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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以“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和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为愿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超值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最大价值,实现与相关利益主体的共同发展。着眼未来,宝钢股份对自身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深刻认同并挖掘公司内在价值。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确保所有相关利益方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提升经营质量

  2023年,宝钢股份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克服供强需弱、行业下行等多重压力和挑战,聚焦做强主业,以“四化四有”为经营纲领,坚持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断深化产销研一体化实体化变革,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克服原料成本上涨压力,经营业绩持续保持国内行业第一。动态优化购销策略,调整产线分工与资源分配,持续推进市场开拓与产品结构优化,加大出口力度,差异化产品和出口产品销量创历史新高。深挖配煤配矿以及高炉操控等降本潜力,下半年铁水成本快速改善。沙特厚板工厂布局和参股山钢日照取得重大突破,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2023年公司ROE行业分位值创历史新高,资产质量进一步夯实,应对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4年,宝钢股份将坚定信心,以强烈的危机意识化“危”为“机”,促“稳”求“进”,抓住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中的结构性优化机会,大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内外销协同,加快内涵式效率提升;深化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深入推进全面对标找差,保持公司在经营业绩、技术创新能力、成本管控能力、绿色低碳与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行业引领地位,以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

  宝钢股份高度重视回报投资者,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展现出对股东的负责任态度和持续提升企业价值的决心。

  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将“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写入《公司章程》。2023年10月,公司按每股现金股利0.11元(含税)分配上半年利润,截至2023年底,宝钢股份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50.7亿元,在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排名靠前,2018-2022年的股息率均值在A股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显示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2024年公司拟派发2023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20元/股(含税),2023年度预计分红总额67.81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77%。

  增加分红频次。公司充分听取投资者对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2023年度缩短分红周期,增加中期分红,得到投资者的一致好评。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的倡议,将中期加年度两次利润分配方案作为一项长期的分红政策,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适时动态回购。自上市以来,宝钢股份已实施四次回购,总投入资金超过百亿元。2023年12月,宝钢股份因坚持长期认真回报投资者接受央视专访。公司前三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5.74亿股,其中12.12亿股已被注销,拟回购注销1.35亿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实施完成后合计回购注销13.47亿股,占回购股份的比例为85.6%。2023年10月,宝钢股份启动不超过30亿元的股份回购计划,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2亿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89亿元,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股份回购计划,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的投资价值。同时,公司将着重关注未来中长期的股权激励计划,开展对科学、灵活、动态股票回购机制的探讨与设计,通过两者的有效结合,实现公司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利益诉求的高度捆绑。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做钢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做未来钢铁的引领者”为使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技术引领、绿色低碳、智慧制造等战略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引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2023年,宝钢股份通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科研投入,并持续向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倾斜,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设施建设,全年R&D投入率达到5.68%,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公司成立了基础研究与应用创新中心,以国家重大需求和企业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材料基础前沿科学问题,优化创新生态,开展有序、组织化的原创策源。制定《基础研究管理标准》,探索建立基础应用研究新机制,明确基础研究寻源和任务策划模式、评价与激励标准,进一步推动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此外,公司始终重视产学研合作,利用和发挥国内外院校的优势学科、智力等资源,聚焦高端材料、绿色低碳、智慧制造等重点领域,与多所大学进行合作研究。不断健全科技创新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创建更加包容开放的科研生态。

  2024年,宝钢股份将继续坚持产品高端化、差异化战略,推动钢铁基础原材料升级换代。推进绿色精品战略,加快新产品研发节奏,加大首发产品市场推广,提升差异化竞争力。各基地形成汽车超高强钢、高性能取向硅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锌铝镁、热轧超高强钢等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及技术领先优势的高强耐蚀绿色产品族群和技术群。围绕量大面广的国家建设基础产业,重点围绕现代交通运输、建筑、桥梁、能源、海工装备等领域,不断推出“减量、长寿、高效”的绿色产品及解决方案,拓展钢铁应用领域,推进钢铁材料在高层大跨建筑、桥梁工程、高速护栏、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商用车辆等领域绿色升级换代。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宝钢股份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关系团队,致力于构建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高效沟通桥梁,增强投资者的信任与信心。

  2023年,公司IR热线保持畅通,方便投资者随时咨询和提出意见,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IR邮箱等途径与公司交流。设计资本市场调查问卷,收集股东的关切点和诉求,以此作为年度投资者关系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精心筹备高质量业绩发布会,精准对接市场关切,通过线上+线下双语直播发布,覆盖所有投资者,观看人次突破20万次,较前期实现翻番。通过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和国内外路演,和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外部活动,如“我是股东”、“走进蓝筹”等活动,促进公司管理层和股东的面对面交流,有效传播公司价值观。

