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婷 黄霞
联系电话:028-84855708
传 真:028-84855708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由于《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023年度公司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状况的考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将累计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新建项目投资和发展,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7)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
(8)2022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3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5,129.60万元,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夏村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一年复核的新三板公司包括: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星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依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审计收费较2023年无异常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对四川华信提供的选聘项目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满足相关业务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符合本次选聘要求。并且,四川华信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107,678.7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3,753.96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107,678.7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0,283.44元。
2、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经测试,公司核心商誉不存在减值;非核心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3,470.5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9,261,432.7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8,751.8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9,851.60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58,751.8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6,659.76元。
2、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经测试,公司核心商誉不存在减值;非核心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191.8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448,603.4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