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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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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海天瑞声、Appen数据:均为2023年1-12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数据。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数据需求向海量、高质量、多元化方向演进,智能化水平成为数据服务商核心竞争力

  随着AI应用场景日益丰富、以及产品智能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客户在数据规模、质量、多元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智能语音和计算机视觉领域为例,训练数据需求逐渐拓展至更多语种、更复杂场景、更多AI设备、更多音色、更多维的图像采集等维度,数据服务商除了要具备丰富的数据采、标经验,还需要拥有完善的多元化数据处理平台,同时,通过引入算法提升数据处理的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驱动行业向训练数据生产智能化的方向演进。

  (2)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多语种数据需求不断攀升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国本土头部企业纷纷走出国门,主动出海;与此同时,国外主流科技企业也在同步加速全球化布局,并呈现不断扩充、细化区域拓展策略的趋势。

  在此背景下,多语种训练数据的需求迎来新一轮增长,除中、英、法、德、意、西、日、韩等常见语种外,客户还将在诸如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罕见小语种(尤其是亚洲小语种、中东欧小语种等)方向产生新的增量需求,未来或将向更多发展中国家持续拓展。因此,多语言/语种基础研究能力、以及在语言学领域的储备将成为数据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智能驾驶领域引领数据需求拓展至更多垂直场景,对行业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AI底层技术的持续发展创新,AI已逐渐成为具备更强理解能力和推理能力的智能技术,极大提升了其与实体产业大规模融合和应用的可能;此外,人工智能作为国家发展数字经济以及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枢纽,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政策和资本支持。在技术发展与政策推动的共同作用下,人工智能技术将向更多产业以及更广泛垂向场景渗透。

  细分行业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以及准入资质将成为衡量一家数据服务商是否具备垂直领域数据服务能力的重要考量因素。当前,以智能驾驶为代表的垂直领域已开始释放大规模训练数据需求,行业客户更加需要全栈式、闭环数据解决方案的支持,以满足智能驾驶业务的数据处理量更大、数据处理需求的迭代频次更高、合规要求更高等特点,这就要求数据服务商在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驾驶场景、车辆传感器等要素的综合理解和实施能力)、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处理平台能力、质量管控能力、需求对接能力、项目响应能力、供应链资源管理能力等)、准入资质等方面同时满足并达到较高水准方能持续为该领域客户提供高水平支撑。

  (4)数据安全与合规能力将成为数据服务领域的新竞争壁垒

  近年来,国家通过密集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速规范数据治理体系,以保障国家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随着全球化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在国际间的流动愈加频繁,为更好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2022年9月、2024年3月,国家先后颁布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以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里的数据服务企业,公司也深刻感受数据安全正在深刻改变着行业既往规则,数据安全及合规能力已逐渐成为数据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此背景下,客户在选择数据服务商时,将更加看重服务企业的数据安全及合规能力,甚至一些大型需求方在遴选数据服务商时已将此因素提升至重要级别。因此,数据服务商在此方面须紧跟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演变,相应调整、升级现行业务开展方式、数据安全及合规管理体系,及时获取合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等),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方式,确保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并将自身在这方面的积累转化为竞争优势、助力业务发展。

  (5)数字经济发展催生更大增量市场空间,数据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将不断涌现

  百年变局加速演化,未来一个时期,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发展数字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换道超车”以及挖掘经济内生增长的重要战略举措。国家在数字经济建设方面坚定决心,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政策文件的密集发布以及组建成立国家数据局等方式,进一步统筹并加速落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而数据要素作为深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未来,围绕数据确权、处理、利用和流通等环节将会产生巨大的增量市场空间,也会同期催生出数据服务领域的新业态、以及新的数据服务模式。因此,从行业需求和发展趋势来看,具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数据智能化处理能力、以及行业资源和know-how的企业将能更好抢占数据要素市场竞争制高点。

  (6)大模型驱动AI全面提速,助推新型数据服务需求快速增长

  放眼未来,从十年乃至更长的周期来看,我们认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将对数据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并带来新的数据需求和新的数据服务模式。未来,大模型发展的数据依赖程度将逐渐加深。首先,数据的质量以及数据清洗的工程化能力会极大拉开大模型预训练阶段的效果差距。其次,预期更多模型将采用类强化学习模式来进行特定领域或特定方向上的优化迭代,以使得机器能够以更加接近于人类期望的方式提供答案输出。

  为实现上述目标,需首先建立基于提示(Prompt)的训练数据集的设计技术,通过建立不同数据集之间的异向性,尽可能提高有限数据集对于下游任务的覆盖能力。此外,也将更多依赖于数据集在基础模型反馈结果上的打分技术、迭代训练Reward Model(类奖励模型)的技术、以及噪声数据过滤技术,特别是针对专业领域的知识处理,如何组建特定领域中高端标注工程团队也将成为重要课题。因此,未来数据处理将不再局限在传统的有监督学习标注,预期将向数据规模化清洗以及类强化学习等方向演进,未来具有更强的前瞻性研发能力、数据工程化能力以及更多行业资源的公司将获得更多市场青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7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38.52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03.1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347.07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528.3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82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减少5.98%和5.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意见前,董事会全体成员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年度报告》《海天瑞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独立董事(秦勇)述职报告》《海天瑞声2023年度独立董事(杨华)述职报告》《海天瑞声2023年度独立董事(张蔷薇)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2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金额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阅,全体委员一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科、吕思遥、黄宇凯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吕思遥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天瑞声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信永中和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与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没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蔷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3)。

  4、2022 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5、2022 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以29.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作废442,660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作废537,76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6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超过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能够实现部分归属,归属比例为91.07%;同时有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部分归属,归属比例为70.00%;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8.52万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项之“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若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支出事项(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及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全体成员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年度报告》《海天瑞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金额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天瑞声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8 号院 1 号楼 4 层 4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7日

  至2024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9和议案10两项薪酬方案适用的董事和监事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6月5日(10: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6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邮政编码:100098

  电子邮箱:ir@dataoceanai.com

  联系电话:010-62660772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于2022年12月28日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6,172,005.9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15.73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间内,通过持续加大基础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了人工智能基础算法、一体化数据生产平台能力,实现涵盖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发音词典、文本等各类数据类型的自动预标注、实时交互式辅助标注与自动质检,形成了更为合理、高效的人机协同智能化解决方案,持续降低训练数据开发成本。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在项目实施环节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取得一定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517.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报告期内,发生募集资金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5,807,323.2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后认为:海天瑞声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天瑞声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天瑞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注2: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支出中包含的场地购置、原料数据采集加工、设备购置等由于受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初始预期、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调整后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注3:上述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累计收回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的合计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参见上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1)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照公司相关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耿学锋先生,按照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津贴)标准领取薪酬,年底一次性发放;董事贾琦先生不领取薪酬,亦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津贴)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整(含税)/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资、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具体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确定。

  2、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年度发放,年度末根据全年度公司业绩及部门绩效完成情况,做年度评估后发放。

  (四)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金额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科、黄宇凯、吕思遥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金额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

  三、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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