  2024年,公司将着力于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针对钢铁行业转型期特征,深度挖掘并精准阐述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以通俗语言多渠道向市场广泛传达,确保投资者充分理解和认可公司的价值。二是策划更加灵活的沟通策略,通过策略会、非交易路演等活动,提升沟通效果;同时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借助其影响力传播理性投资观点,引导市场价值投资。三是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定期汇报董监高,确保投资者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

  五、推进ESG管理

  宝钢股份高度重视来自利益相关方对公司ESG的诉求,深入推进ESG工作,将 ESG理念融入公司管理与运营之中,积极捕捉绿色发展机遇,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为中国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已连续20年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2003年披露首份《环境报告》,2005年升级为《可持续发展报告》,2020年对照国内外主流ESG标准与要求发布全新报告,并经独立第三方验证。2022年发布国内钢铁行业首份《气候行动报告》,引领行业为构建碳中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由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以及ESG工作小组组成的三级ESG管治架构,制定与完善ESG管理制度。2023年,公司配合与参与国内相关标准与规则制定的评估与意见征询,为中国特色ESG规则的建立建言献策。

  2024年,公司将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主动承担央企社会责任,肩负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使命,倾力打造绿色制造示范,积极开发低碳绿色产品,助力社会高质量转型。同时,主动对标优秀同行,进一步优化ESG信息披露,推动ESG工作智慧化,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合规、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积极与利益相关方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带动上下游伙伴共创长期价值。

  六、坚持规范运作

  宝钢股份上市以来始终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不断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规范“三会一层”运作,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相关制度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互动沟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公司对重大经营决策事宜的决策实行分级授权,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三会一层”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各司其职,协调运作。

  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最新动态,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基本管理制度。2024年,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在制度上保障独立董事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4年,公司将继续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持续推动公司治理能力提升和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董事会结构,促进董事会架构多元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严谨性;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机制,保障独立董事在关键领域的决策和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加强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公司历来重视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完善权责对等的法人治理体系,持续加强防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稳步推进大监督及违规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落实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证券法规培训,筑牢合规意识;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及时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全面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入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形成反应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同时,连续实施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助推作用,培育并激发企业家精神,将公司高管等核心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捆绑,构建利益共同体,有效激励经营管理团队努力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充分激发公司高管、核心关键岗位优秀人才的原动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将认真执行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始终保持对主营业务的高度关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实力。在此过程中,公司将以优秀的业绩表现、严格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的股东分红政策来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忠实履行上市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注:本文涉及《公司章程》修订、2023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等相关内容,尚待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4年4月25日在日照召开。

  (四)董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母公司资产损失情况的报告》等7项报告,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23年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3年末坏账准备余额31,427,855.32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47,807,668.31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01,681,526.30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2,217,719.26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维持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

  公司按照2023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各856,465,672.74元;公司拟派发2023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20元/股(含税),以总股本21,701,961,092股为基数(已扣除2024年3月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417,896,892股),预计分红总额4,340,392,218.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3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72%,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20元(含税)进行派发。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派发2023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1元/股(含税),分红总额2,440,500,259.89元;2023年度预计分红总额6,780,892,478.29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77%。

  2021年5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1-2023年度缩短分红周期,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此项决定自实施以来,受到了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为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的倡议,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周期,将中期加年度两次利润分配方案作为一项长期分红政策,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预算3,302亿元,营业成本预算3,034亿元;计划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84.99亿元,重点聚焦节能降碳、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智能制造、设备状态稳定等方面开展投资;计划安排长期股权投资111.96亿元,重点围绕低碳冶金,开展绿色能源、上游资源保障等领域的投资;同时,配套钢铁主业,提升对重要用户的贴身服务和快速响应能力。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

  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决定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批准《关于宝钢股份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能够保障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能够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存款风险。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

  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八)批准《关于2024年一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坏账准备余额36,898,514.11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52,016,744.81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1,942,122.78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2,217,719.50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九)批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批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一)批准《宝钢股份2023年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总结了2023年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效,制定了2024年法务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计划。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二)批准《宝钢股份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三)同意《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查同意。

  关联董事吴小弟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按授予价格4.29元/股,回购因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1,8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31,366,000股;按授予价格4.2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调动、退休的4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3,061,250股;按授予价格4.29元/股,回购因辞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90,000股。上述134,617,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后,公司将进行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合计减少134,617,25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34,617,250元;同时,公司将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公司授权一名或多名执行董事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查同意。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子公司宝武碳业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宝钢股份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碳业”)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分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宝钢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4个月。宝武碳业创业板IPO项目已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的审议。

  目前上述授权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分拆尚需根据在审企业审核排队情况提交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为保证本次分拆顺利推进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进一步延长24个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批准《2023年度组织机构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工作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遵循2024年度工作方案主要管理原则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七)批准《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结了2023年度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点风险管控等情况,确定了2024年度公司重点风险课题。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八)批准《关于2024年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为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预算8,621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十九)批准《关于实施2024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及资金分配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4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41个,捐赠资金7,070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批准《关于修订〈长期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结合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以及投资管理工作要求,修订《长期投资管理办法》。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批准《关于益昌薄板、精密钢管地块土地处置事项的议案》

