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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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78,002.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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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政策环境来看,党中央高度重视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对媒体传播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作出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等一系列战略决策。广电总局进一步明确广电网络主渠道主阵地定位,提出并强调坚持意识形态、公共服务和技术产业三大属性,统筹推进“两个治理”政治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以超强力度、超常举措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规范电视直播业务秩序,为有线电视用户回流发展创造利好。广电网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主渠道主阵地、国家数字文化传播网、数字经济基础网,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上当好国家队、主力军。
从市场环境来看,一方面,人民群众文化和信息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蓬勃发展,视频娱乐、网上购物、远程教育、智能家居等消费场景不断创新,居民消费和产业升级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媒体、信息和科技领域竞争激烈,用户消费习惯向移动互联网、小屏、流媒体迁移,视听媒体消费场景进一步从客厅向碎片化细分,个人化、短时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新兴媒体快速崛起导致传统有线电视用户大量流失,移动用户增长空间基本见顶,拓展新兴业务市场的窗口期不断收窄。
从技术环境来看,广电网络正向有线、无线、卫星协同发展,从传统广电技术向融合开放技术体系转变,向“连接+计算”广覆盖泛智能的新型广电网络转变,持续提升固移融合支撑能力和端到端业务体验。同时,深化与中国移动共建共享,建设高品质700MHz 5G精品网络。面向不同垂直行业应用环境和业务需求,积极构建广电物联网设施体系。积极规划绿色智能的广电数据与算力设施,按需构建多层次的智慧广电云,全面提升支持云网协同的端到端全光直达和一站式业务调度能力,实现“算力+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
总体而言,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加快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等。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有线电视“由模拟到数字、由单向到双向、由标清到高清、由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全力推进公司由“单一有线电视传输商”向“高品质文化服务运营商”和“智慧广电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扩大网络覆盖,丰富节目内容,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把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时代特征,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有线电视网络;加快部署5G网络并探索应用,积极拓展三网融合新业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家庭用户提供具备数据、视频和新技术综合信息服务的“智慧广电”解决方案,已成为首都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平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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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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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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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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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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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388.09万元,同比减少780.21万元,同比下降0.32%。营业利润-12,028.87万元,同比减少46,119.57万元,同比减少135.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41.8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0,430.77万元,同比减少151.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4-01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本次共发行223,425,858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77元/股,累计募集资金3,299,999,922.66元,扣除发行费用1,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3,499,922.66元,上述资金于2015月12月2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0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02.63万元,专户利息收入8,477.84万元,支付相应手续费0.05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935.7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49,129.08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291,414.20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7,714.8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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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16.46万元,专户利息收入7,821.88万元,支付相应手续费0.04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9,352.2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4,534.45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288,997.74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5,536.7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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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5年3月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9月9日与保荐机构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这两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意将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并且当公司所有以单位定期证实书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解除后,应及时转入原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续存,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募集资金,累计循环使用办理结构性存款、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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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8,833.87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7,821.88万元),理财收益6,703.27万元,扣除手续费0.4248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043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歌华有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歌华有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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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公告编号:临2024-00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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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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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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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其中半年报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年报财务审计费用79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公告编号:临2024-00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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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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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确定相关审计费用,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与2023年费用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公告编号:临2024-00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418,036.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92,998,931.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78,002.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79%。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79%,占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0.99%,该分红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公告编号:临2024-01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2023年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0,638,050.00元,其中各项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