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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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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审议程序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超募资金为218,594,127.50元。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65,000,00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9,485.1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拟终止项目基本情况

  拟终止项目为“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内江市,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募投项目希望通过新建洗净及再生车间,引进先进的洗净、分析检测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办公、环保等设施以提升公司在TFT-LCD、OLED洗净及增值业务领域的竞争力,使公司业务发展更为均衡,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西南地区精密洗净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时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拟终止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项目实施以来,主要完成了建设用地平场、工程询价,完成主体基建工程的建设和施工,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宿舍楼及设备附属用房等建设,同时完成了少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截止2024年3月31日,本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3月31日,“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约为180.63万元,加上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本金9,304.54万元,合计结余募集资金约9,485.17万元。

  2、拟终止项目终止原因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本项目基于2020年编制的募投项目可研论证分析报告而实施,由于该项目可行性设计论证较早,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推进,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2)近年来,国内显示面板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我国大陆LCD、OLED厂商产能扩张明显放缓,相关面板制造领域精密洗净与再生处理行业产品价格不断回落,终端市场波动较大。在地缘政治风险频发、全球经济低迷的宏观环境下,消费者消费信心及能力萎靡,刚性支出抑制升级消费,品牌端采购策略趋于保守,半导体显示行业供需失衡,行业发展大幅承压。半导体显示主流应用产品价格下滑,品牌端面板采购呈保守姿态,面板厂整体稼动率维持相对低位,面临了较大出货压力。国内面板行业某头部企业在其《2023年年报》中这样描述行业状况:“回顾 2023年,全球地缘政治局势紧张,产业链加速重构,消费市场整体表现低迷。半导体显示行业供给端产能持续释放,叠加终端需求复苏乏力,品牌端面板采购姿态趋于保守,行业经营大幅承压。”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业务区域辐射西南地区,主要客户为区域内显示面板企业。因面板显示市场景气度未明显回升,下游客户需求乏力,“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不足。

  (3)针对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为显示面板制造客户的生产设备提供全面的清洗再生及增值服务的前提下,公司不宜再在西南地区追加相关产能布局。

  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不再继续投资建设“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项目已建成的部分主体基建工程,包括生产车间等,尚未进行内部装修施工,将根据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需要,由其使用自有资金,按需建设施工,后续仍将作为其生产经营用房使用。

  3、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9,485.1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拟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及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规划等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9,485.1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计划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富乐德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光大证券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基本情况

  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综合性较强,增值服务是基于现有的业务、洗净工艺和客户的延伸,新型陶瓷熔射技术的更新迭代带来的技术开发,设备、材料、工艺等磨合,以及客户端的试用验证等,需要较长的时间。

  同时,公司在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到中国半导体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等市场供需的动态变化,并积极考虑现有业务、设备的最大程度利用,在满足募投项目要求,不影响业务计划的前提,灵活采购,节约成本,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截止目前,已完成了主体和配套基建工程,部分研发中心、陶瓷熔射及清洗设备已购置完成,项目部分投产产线业已产生经济效益。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项目,综合上述各方面实际情况,拟将本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本项目将进一步拓宽公司分析检测服务客户,形成半导体行业内洗净相关领域完整的分析检测能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分析实验室。截止目前,本项目业已完成检测实验室施工建设,引进了一系列高端检测分析设备,结合创新研发和应用多种检测分析手段,已部分建设完成了高质量的半导体设备及零部件检测分析服务平台;但半导体分析技术的国产替代研发、对应的设备选型、测试,分析方法的确定及优化、人员培训、认证等时间较长,经综合考量,拟将本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综合考虑,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建设进度等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受日本磁控同一控制下的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10万元。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13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为1,237.79万元。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贺贤汉先生、程向阳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公司对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方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日本磁性技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本磁控”)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日本磁性技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Ferrotec Holdings Corporation)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

  资本金金额:29,539,924,302日元

  主营业务:磁性流体、半导体制造设备、液晶制造设备等

  住所: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二丁目3番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本磁控总资产508,676百万日元,净资产282,249百万日元;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日本磁控营业收入168,266百万日元,净利润13,464百万日元。

  (2)关联关系:日本磁控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Ferrotec (USA) Corporation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山村 丈

  注册资本:41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半导体设备及电子设备行业相关零部件和模组的生产与销售

  住所:566 Exchange Court Livermore, CA 94550 USA

  截至 2023年3月31日,Ferrotec (USA) Corporation总资产35,318百万日元,净资产12,670百万日元;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Ferrotec (USA) Corporation营业收入59,789百万日元,净利润3,474百万日元。

  (2)关联关系:日本磁控之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4年0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8日15:00至17:00,在约调研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授权登录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计划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贺贤汉、董事兼总经理王哲、独立董事黄继章、董事会秘书颜华、财务负责人陈秋芳、保代胡宇翔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和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收费: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和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委员会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天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登记的规范要求,公司拟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重新表述及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会人数为5人)。会议由董事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贺贤汉先生、王哲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贺贤汉先生、王哲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贺贤汉先生、王哲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0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0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会人数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小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有利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

  公告

  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黄继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继章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继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继章先生,1988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2009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攻读会计学硕博连读,于2015年取得博士学位。2015年至今一直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0年11月起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情况

  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13.00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14.00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1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05月16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人:颜华、李海东

  联系电话:0562-5316888-8080

  电子邮箱:ftsa001@ftvas.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四)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05月16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继章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继章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05月23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第11.00、13.00、14.00、15.0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00、14.00、15.00,作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华、李海东

  联系电话:0562-5316888-8080

  电子邮箱:ftsa001@ftvas.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97

  2、投票简称:富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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