  为促进宝山吴淞地区转型发展,公司益昌薄板、精密钢管地块土地由政府收储,公司将积极配合推进相关地块土地处置后续工作。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主要涉及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年度述职以及中期分红等。详情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批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相应修订《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四)批准《关于修订〈ESG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ESG准则和ESG披露工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ESG工作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五)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4年4月25日在日照召开。

  (四)监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红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维持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宝钢股份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一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二)关于审议董事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宝钢股份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4.29元/股,回购因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1,8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31,366,000股;按照授予价格4.2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调动、退休的4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3,061,250股;按照授予价格4.29元/股,回购因辞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90,000股,上述134,617,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后,公司将进行注销处理。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各项工作尚在筹备中,预计在原定任期届满前无法完成换届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第八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换届工作完成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陆雄文先生、谢荣先生、白彦春先生将于2024年5月20日任期届满6年。

  鉴于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共计10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陆雄文先生、谢荣先生、白彦春先生的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陆雄文先生、谢荣先生、白彦春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为主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期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及华宝信托、华宝投资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除华宝信托、华宝投资外,本公司与其他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华宝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五)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将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不排除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滚动开展短期委托理财业务,上表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单日峰值对应各类型理财产品的本金。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9,729,965,332.37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派发2023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1元/股(含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2023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20元/股(含税)。本次公司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3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以总股本21,701,961,092股为基数(已扣除2024年3月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417,896,892股),预计分红总额4,340,392,218.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3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72%。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20元(含税)进行派发。

  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派发2023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2,440,500,259.89元,占合并报表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61%。

  综上,公司2023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6,780,892,478.29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77%。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17,896,8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维持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维持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的提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其中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关联交易双方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决定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

  单位:百万元

  ■

  注:按关联方细分的交易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详见附件1。

  (2)金融服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吸并马钢集团财务公司方案,于2023年4月30日完成了此次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宝武财务公司成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及关联财务公司。宝武财务公司与宝武集团其他控股子公司的交易不再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新增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关联交易。

  2023年1-4月,宝武财务公司与宝武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有:宝武财务公司向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宝武财务公司向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贴现;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发生的同业业务;提供结算、承兑等金融服务。2023年1-4月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

  (3)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2023年5-12月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结售汇等关联交易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

  (4)委托管理资产

  宝钢股份委托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购买基金及信托等理财产品。2023年度交易发生额预计250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投资收益预计为2.5亿元,收益率预计在1.5%-6.0%之间。

  2023年度交易发生额13.7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最高余额19.7亿元,投资收益为0.5亿元,收益率根据协议约定执行,在2.1%-5.8%之间。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宝钢股份2024年达到审议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与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

  1.交易额预计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

  此类交易的关联方是宝武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关联自然人离任12个月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2024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1,412.6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

  注: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为2024年度预计总额,在各类交易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类交易内部关联方额度可调剂使用。

  2)按关联方细分的交易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详见附件2。

  (2)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2024年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结售汇等关联交易额预计如下:

  单位:百万元

  ■

  注:根据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250亿元,每日使用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原则上不高于250亿元。

  (3)委托管理资产

  宝钢股份委托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购买基金及信托等理财产品。2024年度交易发生额预计100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0亿元,投资收益预计为1.0亿元,收益率预计在2.0%-6.0%之间。

  2.交易目的

  (1)宝钢股份与关联方的商品购销

  宝钢股份拥有稳定和经济的全球原燃料供应保障和物流支持,以及涵盖全国和海外的营销加工配送网络。部分从事钢铁制造、贸易的关联方利用宝钢股份的购销网络采购原燃料、销售钢铁产品。

  宝钢股份的部分关联方长期从事备件、设备、冶金材料的制造、销售以及原燃料的开采供应、贸易,已形成了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是宝钢股份供应链的一部分,向宝钢股份供应生产、建设所需的备件、材料、设备、原燃料。

  (2)宝钢股份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随着宝武集团内部各类子公司的组建与壮大,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快速提升,同其他社会协作单位相比,这些子公司在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在充分发挥集团相关子公司专业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宝钢股份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3)宝钢股份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宝钢股份下属从事信息技术、运输业务的专业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向宝武集团下属其他公司提供服务。

  (4)宝武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充分利用宝武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5)宝钢股份接受宝武财务公司金融服务

  宝武财务公司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

  (6)委托管理资产

  为有效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7)受托管理资产

  为发挥宝钢股份的资源优势和体系能力,实现更丰富的产品结构和制造能力,与公司现有产品和产线形成互补,受托管理宝武集团旗下钢铁产业相关子公司,包括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等。

