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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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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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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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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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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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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新疆华孚棉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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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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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香港华孚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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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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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担保人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7.阿克苏标信纤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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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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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担保人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8.新疆阿大数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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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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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担保人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9.淮北中新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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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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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担保人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是日常经营所需,由公司提供担保,能够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提高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效益。

  本次预计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公司将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上市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全年内部担保总额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09亿元人民币,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77.0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8.68亿元,并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期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07%。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24年拟使用最高额度为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增减。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各类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业务,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决定。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各类产品。

  4、投资期限

  本项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募集资金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外,其他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管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并进行专款专用,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增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企业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发展所处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将在保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对投资者的分红回报,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公司分配股利时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所许可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力争达成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分红总额应当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在会议上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综合考虑本行业特点、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发展所处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等重要因素,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0元

  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磊,201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宝,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4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深圳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8.21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64,423.99万元,减提取盈余公积3,672.98万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429.21万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详见2023年6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2、公司于2024年开始建设上虞华尚数智中心AIGC智算中心项目和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公司在坚持主营业务不动摇的前提下,开辟智能算力产业新赛道,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以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稳定发展。

  三、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成本控制,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水平。后续,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3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担保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披露了担保的具体情况,担保审批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3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近日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详见于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2024-17)。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宋海涛先生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宋海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宋海涛简介

  宋海涛,男,1986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工智能、通用机器人、算力基础设施领域专家。曾任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现任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副院长,转化医学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技术中心主任。

  宋海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海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3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投资事宜尚需取得相关部门审批。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华孚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人工智能”)投资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

  本次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疆阿克苏人工智能产业园。项目落位东至郑州路、南至甬江路、西至纺织大道、北至浙江路范围内。

  投资金额:27.2亿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打造基于全栈国产化的超大规模智能算力集群,其中一期为10000张智能计算卡,构建以国产下一代高性能计算服务器为主的异构算力集群。

  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建设单位:新疆华孚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股东及出资比例:阿克苏华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坚持主业,共享产业,发展新业”的战略主题,标志着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正式启动,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建成后将承接东部计算任务,为地方政府、国内高校、国家实验室、关键基础设施行业以及企业客户提供AI算力服务与支持,并为“一带一路”的算力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及市场风险

  项目投资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存在市场竞争加剧、设备价格波动等风险,同时也存在相关产业政策变化等风险,上述风险可能会对公司该项目投资及效益达成情况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开拓市场降低相关风险。

  2、技术更新及设备迭代较快风险

  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设备及技术更新迭代较快,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存在设备落后及老化风险,会对公司项目运营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技术更新及设备迭代情况,持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及运营团队技术水平。

  3、运维人员及储备风险

  该项目投资对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公司目前虽然有相关技术人员储备,但后续随市场需求变化及技术更新等影响,公司现有的人员储备能否支撑项目运营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计划后续将持续关注项目人员需求情况,积极储备相关人员,降低相关风险。

  4、资金筹措风险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筹资金,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及所需金额较大,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足,影响项目实施的风险,后续公司将加强现金流管理,努力降低财务风险。

  以上风险为公司可能预见的风险,后续可能会面临其他未知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投资的实际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进展另行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1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高卫东先生、黄亚英先生、刁英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63亿元,同比下降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0.41亿元,同比下降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1.56亿元,同比下降2.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主要包括银行授信的各类业务品种及产品。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之交易对方均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表决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宋海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宋海涛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生效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宋海涛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4年5月22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433     传真:0755-83735566

  登记邮箱:dongban@e-huafu.com(请发送登记资料以后,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

  联 系 人:孙献、汪疏影       邮编:51804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1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际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63亿元,同比下降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0.41亿元,同比下降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1.56亿元,同比下降2.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主要包括银行授信的各类业务品种及产品。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之日止。我们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十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35,207,658.50元,本期投入340,617,072.65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人民币1,135,207,658.5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43,797.6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1月7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情况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孚时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孚时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孚时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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