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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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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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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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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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对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2022 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更好实施本项目,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对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考虑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情况,公司始终秉持谨慎、节约、有效原则,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且现有质检场地和设备可基本满足公司质量检验检测的需要,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实施“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并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再适时扩建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董事高管变动情况
(1)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先生递交的辞去总经理的书面辞职报告,谢晓林先生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产业发展需要、干部年轻化需要,决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董事长工作职责和发挥个人专业所长上,特提出辞去兼任的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张水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递交了辞去董事的书面报告,张水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董事、副总经理张志红先生向公司递交的辞去副总经理的书面报告,张志红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4)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杰先生向公司递交的辞去副总经理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杰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5)2024年1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奇飞先生为公司新任总裁。
4、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元(“不低于”、“不超过”、“不高于”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5、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公司及董事长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 号)。该事项系公司2022年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该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4年1月12日,深交所根据上述同一事项出具了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4号)。目前公司已经按照监管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规范。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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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凤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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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凤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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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