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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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以来,房地产投资、销售等指标降幅较上年收窄。房地产竣工面积增加较快,“保交楼”工作效果持续显现。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为110,913亿元,相比上年下降9.6%,但降幅相比较2022年而言收窄了0.4个百分点;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99,831万平米,增长17.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为72,433万平米,增长17.2%。
2023年商业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均偏弱,企业布局更聚焦于经济发达、消费市场活力强、消费需求旺盛的高能级城市。新房市场方面,商办用房开发投资额和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销售面积也有所减少。租赁市场方面,商铺租赁需求在消费复苏带动下有所恢复,商业街租金企稳,购物中心租金止跌转涨,写字楼租户承租能力下降,租金继续下跌。其中公募REITs试点已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领域,为商业地产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未来有望助力企业存量资产盘活。
2023年物业管理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主旋律”,行业营收和管理规模再创新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数据显示,预计2023年末,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营收规模将达到1.69万亿元,总管理面积将达到约391亿平方米。物业企业更加注重成本等经营要素,进行有质量的拓展,同时持续优化项目质量,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城镇化仍然处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城镇化数量和质量提升还有很大的空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五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93个百分点,每年超过1000万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带来大量新增住房的需求。此外,改善性住房需求比较迫切,形成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推动力,在70个大中城市中,2023年二手房的成交量已经超过新房成交量。随着“三大工程”有力有序推进,将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在住房、居住这些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也会带动房地产相关投资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杭州、成都、苏州、西安、南京、长沙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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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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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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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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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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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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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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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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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7,841,852.4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46,639,421.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73,284,780.78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869,412,078.67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74,663,942.1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75,848,181.43元。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752,152,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8,296,282.92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公司”)。
●在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2024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80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91.48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8.9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2.58亿元。为顺利推动2024年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计划,公司拟在上述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80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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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上述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子公司、联合营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6、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2024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要求被担保联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四)公司在联合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含授权期限内新增、新设)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次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4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16.78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3.58%,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97.76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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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营公司情况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下转B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