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72390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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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始终聚焦清洁能源应用领域,并在该领域不断开发、扩展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结构细分有较大变化。公司业务大致分为新能源发电相关业务及光伏消费产品的研产销。2023年4月,公司获得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一)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在2023年取得较好成绩,以蔚县为代表的地面集中式光伏EPC项目顺利并网,以镇江为代表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以广东联通为代表的运营商工商业储能项目中标,以常德为代表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也正逐步并网。新能源发电业务基本形成了以光伏发电为主,风力发电和工商业储能开局良好、逐步发力的多层次业务结构。
为适应公司战略布局,新能源电力事业部进行资源整合的同时,对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构、优化,并于今年更名为“数字能源事业部”。事业部通过对集中式光伏风电、集中及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以及共享储能、工商业储能、“源-网-荷-储”和虚拟电厂业务的探索和布局,不断深化产品服务,积极探索多层次、多维度的应用场景,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构筑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从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光伏方案到提供减碳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的转型。
1、光伏发电业务
相较2022年,公司2023年度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原因是河北100mw地面集中式光伏EPC项目于12月底全额并网,实现收入52,972.15万元,为公司整体贡献了较大收入及利润。此外,公司2023年度累计并网分布式电站约70MW,贡献了超2,000万元的电费收入。
2、工商业储能电站业务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 25.3 GW/53.4 GWh,功率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280%/267%。新增投运电力储能(含抽蓄、新型储能及熔融盐储热)项目装机规模13.2GW,同比增长87%。新增装机主要来自锂电池,占比达到93%。
长期看,能源结构调整方兴未艾,国内政策已经支持工商储通过虚拟电厂(VPP)以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虚拟电厂的兴起亦可望带来边际增量,工商储市场空间广阔,初步估算2030年新增装机容量可望达到 100 GWh+。
我国虚拟电厂建设不断推进,工商业储能是虚拟电厂的关键一环和体现其灵活性调节资源的核心资产,有望借助虚拟电厂拓展盈利模式,积极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公司通过深圳天健置业参与了天健云途创智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低碳智慧园区项目。该项目采用“园区-企业”两级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公司提供储能电站及储能EMS系统,该系统具备参与深圳虚拟电厂条件,通过高精度的实时监测与分级管控,参与电力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公司积极拓展工商储能新业态,2023年底中标“广东联通汇聚机房削峰填谷项目”,该项目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站的节能降费,与运营商共享收益。首批项目将在珠三角地区分步实施。
3、风力发电业务
2023年公司在光伏发电业务的基础上,增加风力发电的开发业务,并取得一定进展,部分项目已进入测风阶段,有望于2024年部分并网,实现风力发电项目的重大突破。
(二)光伏消费类产品
公司是最早研究太阳能与LED综合应用技术,并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庭院照明、LED照明、智能家居及光伏小板。光伏草坪灯、庭院灯系列产品,目前业内上市公司有拓日新能;LED 照明产品主要应用于商业照明,业内上市公司较多,包括木林森、佛山照明、三雄极光、欧普照明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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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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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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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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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