引发业界关注”。不管新能源汽车在欧洲如何发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这样将还在未来多年以内,给P&S技术留有足够的用武之地。

  随着粉末冶金致密化技术的提升、材料体系和加工工艺的进一步丰富发展,粉末冶金替代传统制造工艺(锻件、铸件等)的空间还可进一步扩展。

  由于机器人的发展,为P&S制造机器人用减速器齿轮提供了机遇。因粉末冶金方法制造精密齿轮具有净近成形、节能节材等优势,机器人减速器齿轮为小模数精密齿轮,要求精度高、噪音低和耐磨性好等,理论上适合用粉末冶金解决材料问题。

  2、SMC技术平台

  公司SMC技术平台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行业,其中2023年度光伏领域销售占公司SMC主营业务收入的49.59%,新能源汽车领域销售占公司SMC主营业务收入的14.63%。

  光伏逆变器和储能成为当前SMC技术最大的运用场景。根据光伏行业协会《2023-2024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数据,2023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216.88GW,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超过600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预计2024年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超过200GW,累计装机有望超过810GW。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超过390GW。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再加上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电源形式,预计全球光伏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在《全球能源转型展望》中提出的1.5℃情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需要达到11,000GW以上,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约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90%。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增长。

  鉴于光伏和储能的发展预期,加上上游软磁材料主要供应商当前为东睦股份和铂科新材,两家保持着较高的市场份额,全球光伏新增装机持续增长给公司SMC技术平台产品的增长提供动力。

  与此同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汽车向电动化、智能化、自动驾驶的发展,车载电源和电子控制系统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金属磁粉芯作为储能和滤波电感的核心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车载直流变换器、混合动力电机控制系统、车载48V控制系统以及其他车载电源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与混合动力汽车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高,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进一步普及,为SMC金属磁粉芯及其器件的市场需求量增长提供可能。

  轴向磁通电机具有重量轻、体积小、结构紧凑、高扭矩密度和高功率密度等特点,除了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有所应用外,未来可广泛应用到机器人、机器狗、机器牦牛等关节电机。2021年,YASA公司被梅赛德斯奔驰收购,成为其旗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并在2023广州车展上展示了其带来的轴向磁通电机及其技术信息,电动机重量只有径向电机1/3,功率密度提高3倍。这一技术率先量产并搭载于奔驰AMG.EA纯电平台的车型上。更高的能量密度、可重复使用、减轻重量、减少体积、降低复杂性和材料,使得YASA轴向磁通技术使用更少的材料,如铜、铁和永磁体,从而显著降低材料成本并生产出更具环境可持续性的产品,YASA电机拓扑结构还移除了定子轭,这将定子铁质量降低多达80%,这意味着YASA电机的功率密度是非轴向电机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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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于YASA电机网站https://yasa.com/technology/)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宁波东睦广泰增持深圳小象电动公司股权,截至报告披露日,宁波东睦广泰持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股权。深圳小象电动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聚能磁轴向磁通电机及控制算法等核心技术,研发生产的轴向磁场电机相对于传统径向磁场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和效率高等显著特点,特别适用于对体积重量有特殊要求的应用领域,比如新能源汽车、电动摩托车、机器人、无人机、电动船舶以及电动飞机等,为客户提供节能、高效及重量尺寸具有优势的电驱 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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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MIM技术平台

  公司MIM技术平台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自2021年以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但从2023年第三季度起,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有一定程度的回升,公司MIM技术平台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逐季企稳回升,第三、四季度单季均实现盈利。

  根据IDC发布的《全球手机季度跟踪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1.7亿部,IDC 预计,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12.63亿,同比增长5.9%;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重新回到3亿市场大盘,同比将增长6.2%。

  2023年国内知名企业推出多款新的折叠机型,其关键部件之一为铰链,其铰链零件采用MIM技术制造,这一巨大变化为MIM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2019年起,三星等头部企业开始进入折叠屏手机赛道,目前小米、OPPO、vivo、荣耀等头部手机厂商均在折叠屏市场发力,而作为全球消费电子行业领头羊,苹果在这一市场动作缓慢,至今仍未推出折叠屏手机。据媒体报道,苹果高管确认首款折叠屏iPhone将推迟到2026年推出,2024年3月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了苹果关于折叠屏技术的专利申请。折叠屏iPhone预计将比竞争对手的机型更薄、更轻,而且内部目标还包括避免出现折痕问题。IDC报告显示,自2019年首款产品上市以来,中国折叠屏手机市场出货量连续4年同比增速超过100%,2023年中国折叠屏手机市场出货量约700.7万台,同比增长114.5%。从全球市场来看,折叠屏手机出货量迎来强劲增长。据CINNO Research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市场销量约1,800万部,同比增长27%,Counterpoint预计,2025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市场出货量将达到5,500万部,到2027年,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亿部。

  钛合金由于其优越的性能,越来越受到消费电子和医疗行业的高度关注,2023年苹果首次将钛合金导入高端手机领域,应用于手机中框等核心零部件,小米、三星等主流手机厂亦在落布局钛合金材料用于消费电子,亚马逊、枭龙、Rokid等厂商都推出了使用钛合金部件的AR设备,诸多信息表明,钛合金将为MIM技术运用提供另一巨大赛道。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重点任务指出:“打造标志性产品,做强未来高端装备”,其中写在第一位的就是人形机器人,并具体表示“要突破机器人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高动态运动规划与控制、仿生感知与认知、智能灵巧手、电子皮肤等核心技术,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家庭服务、特殊环境作业等领域产品的研制及应用”。2023年11月02日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为我国人形机器人发展指明方向。意见指出,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该实施意见对公司P&S和SMC技术平台在轴向磁通电机的发展有一定正面意义。