  3.交易对宝钢股份的影响

  宝钢股份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宝钢股份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

  宝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宝武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关联自然人离任12个月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其中,宝武集团是宝钢股份的母公司,是宝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山钢集团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离任12个月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其他关联方为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视为同一关联人。其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第(一)、(二)、(三)项和6.3.15规定的情形。

  2.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4月23日)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7.91亿元;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2)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法定代表人:赵昌旭。

  (3)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9亿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工业炉窑修造,水陆货物装卸、仓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铁冶炼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宝地吴淞行政办公室楼;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4)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33亿元;经营范围:冶金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及管理、工程总承包、环境评价、工程结算审价、工程、投资技术服务及咨询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10号;法定代表人:赵恕昆。

  (5)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55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钢制品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汽车贸易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法定代表人:王强民。

  (6)宝武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10亿元;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实业投资,煤炭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限合同收购),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F3208室;法定代表人:施兵。

  (7)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24亿元;经营范围: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吴彬。

  (8)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17亿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汽车大修、总成大修;化工产品(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定;普通货运;饮食等;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302室;法定代表人:李世平。

  (9)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2.06亿元;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水陆货物装卸仓储、与钢铁冶炼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10)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53亿元;经营范围:冶炼、热轧、固溶、冷轧、机械加工,销售金属镍、镍合金、各类合金,热(冷)轧不锈钢卷板、镍合金卷板、碳素高合金卷板、煤炭焦化;对外贸易;住所: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清洁。

  (11)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69亿元;经营范围: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法定代表人:胡爱民。

  (1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4亿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13)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4亿元;经营范围:厂区、园区、城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商业配套及产业园租赁业务;园区产业服务;公寓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经营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住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法定代表人:周忠明。

  (14)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2亿元;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治理评价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生态修复(除专项)、土壤改良、河道整治、污染场地整治、土壤修复;节能、环保设备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租赁与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综合利用与产品研发、销售;危险废弃物经营(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住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一幢一层A006室;法定代表人:陈在根。

  (15)上海宝钢心越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人才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法律咨询;旅游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向各类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住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818室;法人代表:陈明。

  (16)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66亿元;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住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法定代表人:丁毅。

  (17)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8亿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18)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高性能高合金化铝板带箔产品和其它铝及铝合金深加工产品,从事货物(设备、原材料、产成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住所:三门峡工业园禹王路;法定代表人:吴健鹏。

  (19)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1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水处理设备和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水务软件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处理、环境工程和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环境保护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处理及环境工程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水质污染物检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限分支机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法定代表人:陈在根。

  (20)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13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清洁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供电服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法定代表人:钱峰。

  (21)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9亿元;经营范围:钢铁行业设备技术服务;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法定代表人:朱湘凯。

  (22)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从事以大宗原燃料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国际贸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108室;法定代表人:施兵。

  (23)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99亿元;经营范围:从事以工业品及各类设备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法定代表人:张青。

  (24)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75亿元;经营范围: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宾馆等服务业;住所:太原市尖草坪2号;法定代表人:盛更红。

  (25)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亿元;经营范围:从事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电力、运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钢铁原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自有房产和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室;法定代表人:李世平。

  (26)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05亿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易燃液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和车辆)、安装和维修;进出口贸易;房屋建筑、安装、维修;仓储租赁业;互联网服务;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27)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刘国旺。

  (28)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16亿元;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雨翠路与九华路东南角;法定代表人:陈昭启。

  (29)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33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法定代表人:曹清。

  (30)宝武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60号7幢5楼502室;法定代表人:陆怡梅。

  (31)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中国宝武大厦1号楼8楼;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32)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8.4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9楼;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33)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A座5层;法定代表人:张维。

  (34)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33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800号210室;法定代表人:汪征宇。

  (35)武汉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8亿元;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轧辊和其他铸造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冶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制造、检修及销售;金属结构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住所:青山区厂前环厂西路;法定代表人:边立东。

  (36)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9.69亿元;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所需设备、原料经营及进出口(涉及经营许可制度的凭证经营);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宝才。

  (37)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1亿元;经营范围:铬矿、锂矿的开采、矿产品、建辅建材的销售;房屋租赁;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法定代表人:曾泰。

  (38)宝武产教融合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出版物零售。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21幢5层417,30幢1层4105,41幢2层212、213;法定代表人:陈志宇。

  3.履约能力:宝钢股份的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风险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等。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首先依据政府定价,在没有政府定价时,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政府定价和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宝钢股份所有日常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价格严格按附表所列示的定价原则制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023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附件2:2024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注: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起由中国宝武子公司变更为宝武资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年度述职以及中期分红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共涉及《公司章程》正文内容10条,《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条、《董事会议事规则》1条、《监事会议事规则》2条。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他内容仍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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