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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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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产品及业务

  ■

  ■

  ■

  ■

  2. 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倡导“营销+研发”双轮驱动发展,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科技创新研发机制,把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激发技术创新内在动力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保障,着力创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四位一体研发模式。

  ①  自主创新体系

  公司采用创新开发消费者和业务研究(Consumer & Business Research, CBR)体系,根据企业战略制定产品战略及规划,理解市场环境,识别和选择业务机会,并转化为投资组合和业务计划,通过异步开发模式、跨职能团队和结构化的并行开发流程,将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实施生命周期管理以实现业务管理目标。新产品开发阶段的总体流程可分为提出概念、研发计划、开发阶段、放大与验证、投入生产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6个阶段。

  ② 协同创新体系

  公司在发挥自主创新优势的同时,构建产学研医合作创新平台,打造协同创新生态链。一方面,依托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才创新基地,联合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南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重庆研究院、新加坡国立大学重庆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吸引和招募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合作开展口腔大健康领域、牙齿疾病机理、中药在口腔领域现代化应用等多学科、多维度、多层次的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合作;另一方面,设立与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教授、英国皇家工程院王文院士为首的海智工作站,引领在口腔专业领域和医疗领域的持续性、开创性、创新性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自主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二氧化硅、山梨(糖)醇等化工原料,香精香料,牙膏管、包装盒、纸箱等包装材料及辅材备件。公司各类原材料实施集中统一采购,按照《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方法》,以招标、竞争性比选、议价、追加采购等形式,确定物料的年度供应商及价格。依据不同类别物料的特性以及需求计划,公司主要有四种采购模式:MRP采购模式、再订货点采购模式、寄售采购模式、辅材备品网络平台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从供应商开发、评审、批准、考核形成完整的动态管理体系。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从源头控制原材料质量和供应风险。公司持续收集市场行情数据,建立物料价格信息库,从不同侧面分析主要原料及上游原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及未来走势,用于指导采购成本控制工作。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生产主要采取自主生产和委托生产两种模式。自主生产:由公司自行完成产品的研发及外包装设计,按照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采购原、辅材料,依靠自有设备和人员组织生产;委托生产模式:公司在完成产品的研发及外包装设计后,通过招标选择满足条件的受托生产企业,由受托生产企业按照约定的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自主采购部分或全部原材料,依靠受托生产企业的设备及人员组织生产,公司通过全流程信息化系统管理,来保证委托生产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的医研平台、专研平台、预护平台、儿童系列以及部分基础平台牙膏、口腔卫生用品和医疗器械类产品以公司自主生产为主,部分需求量较大的基础及预护平台牙膏,以及牙刷、电动牙刷等其他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主要采用委托生产方式。通过与受托生产企业稳定的合作,形成对公司本部产能的有效补充和产品种类的丰富。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为全国广大消费者,直接客户为各地经销商、超市、百货及以天猫、抖音为主的电商平台。公司构建了以经销模式、直供模式与电商模式为主的营销网络体系。其中:采用经销模式覆盖的终端渠道有部分KA渠道(包括连锁大卖场及连锁商超渠道)、分销渠道(包括中小型超市、社区店、日杂店等)、新零售以及特通渠道(包括社区团购、母婴店等);采用直供模式覆盖部分KA渠道及团购客户;采用电商模式实现了电商渠道及平台的快速拓展。随着终端渠道日益碎片化的发展,公司针对不同终端渠道制定了不同的运作模式和策略,实现了全国各级区域市场及渠道的高效覆盖,使产品更快、更广、更多地触达消费者,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和渗透度,扩大了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口腔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0〕23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关于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事项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轻纺集团10%的国有股权划转至重庆市财政局用于充实社保基金。重庆市财政局享有所划入轻纺集团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但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不向轻纺集团派出董事,该次划转不改变轻纺集团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划转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79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轻纺集团8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该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 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 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96,591.7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63,689.08元。根据《公司法》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975,456.1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838,625.06元。

  公司以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公司利润分配的前提,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912,970.0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若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其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时,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预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具体体现,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天健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天健对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5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3. 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有3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挂牌公司超过3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税总额83.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为30.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事项,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天健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超过8年,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专项奖金,未在公司从事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突出贡献奖励+任期激励。

  按照年薪考核管理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企业经营实际领取基本年薪,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质量变革指标、效率变革指标、动力变革指标、专项指标业绩考核确定其绩效薪酬;根据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新业务拓展、品牌建设等突出贡献确定突出贡献奖励;根据任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改革创新、后发优势培育等确定任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下转B1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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