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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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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覃聚微、黄光耀、吴晓龙、原博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关联监事芮光胜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附件)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彤

  主营业务:文化项目、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的规划、策划、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业务);营销策划、会议、演出服务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文创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5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2、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西岭雪山滑雪场

  法定代表人:彭平

  主营业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管理;销售:旅游产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县内班车客运(旅游),公交车客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至2018年12月2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9,7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南路399号西部旅游运营中心

  法定代表人:邵丹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游乐园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停车场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健康服务;礼仪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健身休闲活动;娱乐性展览;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酒店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专业设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4、成都文旅公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2号1栋19楼6、7、8号

  法定代表人:陈莉

  主营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旅游服务系统平台开发;道路运输;旅游景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销售: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图书报刊、文化办公用品、音像制品、预包装食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不含闲置土地);文化组织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5、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兆斌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餐饮业;住宿;零售业;零售:卷烟、雪茄烟;干洗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6、成都文旅东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迎宾大道195号

  法定代表人:冉军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杨泽康

  主营业务: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舞美设计制作;演出场所经营;旅游工艺品制作与销售自产产品;旅游信息服务;苗木栽培与园林设计、策划;在公司开发地块内从事项目配套的体育场馆的建设及经营(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电子游艺厅娱乐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不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8、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围城南路东段99号

  法定代表人:王萌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保障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9、其他关联方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选择确认,基于公平、自愿原则,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莱茵体育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不存在关联方要求和接受莱茵体育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对2024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他关联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关联方专业性、服务能力及业务协同效应等方面考虑,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且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附件: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明细表

  ■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抵押情况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下简称“本次授信”),年利率不超过5%,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以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临平街道振兴西路、月荷路、顺达路的莱茵知己项目共计23套商铺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一)抵押人基本情况

  名称: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434900169

  法定代表人:覃聚微

  注册资本:128,922.3949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03月31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5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 (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户外用品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知识产权服务 (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抵押人财务情况

  抵押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经核查,抵押人莱茵体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

  四、抵押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莱茵体育以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临平街道振兴西路、月荷路、顺达路的莱茵知己项目共计23套商铺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向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5%(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莱茵体育向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5%,是为保证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截至目前,莱茵体育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其他机构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或保证或抵押)合同等一切与融资和担保有关的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变更、补充协议)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授信后,莱茵体育授信额度为70,500万元,实际借款余额为 41,696.02万元,实际借款余额占莱茵体育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9%;本次申请授信后,莱茵体育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6,5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莱茵体育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6%。

  莱茵体育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莱茵体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黄光耀、郦琦、丁士威、独立董事徐开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1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14)。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93,473.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535,883.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6,038,231.9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41,978,111.5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对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覃聚微、黄光耀、吴晓龙、原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本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5%(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至2024年5月1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9年3月11日、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本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5、上述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028-86026033,联系传真:028-8602603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59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2024年5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24年5月17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徐劭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1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4-014)。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芮光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资质合规,具备独立性,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5,122人,其中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注册会计师中,7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

  1、基本信息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

  注:2023年,因中审众环内部工作安排及人员变动原因,中审众环指派张宁宁(项目合伙人)、付麟(签字注册会计师)接替黄健(项目合伙人)、杨学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完成2023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2、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本次年度审计项目组成员除项目合伙人张宁宁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1次,证监会未限制中审众环及张宁宁执行证券业务审计,不影响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其余项目组成员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年审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提供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由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项目成员根据事务所内部制定的要求执行。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众环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中审众环投入了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及审计时间,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具有丰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担任。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九、公司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近一年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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