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何文辉先生、葛艳锋先生、董斌先生、吴智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金华先生(会计专业)、骆立云女士、蔡明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 格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何文辉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郁文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林郁文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兰刚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王兰刚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艳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葛艳锋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朝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杨朝军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董舒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舒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飞翔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陈飞翔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骆立云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骆立云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吴智辉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斌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张湧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3年7月离任)。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姜伟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董事已于2023年10月离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玲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就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李剑锋、彭正飞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钱玲君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钱玲君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敏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张敏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李剑锋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李剑锋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朝军、董舒、陈飞翔、骆立云、张湧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朝军、董舒、陈飞翔、骆立云、张湧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7,437,449.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412,051.71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144,783,169.5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琼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豆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态何企业”)持有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198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原持有态何企业99.90%股权,2022年10月态何企业股权转让变更,何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态何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张美琼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辉先生未持有态何企业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美琼女士曾担任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双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且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5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万元。该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太和水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和水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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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原证券对太和水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太和水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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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因增加、删除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其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或递减,涉及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此表不再专门对照。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2.《公司章程》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应制度。
三、公司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