  2、2023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一2025年。通过试点,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

  2023年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要求新增公桩与公共新能源车推广数量比例力争达到1:1,以及我国公共停车区域未配建充电桩比例仍有32.20%,两者都存在一定的下降空间。以及2023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2023年6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的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都有利于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释放市场消费潜力,为公司三大技术平台提供了发展机遇。

  (三)公司行业地位

  东睦股份作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的龙头企业和本土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逐渐确立了其竞争优势,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效应,其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得以展现。

  根据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协会2023年1~9月的统计数据,公司2023年1~9月的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收入占该协会统计范围内生产厂家销售总额的40.18%,粉末冶金制品销量占该协会统计范围内生产厂家总销售量的36.95%,继续排名在国内粉末冶金行业榜首,公司已连续多年在国内粉末冶金行业中处于市场绝对领先地位。

  公司在粉末冶金压制成形P&S、金属磁粉芯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行业均为全球知名头部生产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三大技术平台在技术、客户和管理等方面的协同优势,制造的产品能广泛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领域,如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电力电子、电机等领域提供储能及能源转换方案,为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计算机、现代通信、医疗器械、传统汽车、高效节能家电、工具、锁具等领域提供高精度、高强度粉末冶金结构零部件和材料工艺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积极参与整机、部件(器件)制造商新产品设计,或者利用提供的设计图纸或提出的性能要求,经过公司产品优化设计及制造流程合理设计后,利用专业的新材料技术、精良的专用设备、复合的制造工艺技术能力和优秀的制程控制水平,进行订单式生产或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材料及制品(元件)技术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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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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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86,108.19万元,同比增长3.6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82,398.87万元,同比增长3.91%;营业利润20,194.08万元,同比增长29.4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9,791.67万元,同比增长27.08%。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充分发挥三大技术平台在技术、客户和管理等方面的协同优势,持续推动技术开拓创新和降本增效等工作,实现了全年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汽车、新能源汽车、光储、消费电子等行业发展机遇,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了双增长,第四季度单季度营业收入10.79亿元。报告期内,P&S和SMC技术平台营业收入创历史同期最高记录,MIM技术平台下半年因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回暖和大客户折叠机项目上量影响,营业收入企稳回升并逐季改善。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本次及前次修订情况如下:

  ■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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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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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内容

  ■

  (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拟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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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拟修订内容

  ■

  三、其它说明

  本次修订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和前次修订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第1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投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年/人(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委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也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批准生效后三年内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该关联交易事项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4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1)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相互开展为对方提供原材料、工业气体、模具、粉末冶金制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经常性交易,其中公司2024年度拟继续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和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东莞”)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继续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模具、粉末冶金产品;该等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2)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东莞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770.00万元;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1,500.00万元。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多田昌弘、池田行广、羽田锐治分别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山根裕也、庄小伟分别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睦金属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将分别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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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21.65万元,未超过2023年度预计金额2,560.00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超过300万元,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注2:2023年度,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852.76万元,未超过2023年度预计金额43,100.00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2023年采购材料减少所致。

  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以上与关联方2024年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企业性质:境外企业

  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町田市鹤间六丁目1番20号

  法定代表人:羽田锐治

  注册资本:日元9,040万元

  经营范围:使用各种金属粉末成形品制造烧结合金及其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2023年财年末(2023年9月30日),睦金属总资产228.7亿日元,净资产147.3亿日元;2022~2023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4.77亿日元,净利润-8亿日元。

  2、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澳港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村步步高大道

  法定代表人:植木秀则

  注册资本:2,435万港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胶制品、非金属制品模具及五金制品、汽车及办公设备用塑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睦龙东莞总资产3,932.15万元,净资产1,311.75万元,营业收入6,251.91万元,净利润-3.06万元。

  3、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9203897J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293

  法定代表人:庄小伟

  注册资本:5,899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母公司单体)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总资产78,188.80万元,净资产32,353.84万元,资产负债率58.62%;主营业务收入34,581.33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龙东莞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睦金属、睦龙东莞均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4.86%的股份外,还持有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63%的股权,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公司监事庄小伟和高管闫增儿分别担任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董事芦德宝、监事周海扬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曹阳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2022年4月22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321.65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2、2021年5月21日,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2,852.76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睦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睦金属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睦金属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于2024年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重新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该协议已包括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三年期间,将在采购原材料、工业气体、模具及粉末冶金产品方面相互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协议所涉及的原材料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原料包括但不限于铁粉、铜粉、铁基合金粉、铁硅粉、铁硅铝粉、铁镍粉、超级铁硅铝粉、钛合金粉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采购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委托生产模具、粉末冶金产品等,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同意相互供应。

  2、预计金额或数量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初作好预算,合理估算该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由公司依法依规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或交易量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确认,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4、付款时间和方式

  货到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验收合格并取得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清全部货款。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算。

  6、违约责任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自身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均承诺将遵守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审理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8、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并将自生效之日起取代现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少量关键的日本产零件,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及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该等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上述关联方的依赖,反而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及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稳定,维护核心利益,促进稳定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下转B1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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